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怎么停止接单(网约车市场黑色产业链)
网约车怎么停止接单(网约车市场黑色产业链)自动抢单随意变换计费路程那么 “外挂”究竟是怎么购买和安装的?“外挂”具体有哪些功能?使用“外挂”的司机又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脱网约车平台审核?对此 《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韩丹东近日 一名滴滴司机曝光打车“外挂”软件一事引发社会热议。据这名滴滴司机介绍 只需手指一点 轻轻松松就能“薅到羊毛”:叫车前费用显示为8元 到达目的地后则变成了16.09元。一些网友认为 像这样的“外挂”很容易搞到。
原标题:
司机利用外挂软件更改行程费用
中介提供解封账号更换身份等业务
网约车市场技术造假衍生黑色产业链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韩丹东
近日 一名滴滴司机曝光打车“外挂”软件一事引发社会热议。据这名滴滴司机介绍 只需手指一点 轻轻松松就能“薅到羊毛”:叫车前费用显示为8元 到达目的地后则变成了16.09元。
一些网友认为 像这样的“外挂”很容易搞到。
那么 “外挂”究竟是怎么购买和安装的?“外挂”具体有哪些功能?使用“外挂”的司机又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脱网约车平台审核?对此 《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自动抢单随意变换计费路程
记者在某论坛“出租车吧”的“滴滴、快的抢单加速器”的帖子中发现 一名网友屡次暗示自己专业售卖“外挂”软件。随后 记者添加这名网友提供的QQ号 对方迅速通过记者的好友添加请求。
“滴滴抢单器是根据手机型号定做的 以软件的形式安装在手机里 出租车、快车、专车都可以用。”对方告诉记者。
对方提供的App截图显示 司机在输入必不可少的滴滴账号后 可根据需求设定抢单的范围、出发地关键字和目的地关键字。设定完毕 抢单器就可以自动抢单。对方向记者保证“成功率是百分之九十”。
这款“外挂”也能增加里程。对方告诉记者 趁乘客不注意 只需在“外挂”软件上轻轻拖动司机端导航界面的小车 就能骗过滴滴平台的导航、改变计费的公里数 随意增加车费。
记者询问是否有自动改变计费路程的“外挂” 对方说:“我这都是手动的 而且可以一边开车一边拖动小车。”
随后 记者提出使用“外挂”易被发现的担忧 对方反复强调 “自己改变小车位置的方法十分安全 不会被封号 而且乘客也看不到”。
据了解 这种滴滴抢单器“20分钟就能做好” 售价300元。“我这里是一手的 没有任何中间商赚取差价 你可以货比三家 在哪里买无所谓。”对方说。
当记者询问滴滴抢单器的销量时 对方急切回应道 “你自己想想 人手一个的话 还有意义买吗?你不用管买的人是多还是少 这种东西用的就是效果 大家都用的话 哪还有什么效果”?
另一家售卖抢单器的店主告诉记者 除了自己售卖的两款抢单器 其他的抢单器很容易导致滴滴账号被封 “我这的更贵 要2000元 但是更安全。你可以把你的手机快递过来 我直接把软件安装在你手机里 要800元 只支持苹果手机”。
中介称交钱就可通过审核
在论坛“滴滴吧”中 记者发现大量声称“专业解决滴滴平台审核各类疑难杂症”的帖子 此类帖子都附有服务提供者的联系方式。
在与提供这一服务的一名商家取得联系后 记者查看其朋友圈发现 大部分的状态都与其业务内容相关 并表示“驾龄不够、驾车车龄超过8年、有犯罪前科、换脸以绕开证件与本人不符、快车/顺风车账号解封、洗白信任值并恢复至98分、改车牌、外地牌照冒名本地牌照、通过二次验证或三次验证”等违法事项均可承办 价格在0至5000元不等。
随后 记者提出驾龄未满但想要通过注册审核的需求 对方迅速回答:“可以搞 260元。”在得知记者所在地为北京后 对方开始犯难 “北上广深和温州的难搞 这个我只能说尽力 成功率只有60%;不是北上广深的 成功率是100%”。
无证驾驶怎么办?“可以换脸。不过现在做不了。”对方说。
记者调查发现 换脸是指车主用别人的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注册 在脸部安全识别时 用自己的脸替代证件上别人的脸 并顺利通过审核。
记者又询问 因为使用“外挂”被封号怎么办?“封号现在没有‘口子’解 目前驾龄、车龄、帮过二次三次验证好弄点。前几天‘口子’开的时候可以解 现在‘口子’封了。”对方说 “等‘口子’一开就能弄 成功率是百分之百。”
面对何为“口子”的疑问 对方未作正面回应 但告诉记者:“口子”随时会关。上述各个业务都有对应的“口子” 对应“口子”一旦封闭 业务就没办法完成。
记者观察到 对方多次在朋友圈中发布内容暗示自己运用“新技术”突破各种业务“口子” 并在进行测试之后才会公布。新技术不稳定、成功率过低的时候 对方会选择暂停几天接单 “等技术稳定了再搞”。
果然 第二天 对方就告诉记者“现在封号洗白的‘口子’开了 1300元一单”。不过 仅过一天 对方提供的价格就高出了300元 给的理由是“‘口子’随时关”。
更让人震惊的是 对方还声称:滴滴综合评审不通过有犯罪记录的 现在“口子”开了可以做了 原证件开号注册过审核 只需800元。“以前问过不行的 请速速联系我!过了今天没‘口子’”。
对方称 他是从去年开始做这一行的 “每天十单就忙得团团转了”。所以 他也会招收代理 代理费是388元 交完代理费后 他会告知“相关的代理价格 比如说驾龄不够的代理价是多少、实际给客户的价格是多少”。 见记者询问太多 对方有所警觉 “你是同行吧。是同行就没意思了 删了”。
滴滴外挂让消费者很受伤
