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妻子欠钱我该还吗(婚前我帮老婆还清了债务)
婚前妻子欠钱我该还吗(婚前我帮老婆还清了债务)人非要走我也留不住婚前我还替她还了一大笔债务婚姻就算再像围城你也不能这么着急啊!关键是
来源|CCTV今日说法(cctvjrsf)
说出来很羞耻
结婚才一个月
我老婆就跑了……
婚姻就算再像围城
你也不能这么着急啊!
关键是
婚前我还替她还了一大笔债务
人非要走我也留不住
但是那些钱我该怎么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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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帮妻子还婚前债务,但结婚一个月就跑了。当时没写欠条也没写合约,只有银行的转账记录。要是离婚怎样才能要回那些钱?当时她骗我们说要还清债务消除黑名单才能登记结婚。
A1:
你好!建议你们在协议离婚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偿还借款。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原则,当事人结婚不因个人财务状况受到影响,并不存在“还清债务消除黑名单”才能登记结婚。妻子骗你要还清债务才能结婚,因此你帮妻子“还清婚前债务”,结婚一个月后你妻子跑了。关于还债的性质,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你与妻子明确是借款,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考虑到你打算离婚,你可以先与女方联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在财产分割时进行明确。如果对方拒绝协商,你可以收集能证明婚前女方向你借款的事实的证据,如银行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解决。
二、如果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可能被法院认定属于彩礼,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的,你想要回这笔钱的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如果你与女方婚前缺乏了解,女方以婚姻为诱饵,假以结婚为由,诈取你的财物,那么可能构成诈骗罪,你们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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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男方已婚,欺骗女方未婚。同居了一年时间,女方才知道真相。男方同意支付女方赔偿金十万,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签订时支付了五万,分手后半年内支付剩下的五万。现在男方反悔,各种理由不给钱。这种情况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男方按约支付赔偿金五万块,能得到支持吗?
A2:
你好,女方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可能得不到支持。
《合同法》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一般而言,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但是,进行民事活动时要遵循公序良俗,我国《合同法》中的第七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你所陈述的男女同居行为违反《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男方隐瞒婚姻状况与女方同居,但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不会因为女方不知情而变为合法。
因为男方有配偶又与人同居,男方同意支付赔偿金赔偿同居女方,虽然这是双方合意体现,但协议本身违背公序良俗,不能以此作为赔偿的依据。如果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男方按协议给付剩余的五万赔偿款,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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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车贷逾期,车贷公司委托第三方以家访试车为由将车直接开走,索要17000的拖车费,同时要收30元/天的停车费,请问这合法吗?
A3.
你好!车贷公司的做法侵犯了车主对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违法行为。
车贷逾期,车贷公司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追究你的违约责任,用任何超出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都是不合法的。首先,关于车贷公司委托他人将车开走的行为。虽然车主的车贷逾期,属于车主违约,但是车主依然对车辆享有合法所有权,不因违约而丧失。车贷公司通过第三人将车主所有车辆强行开走,侵害了车主对车辆的所有权,已构成侵权。你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要求车贷公司返还车辆,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其次,关于拖车费、停车费。由于车贷公司委托他人将车辆开走没有取得车主的允许,要求车主支付拖车费和停车费用就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你无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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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媳妇怀孕期间,公司以经营不佳为由,准备解散公司,但赔偿只给一个月的工资。根据这种情况,想咨询下,赔偿标准是什么?(上班一年多,公司一直有买保险,与公司有签劳动合同)
A4:
你好!公司应当向你媳妇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工作期限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以及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公司解散,你媳妇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怀孕的女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的妻子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半,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假如满一年半不满两年,支付两个月工资补偿金。如果月工资高于直辖市或者设区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有些地区对有关公司解散补偿标准进行了细化,比如《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解散除了支付女职工经济补偿金,还应一次性支付女职工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生活费、产假工资、生育费用等。建议你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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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报了一个驾校,交了报名费时说以后不收任何费用,可是考科一,科二,科三都不等地收了费用,还有教练名义上收燃油费300。我想问一下这是什么行为?
A5:
你好!驾校这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同时也违反了政府有关规定。建议你朋友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
你朋友与驾校之间属于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按照双方约定,你朋友交了报名费后,驾校不再收取费用,但实际驾校不断收取费用,驾校属于违约行为。至于驾校教练收取的300元燃油费,如果是驾校要求教练收取,属于驾校违约行为;如果是教练员个人私自收取,属于教练员个人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之行为,应当返还所收取的费用,同时教练员也违反了政府有关规定。
现实生活中,驾驶培训确实存在很多乱收费的现象。对于驾校和教练员乱收费,虽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维权成本过高。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驾校和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进行处罚。建议你朋友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般为交通局)投诉,要求进行处理。
感谢值班律师:
李琳(广东广州)
优秀者时常念及自己的不优秀
愚蠢者总是强调自己的不愚蠢
实习小编 | 张善策
法务 | 郑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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