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需要哪些证件(部分涉外婚姻的办理)
涉外婚姻需要哪些证件(部分涉外婚姻的办理)
1,申请人(一般要求是当事人的直系)带户口簿、申请人的身份证、当事人的身份证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服务大厅,填《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申请人在签名处要加盖拇指印以示承担法律责任。民政局大厅当场调取数据库确认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申请人拿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当事人身份证到公证处进行中英文或者是其他国家语言公证。一般是7个工作日。
3,申请人拿公证处出具的中外文公证书、申请人身份证、当事人身份证到省政府外事侨务办服务大厅办理外事认证。如果是双认证的,将由外事办递交驻华大使馆认证。这个时间就会是一个月以上了。
民政局提供的9个国家涉外婚姻可提供未婚证明,实际还有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