农村继承宅基地的房子可以翻建吗(城市居民对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可否翻建改建)
农村继承宅基地的房子可以翻建吗(城市居民对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可否翻建改建)第二,有利于村容村貌的改善。如果不允许继承的宅基地翻建,老屋就可能长期的摆放在那里,加上无人居住,老屋很快就会破烂不堪,家前屋后就会杂草丛生,这样不仅影响村庄美观,而且一旦倒塌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宅基地翻建后的新房现在有两个好消息,一是广东省南雄市作为104个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区之一,他们出台了《南雄市继承农房重建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明确规定:“因合法继承取得农房所有权的权利人在符合村庄规划的条件下,可以申请重建,并有偿取得70年期限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只要合法取得农房所有权的权利人,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都可以申请农房翻建和改建,再没有原来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区别。二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吴志明建议“允许城市居民对继承宅基地翻建改建综合利用”,他说的城市居民当然包括原来城市户口的城市居民了。如果南雄市试点方案获得成功,再加上
城市居民对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可以翻建改建,争论不休,基本上分成两大阵营,一是反对派,二是拥护赞。城市居民又分为原来具有城市户口的城市居民和非城市户口的城市居民。按照现行的政策,所有居民都有房屋的继承权,因为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但,原来是城市户口的城市居民,对所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有维修权使用权,没有翻建权和改建权,也就是房子倒塌后走人,宅基地交给村集体。
反对派也就是现在利益既得者,他们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认为:既然原来属于城市户口,就不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了,就不应该再享有农村宅基地权益,既然不享有宅基地权益,所继承的房屋就不应该翻建和改建。同时,有关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具有城市户口的人员在继承农村宅基地后,不能翻建、改建和加固。有的地方直接打出标语“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在某种程度上反对派占绝大多数,因为在一个村集体组织中,长辈离世了,晚辈又都是城市户口的能有几人。
而赞成派,也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他们认为:自己本来也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后来因为军人转业、转干、升学、买户口等原因转变为城市户口,本来宅基地就有自己的一份,或者,至少原来就有自己长辈的一份,即使自己继承了房屋(包括宅基地),也没有分大家的饼,占大家的便宜。同时,原来法律法规对于所继承的宅基地不允许翻建和改建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制定的,现在已不适合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也应该作出修改,即允许翻建和改建。
国家对每一项改革都是十分审慎,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不例外。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国确定104个县区和3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单位,探索解决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退出机制等问题。
现在有两个好消息,一是广东省南雄市作为104个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区之一,他们出台了《南雄市继承农房重建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明确规定:“因合法继承取得农房所有权的权利人在符合村庄规划的条件下,可以申请重建,并有偿取得70年期限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只要合法取得农房所有权的权利人,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都可以申请农房翻建和改建,再没有原来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区别。二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吴志明建议“允许城市居民对继承宅基地翻建改建综合利用”,他说的城市居民当然包括原来城市户口的城市居民了。如果南雄市试点方案获得成功,再加上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我相信很快会在全国推开。
笔者十分赞成“城市居民对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可以翻建和改建”,尤其原来是城市户口的城市居民。理由如下:
第一,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如果不允许原来是农村的,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进入城市并取得城市户口的人,在继承农村宅基地产权后翻建,实际上还是人为的区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说明城乡二元结构还是没有被彻底的打破,还有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之分。
宅基地翻建后的新房
第二,有利于村容村貌的改善。如果不允许继承的宅基地翻建,老屋就可能长期的摆放在那里,加上无人居住,老屋很快就会破烂不堪,家前屋后就会杂草丛生,这样不仅影响村庄美观,而且一旦倒塌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农村无人居住的老屋
第三,有利于拉动内需。如果允许翻建,对建筑材料市场和家用电器市场都是一种拉动,而且有利于建筑工人就业增收。
老屋翻新使用建筑材料
第四,有利于把城市一些先进的理念带入农村。如果允许翻建,那些走出农村的人,也可能会叶落归根重新回到农村,他们不仅有比较雄厚的经济基础,而且把城市一些先进的理念也随之带到农村,对农村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退休老人带孩子
因此建议:今后不仅要允许继承的宅基地翻建,而且还可以探索农村宅基地市场全面放开,把农村宅基地市场搞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