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五年有两个儿子女方提出离婚(一个为丈夫生5个娃)
结婚五年有两个儿子女方提出离婚(一个为丈夫生5个娃)他说他母亲汤某香才是万某祥的合法妻子,而他也是万某祥唯一的儿子。他不让盖。她和丈夫万某祥生了5个女儿,丈夫万某祥去年已经去世了。现在她想翻盖老房子。让她想不到的是,就在手续全部批下来,她要翻盖时,来了一个叫万某的人。
两个妻子争丈夫
2014年3月份,家在江苏的包某英想要翻盖自己的老房。
这个房子不能住人了,一下雨就漏水。
她没有其它的房子,只能暂住到女儿家。
她和丈夫万某祥生了5个女儿,丈夫万某祥去年已经去世了。
现在她想翻盖老房子。
让她想不到的是,就在手续全部批下来,她要翻盖时,来了一个叫万某的人。
他不让盖。
他说他母亲汤某香才是万某祥的合法妻子,而他也是万某祥唯一的儿子。
所以,这个房子应该给他。
他的房子,别人不能盖。
他爸活着的时候盖不了,死了别人也休想盖。
若是盖的话,也应该是他盖。
这也就是说,万某祥生前有两个妻子,一个就是包某英,另一个就是汤某香。
现在两个妻子以及其孩子,都在争夺这一套房产。
为何他们要争夺这个房产呢?
因为这个房产是临街商铺,长度有数百米。
若是盖好了,光收房租都能收不少钱。
所以,所有人都想要这个房产。
现在的问题是,一直搞不清楚,包某英和汤某香,谁才是万某祥合法的妻子?
汤某香是这样说的。
她和万某祥在一起的时候,是她拥有主动权。
那时候大学生她都看不上,帅哥也是随便挑。
不过,最终她决定跟当司机的万某祥在一起,需要注意的是万某祥不是一般的司机。
她和万某祥有共同语言,很快就同居了。
让她想不到的是,万某祥竟然有妻子了,这个妻子就是乡下的包某英。
而此刻包某英已经为万某祥生了2个女儿了。
这也就是说,汤某香和王某祥同居时,包某英已经是万某祥的妻子了。
得知这个情况,她很生气。
更让她气愤的是,她怀孕了。
由于她是和有妇之夫生的孩子,她没有脸养,就把这个女儿生下来,送给了亲戚养。
乡下的妻子包某英,也知道丈夫有婚外情情了。
包某英一直住在乡下,万某祥在城市里开车,汤某香也是生活在城市里。
等于是大部分时间,万某祥都是和汤某香在一起。
包某英觉得丈夫有婚外情,她就找到婆婆诉苦。
让婆婆主持公道!
婆婆告诉她,汤某香是她认的干女儿,不可能和万某祥是不正当的关系的。
婆婆还告诉她,千万不能瞎说,毁坏她儿子的名声。
婆婆也帮着儿子隐瞒了这件事,但是,最终万某祥有婚外情这件事,还是被包某英知道了。
有一次,包某英给万某祥洗衣服,发现里面有一封信。
她就让二女儿读给她听,上面写的什么?
原来是一封情书,还是汤某香写给万某祥的。
通过情书来看,当时喜欢万某祥的女人有很多。
但是,汤某香还是希望万某祥给自己的一个机会。
后来,他们俩真的在一起了。
这封信坐实了万某祥和汤某香在一起的事实,而且他们两个人生了一个女儿的事情,包某英也知道了。
包某英很生气,她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说丈夫万某祥重婚。
城里一个家,乡下一个家
要知道万某祥不是一般的司机,若是这件事闹大了,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犯了重婚罪。
他的工作就保不住了,还有可能会坐牢。
这种情况下,他必须要向包某英妥协。
同时他内心也是恨包某英的。
包某英心软,不想让他失去工作,也不想让孩子的爸爸坐牢。
在万某祥保证回归家庭后,她就撤诉了。
等于这件事在包某英这里就了结了。
但是,万某祥并没有和汤某香分开,而是告诉汤某香我是你唯一的丈夫。
以后不会有人干涉你了,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就这样汤某香又和万某祥和好了,两个人先后生了4个孩子。
前3个都是女儿,最后1个是儿子。
万某祥总共有9个孩子,唯一的一个儿子,就是汤某香生的。
等于是万某祥乡下一个家,城里一个家。
他就这样一路走过来了。
这种两边欺骗的行为,导致两边都以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妻子。
他活着时没能解决这个问题,2013年他去世了。
现在他乡下的妻子包某英,想要翻盖房子。
城里的妻子汤某香的儿子万某,来到包某英这里,阻止他盖房子。
万某说,他不是不想让包阿姨盖房子,其实他父亲生前有说,包阿姨那个房子,让万某盖起来。
然后,万某给包某英养老。
等把包某英送走了,这个房子就是万某的了,因为他是唯一的儿子。
他应该继承父亲的祖房。
但是,包某英不同意。
因为她还想把这个房子,让自己的5个女儿继承。
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按照法律来讲,只有合法妻子才拥有处置这个房子的权利。
谁是合法妻子呢?
