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炒房的危害(一边签约买房一边高价抛出)
二手房炒房的危害(一边签约买房一边高价抛出)对案外人邱某夫妇推售涉案房屋在很短的时间内1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 林吉蔡某在购房的时候
越来越多有房一族想通过“先卖后买”置换出一套心仪的房。然而卖房也有可能暗藏陷阱。日前,广州市天河区法院 就审理了一起二手房交易的案件。
广州老友潘先生想通过“先卖后买”置换一套新房,就将名下位于天河区某小区的自住房产委托给中介公司出售,并吸引了购房者蔡某。
蔡某声称买房是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于是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出售价格为390万元,定金为20万元,还对除定金外的剩余房款约定了较长的支付时间。
之后,蔡某一直以无法腾出购房名额拖延履行合同,并提出可将涉案房屋登记在第三人邱某夫妇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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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 林吉
蔡某在购房的时候
在很短的时间内
对案外人邱某夫妇推售涉案房屋
而且还提高了房屋的交易价格
卖方潘先生还意外发现蔡某同时与同小区的其他业主,也签订了类似购房合同,他怀疑蔡某可能“炒房”,于是停止交易并报警。但蔡某以潘先生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潘某夫妇则提起反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赔偿损失。
他实际上不是自住或者
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而去购买的房屋
所以后来法院认定
他签订这个买卖合同的目的
就是以炒房为目的的
跟我们国家法定的政策
房住不炒的政策相违背的
法院判决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潘先生退还蔡某20万元定金。法官表示,房屋交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隐瞒购房资格、房屋涉凶案等情形,都会被视为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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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 林吉
作为购房者的话
对于房屋的现状 登记情况
包括查封抵押情况要进行了解
避免后续不能继续履行
二是对于售房者来说
要对买房者资金来源 购房资格
还有购房目的进行详细了解
如果发现有异常的话
要及时进行终止交易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来源: 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