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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超员摩托车被追尾(超员摩托车撞上小车)

无证驾驶超员摩托车被追尾(超员摩托车撞上小车)两轮摩托车只允许在后座位置搭载一人,但不得搭载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配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头盔,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来源:广东交警

5月15日,在汕尾华侨管理区石谷山路口,吴某驾驶粤NF***9号牌的小型轿车与由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当场死亡,2名摩托车乘客抢救无效死亡,1名摩托车乘客受伤。

经了解,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4名驾乘人员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无证驾驶超员摩托车被追尾(超员摩托车撞上小车)(1)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两轮摩托车只允许在后座位置搭载一人,但不得搭载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配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头盔,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

一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贪图方便多挤多载

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不在少数

丝毫没有意识到

这些“超负荷”运作的两轮车

存在多少交通安全隐患

摩托车载2名大人3名小孩

其中一名还是孕妇

某日,韶关交警在国道G535线乐昌第二中学路段巡逻时,示意一辆湘L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靠边接受检查。

无证驾驶超员摩托车被追尾(超员摩托车撞上小车)(2)

民警发现该辆摩托车竟然挤坐着5人,驾驶人前面坐着一个孩子,后面的女子一手抱着年幼的孩子,一手提着行李。

经查,该驾驶人吕某涉嫌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检验、超员、驾乘人员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当即,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暂扣该辆摩托车,将一家5口分批送至目的地。

6名学生同骑一台电动车

仅一人佩戴安全头盔

云浮交警网络巡查时发现一段视频,一台共享电动自行车上,叠罗汉式乘坐了6名穿着校服的学生仅一人佩戴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无证驾驶超员摩托车被追尾(超员摩托车撞上小车)(3)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肉包铁”

贪图一时方便,超员搭载

只会加大摩电事故的发生机率‍‍‍

只会加重驾乘人员的事故伤情

1

制动距离增大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会使车辆惯性及制动距离增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刹住车轮,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停住车辆,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2

会导致车辆稳定性变差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后超重致使稳定性变差,在进入弯道或制动时,极易发生侧滑或原地侧翻等交通事故

3

会导致车辆操作性变差

超员载人后,车辆性能发生改变,车辆重心后移,在车辆上坡和通过凹凸不平路段时表现更突出,同时,人员超载在驾驶人前方,对驾驶人视线造成遮挡和影响操作,增加了安全隐患。

4

加重事故后果

超员往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诱发群死群伤事件。

同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摩电的防护设施较弱

发生事故时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防止85%的头部受伤

广东交警提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

拒绝超员,规范行车

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部分素材来源:汕尾交警、云浮交警、韶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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