汤某香为了证明自己才是合法妻子,她把和万某祥的结婚证拿出来了。
他们两个确实是有结婚证的。
这个结婚证是在2006年领取的,当时他们是想要贷款。
就顺便领了结婚证。
万某就觉得,他母亲汤某香和父亲万某祥有结婚证,汤某香才是合法妻子。
事实上真的是如此吗?
法院的人要调查的,他们来到包某英家。
包某英说,她在16岁的时候,就嫁给万某祥了,而且两个人也领证了。
只不过现在他们的结婚证找不着了。
不过,乡亲们都知道,她和万某祥结婚的事情,一打听就清楚。
再就是她生完两个孩子,万某祥才和汤某香认识。
所以,她认为她才是合法的妻子。
而且汤某香属于第三者,现在他们有结婚证,那就是重婚罪了。
不管是万某祥,还是汤某香,他们两个都是重婚罪。
万某祥死了,就没有办法追究他重婚罪的责任了。
但是,汤某香还活着。
她要求追究汤某香重婚罪的责任。
现在等于是,在万某祥活着的时候,两个妻子一直都在争名分,他死了两个妻子还在争。
法官到底该怎么判呢?
包某英是合法妻子
包某英拿不出结婚证来,但是,她有杀手锏。
当年她起诉万某祥重婚时,都是有字据的,而且还可以查。
虽然她撤诉了。
但是,公职人员在给他们调解的时候,还是出了一份调解书的。
调解书上写的是万某祥和汤某香是非法同居,他们应该解除非法婚姻关系,并且当时已经达成了协议。
三方都同意了,都知道这件事。
所以,根据协议来说,包某英才是合法妻子。
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婚姻法也有规定,1994年2月份之前结婚的夫妻,即便是没有结婚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的,就是合法夫妻。
万某祥和包某英生活在一起,而且先生了孩子,街坊四邻,亲朋好友也都清楚。
他们才是合法夫妻。
至于说汤某香和万某祥领的结婚证,这个证是2006年领的。
可是,不要忘记当年万某祥是有妻子的。
所以,即便是他们领证了,他们的婚姻也是属于重婚罪。
万某祥一直没有和包某英离婚,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没有。
因此,重婚罪成立。
既然是重婚罪,就要接受处罚。
所以,包某英把汤某香给告了,告她重婚罪。
最终法院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被告人汤某香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即便是她有结婚证,她也不是合法的妻子。
得到这个结果后,她说,她跳楼的心思都有。
若不是她被万某祥骗了,她绝不会嫁给万某祥。
既然她不是合法的妻子,房子肯定也不属于他们的了。
包某英才是房产的拥有者,她的孩子拥有继承房产的资格。
现在房子的问题解决了,还有一个更棘手的问题。
就是两个老太太百年之后,谁和万某祥葬在一起?
包某英说她要和丈夫葬在一起,墓碑上写她的名字。汤某香不同意,因为万某祥的墓地是她花钱买的。
她必须要和万某祥葬在一起,墓碑上写她的名字。
两家的儿女,都想让自己母亲的名字和万某祥刻在一个墓碑上。
他们又开始争了。
这件事只有他们内部先调解,若是调解不成,才能走法律诉讼。
只能说老头太不负责任了,就是因为他对婚姻不忠,造成了现在两个女人和九个子女之间的矛盾不断。
相信最终法律会给他们一个交代的。
其实整个案件,包某英才是有理的一方,她没有破坏别人的婚姻,没有当小三。
她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没有做违背道德的事情。
所以,法律站在她这边,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