“以前滴滴没出事时 感觉滴滴是值得信赖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事 特别是在微博上看到关于滴滴的安全漏洞等各种问题 对滴滴失去信任了。”消费者申先生说。
家住河南林州的申先生告诉记者 他打车回家 “上车前看系统显示是12元 下车就变成了22元 差的太多了。我问司机为什么会差这么多 他说表上就是这么多”。
申先生说 他当时没有多想 更没有想过去投诉。现在回想起来 “当时司机没有绕路 很可能是用了外挂”。
相比之下 投诉之后却维权无门的陈女士的遭遇更加闹心。
“我发订单 一个接过1万多单、全五星好评的司机接了我的单。但是 他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定位也是错的。我就取消了订单 重新发了一次 结果还是那个司机接了我的单 我就想着等超时订单自动取消 我就直接走了。”广东阳江的陈女士说 “我压根就没上那个司机的车 更没找着那个司机。没想到的是 等我到目的地时 导航上竟然出现了那名司机的车 还扣了我120元。”
陈女士告诉记者 她对这段路十分熟悉 平常乘坐出租车只要十几元。明明没上车 车费却增了十倍不止。
气愤的陈女士打电话给滴滴客服投诉 “因为我换了手机号 客服说新手机号不能退 必须使用原手机号。如果非要退 可以找滴滴的在线客服。我通过在线客服备注了5次新手机号 在线客服每次都说已经备注了 结果却石沉大海”。
--------------------
谁该为网约车市场造假问题埋单
对话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德良
《法制日报》记者 韩丹东
使用外挂软件属于非法牟利
记者:滴滴“外挂”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滴滴司机使用软件随意变换计费路程、使车费翻倍 应该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刘俊海:司机篡改计费路程、让车费翻倍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益 是不诚信的行为 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这种行为暴露出司机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是司机的道德修为存在短板 另一方面是司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识不足。另外 这种行为也折射出平台对司机的约束存有漏洞 平台存在监管失灵的问题。
刘德良:滴滴司机和乘客之间存在运输服务合同关系 滴滴司机以这种行为作弊 构成了合同法上的合同欺诈。在单个情况下 乘客可用合同法的合同欺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寻求救济。选择哪部法律寻求救济 取决于哪部法律对消费者更有利。
记者:我们在调查中发现 不少商家利用技术突破“口子”为滴滴司机账号造假、骗过审核 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刘俊海:这种行为是以公开帮助司机造假为最核心的营利模式 是赤裸裸的非法牟利行为。商家提供的部分非法服务显然已涉嫌犯罪 如刑法上的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与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以及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
产生这种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平台监管不足的短板 也有司机见利忘义的原因 更有中介机构在其中推波助澜。
这种行为以盈利为目的 已经具备专业化、职业化的特征 所以更要采取零容忍态度 加大对这些非法中介的打击力度。如果不打击这些非法中介 平台即使睁大眼睛也看不出真假。显然 这种中介机构联合司机造假的行为 加大了平台监管的难度。
刘德良:提供软件技术和服务为滴滴司机造假的人员 与以往制造“上网神器”“蹭网神器”等专用于不法事项设备的人员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凡是涉及技术 都会出现一些人怀揣着恶意、利用技术牟取非法利益 提供造假服务的商家就属于这些人。
这种造假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个人财产权益 同时也对滴滴运营平台的管理秩序产生一定破坏 更是对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破坏。这种行为会破坏滴滴平台的可信度 这也是滴滴平台本身不愿意看到的。
目前 从既有的法律来看 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以非法经营罪惩治这些造假人员 但非法经营罪适用的机会不多 处罚力度也较小。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比较轻 是因为法律上对此缺乏明确的规定。在很多情况下 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较为模糊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追究的人少了 作弊者就能获得更大的利益 犯罪收益远高于犯罪成本 这就导致不少造假者愿意铤而走险。
平台应承担自律监管责任
记者:网约车平台被这些乱象充斥 网约车平台对此该肩负起哪些责任?
