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出了事故不是车主怎么办(淳安电动车车主别再任性啦)
电动车出了事故不是车主怎么办(淳安电动车车主别再任性啦)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叶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存在不按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机动车道上与正常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交警依法认定叶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责任认定所以,今天小编想和小伙伴们一起看几个身边发生的案例。案件回顾2018年5月30日11时45分,叶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鼓山往千岛湖方向行驶,当行至环湖北路千岛明月路段时驶入机动车道,与同向行驶的浙A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后两车摔倒,导致双方驾驶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一直以来,
交警蜀黍对我县电动车交通违法的整治行动,
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然而,仍然还有一些电动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从而造成多起交通事故……
所以,今天小编想和小伙伴们一起看几个身边发生的案例。
案件回顾
2018年5月30日11时45分,叶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鼓山往千岛湖方向行驶,当行至环湖北路千岛明月路段时驶入机动车道,与同向行驶的浙A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后两车摔倒,导致双方驾驶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叶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存在不按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机动车道上与正常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交警依法认定叶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
交警蜀黍最近处理多起电动车全责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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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21时30分许,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南山一路曙光公寓路段,刮到前方的沪C轿车,导致两车受损,王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依法认定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8年5月26日21时50分,方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千岛湖镇开发路淳安中学路段,撞到前方正常行驶的浙A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受损,方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认定方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是的,你没看错,
这些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伙伴们再来看看,这一幕大家是不是都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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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电动车驾驶员的违法成本相对于机动车来说不高,许多驾驶员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都很淡薄,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算发生事故了也不用负责,受伤了还必须要获得赔偿。
也许有人会质疑,说电动车驾驶员人都受伤了,还判定对方全责,这就意味着无法获得赔偿,太可怜了。在这些事故中,我们对伤者深表同情,但是法律的公平正义,必须捍卫!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为了遏制电动车事故高发势头,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今年以来,交警蜀黍开展了多次电动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但由于骑车人安全意识差、守法率低,电动车总体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下一步,交警蜀黍将会继续加强对电动车的整治,严查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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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在心 平安在行
在此提醒各位电动车驾驶员,
你的行为不仅决定着自己的安危,
也决定着别人的安全。
骑车上路,
必须要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
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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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方小毅
内容由县交警大队提供
千岛湖传媒中心淳安发布编辑部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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