刘俊海:首先应为此埋单的是“打肿脸充胖子”的司机 不具备注册资质的司机通过中介机构造假后进行营运 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没有尊重乘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保障权。
同时 平台更应为自律管理不严而埋单。平台是由平台管理方一手创办的 管理规则与条款皆由其制定 司机、乘客与平台的三方协议同样是由平台管理方起草的 司机更是由平台管理方遴选与审核的。因此 掌握着第一手大数据的平台 从消费者手中受益无数 就更应当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
倘若平台并非有意为之 否则其主观过错更为严重 那么平台就存在自律管理的重大过失 平台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于电子商务法还未颁布 更应用好、用够、用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侵权责任法。现有某些平台认为 平台与司机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但我个人认为不妨运用替代责任 由平台先埋单。桥归桥 路归路 现代法律思维的核心内容在于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 平台在承担替代责任之后 可向司机追偿。平台掌握着司机的大数据 拥有管理司机的能力 更肩负着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 由平台向司机追偿 比乘客直接向司机追偿更容易更方便。
第三方即为与司机共同造假的中介机构 这些黑中介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 消费者上了一辆由未依法取得驾照的司机驾驶的车 途中身体受伤 那么医药费的赔偿就首先找司机 司机没钱找平台 平台还没钱就找中介。
另外 黑中介也可以被列为共同被告。共同被告多一些 对于消费者的法律救济的保障就更坚固 法律的安全网也会更牢固 防范失信行为、侵权行为的篱笆就会扎得更牢。
刘德良: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本质上是司机有违法的需求 才衍生出这样一条黑色产业链。所以 这种行为是司机个人的一种欺诈行为。
平台负有监管义务 平台应确保营运主体与营运车辆的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保证其所属司机和车辆符合法定条件。平台作为司机与乘客的居间者 遵循平台规则与网约车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解决使用“外挂”的一切行为 并不属于平台监管义务的确切范围。如果不能证明平台对某个司机监管失职的话 而是从泛泛的角度来认定平台对所有使用“外挂”的行为都负有法律责任 显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平台的责任应当落实到具体个案中。如果能够证明 消费者已经向平台投诉 而且平台没有对被投诉的司机履行监管义务 放任司机继续实施欺诈乘客的行为、侵害后续其他乘客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 平台应当为其监管失职埋单 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依法追究中介和司机责任
记者:对于治理滴滴外挂等乱象 您有何建议?
刘俊海:治理乱象应当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完善协同共治体系。第一 倡导平台慎独自律、见贤思齐、择善而从 对广大消费者常怀感恩之心 兼具盈利合理化思维与社会责任思维 建构平台内部与外部的严密审核监督体系 夯实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安全保障权。
第二 希望司机朋友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之心。开车不光是自己的民事行为 也是把乘客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商事行为 所以 千万不要为了挣几十元车费 就忘了安全。安全为本 安全为先 以人为本。
第三 要建立严格的行政监管体系。平台乱象丛生暴露出市场和监管者的双重失灵。应当扭转监管失灵的现象 铸造监管合力以提升监管效能 打造全方位、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的监管体制 建立信息共享、便捷高效、同频共振的网约车市场。同时 健全第三方独立评价体系 定期对网约车市场乱象的成因与对策进行评估和反思 提出独立公正、具备可操作性的监管建议和司法建议。
第四 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应当作为违法司机和黑中介的啄木鸟、监管者的得力助手、决策者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及时监督、批评、鞭挞违法现象 尤其要加强对这种危害社会的违法商业行为的监督力度 鞭挞不法行为和失信行为 鼓励诚信行为。
第五 完善消费者协会的维权组织体系建设 做好消费警示。另外 对于大规模的消费侵权行为 可以考虑提起公益诉讼 对个别失信平台提起公益诉讼 让消费者做到零成本维权 这样才能提高失信成本 降低失信收益。同时 提升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 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 切实扭转消费者“为了救一只鸡 必须杀掉一头牛”的现象。
第六 建立完善的司法救济体系 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网约车市场生态环境 司法救济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刘德良:治理这种严重违背诚信的行为 滴滴平台可以运用其管理权限对使用“外挂”的司机进行查处。单靠平台无法彻底解决这种行为时 应当动用公法的力量 对这些司机进行制裁 追究司机的法律责任 甚至是刑事责任。
治理这种行为的关键在于提高犯罪成本。事实上 合同法的合同欺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注点不在于制裁使用“外挂”的司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 做刑法上的处理 除了追究司机的一般法律责任以外 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待非法提供技术手段的商家也是如此。只有这样 才能够起到正面的遏制作用 维持运输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记者:不少消费者反映 他们向滴滴客服投诉之后 往往杳无音信、维权艰难 您认为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俊海:消费者投诉之后杳无音信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 寻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如果消费者协会调解未果 看平台是否有仲裁协议 如果有的话 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调解未果 可以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应当开门立案、凡诉必理 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 旗帜鲜明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然 现今正在大力提倡优化营商环境 但是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优化消费环境对立起来 没有消费环境的优化 就没有营商环境的优化。因此 希望人民法院旗帜鲜明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优化网约车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