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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背叛自己的闺蜜现在很惨(最好的闺蜜背后捅了我刀子)

以前背叛自己的闺蜜现在很惨(最好的闺蜜背后捅了我刀子)不巧的是,我向来有些神经大条。她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喜欢背叛朋友,长于暗地里插刀。习惯背叛的闺蜜————————茗佩是我的闺蜜。

以前背叛自己的闺蜜现在很惨(最好的闺蜜背后捅了我刀子)(1)

文/十月山茶 来源:每天读点故事app

以下故事基于真人真事改编而成

全文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皆已做化名处理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习惯背叛的闺蜜

————————

茗佩是我的闺蜜。

她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喜欢背叛朋友,长于暗地里插刀。

不巧的是,我向来有些神经大条。

再加上,每当她的谎言被识破以后,她总十分镇定,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你。然后模样无辜地说“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似乎你才是电视剧里陷害主人公的反派角儿———所以,我总是在象征性的‘绝交’了几天后,就陷入‘诬陷’的压力和自责中,不久便选择性健忘症发作,又和茗佩头挨头的坐在阅览室里看书了。

但在这其中,仍然有两次背叛,我怎样也忘不了。

痛苦太深,回忆很重。

1.

茗佩的第一次背叛是发生在我们读初一的时候。

当时,我和茗佩作为文艺小青年,课余时间总爱凑在一块儿看小说。

我们买了很多时下热门书、两个人交换看,有郭敬明的《幻城》、安妮宝贝的《告别薇安》,还有一些乱七八糟诸如《XX少女》《XX男生女生》的小说月刊。可惜没过多久,我们就不再满足于只是看看,决定自己动手写小说。

于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六下午,我们采取合写形式、每人写一章,坐在图书馆里开始了第一部小说作品的创作。故事是说一个平凡的中学生在校园里邂逅了自己的白马王子,最后还幸运地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简直是幼稚蹩脚至极。

可那会儿,初试莺啼的我和茗佩一点儿也不觉得它不好,我们满怀信心的把稿子给好几个出版社寄了去,却都石沉大海。失望之下,茗佩提出了放弃的想法。

“我又看了一遍,好像真的不怎么有意思。这个不要了,我们再重新写一篇投稿吧。”茗佩扬了扬手上的本子。

我明白,茗佩说得不假,只能颔首同意。

所以,当我在新版的少女月刊上看到那篇被我和茗佩放弃的故事时,着实吓了一跳。但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小说作者一栏竟只有茗佩一人的名字!

明明是她提议要废弃这篇故事,可是最后竟然背着我私自投稿!这故事的诞生,我们分明是一人一半功劳,结果发表后的署名和稿费都让她一个人占了!太过分了!我越想越气,‘啪’地一捶桌子就冲了出去。

隔壁班教室里一群女生正围着茗佩,手上捧着最新一期的小说杂志,嘴里不停说着溢美之词。茗佩坐在花丛中间,笑得格外得意——那笑容,深深的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本是想来找她讨个说法,忽然就不想要了。

准备回教室的时候,茗佩刚好抬头看见了我,她的表情僵硬了几秒,有些不自然。

可我已经不再关心了。

我不想再看见她。

但显然,如果不是我低估了茗佩的厚脸皮程度,就可能是她身边像我这样好糊弄、好欺负的朋友不多。总之,事情发生后,不管我怎么无视她,她都始终坚持不懈的‘热脸贴冷屁股’,毅力顽强,让我气恼之余也不得不叹服。

两个月后某天,大姨妈意外来袭,下身的热潮浸湿了我的校服裙摆——我不得不一直坐到放学以后、人去教室空。当我忍着小腹剧烈抽痛、刚走出教室门时,我看到茗佩从不远处向我跑来——气喘吁吁,手伸高了、不停地扬着一包深蓝色的‘苏菲’。

那瞬间,我只能承认败下阵来。

之后,我们又变回从前那样亲密。

我本以为通过这次教训,茗佩会有所收敛、会珍惜我们的友情,不会再做背叛我、让我难过的事情。

可事实证明我还是太不了解茗佩了。

她是个天生的背叛者。

2.

高二,我和茗佩都面临着文理分科的人生重大分水岭。

虽然我们起初说好了要一起选文科,未来一起成立文学工作室。

但那时,我由于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失利,对写作的热情大不如从前,整天了无生趣的样子。

于是,我把注意力从文字、书本上转移——直到找到了新的精神寄托,我才恢复了往日的活力。

“什么?你恋爱了?”茗佩的嘴大开到恨不得把手上的小说书吃进去。

“没有啦,是暗恋、暗恋!”我比出‘噤声’的手势。

“谁啊?我认识吗?”茗佩眼珠又在转了。

我没好气的说:“别想鬼主意。”

“说嘛说嘛,你不说我就跟全班说你暗恋老徐!”——老徐是我们年级有名的酸秀才,吃个鸡腿都能吟首诗、把你酸死。

一想到老徐把酸菜都能酸死的那股劲儿我只能赶紧招了:“就是学校对面那条街面包房的老板。”

没有反应。

我奇怪的抬头看茗佩:“你怎么不说话?你不是也认识吗?之前我有一次买面包没带钱,最后还是你赶来给我付钱的那家面包店啊。老板是程浩,那个又高又帅的大学生,他还送了我们一人一袋蛋挞!想起来了吧?”

茗佩的眼神飘忽不定,过了老半天才含糊地问:“哦...你喜欢他什么?”

我笑笑,摇摇头。

我不想说。

有些甜蜜,即使是闺蜜我也不愿分享。

昨天,我因为考试作文没写好,被一直看重我的语文老师批评。心情极度沮丧下,鬼使神差的就走了学校对面那家面包店,买了几块蛋糕,一杯奶茶。

我在店里一坐坐了好几个小时,哭一会挖一勺蛋糕,最后鼻涕眼泪和蛋糕的滋味都分不清了。直到程浩坐我对面,给我递纸巾,我还抽抽搭搭的停不下来。但他完全不在意,伸出手给我温柔的把脸上的眼泪擦干了、又把我嘴角的蛋糕屑也沾掉,他耐心的问我:“怎么就你一个人?你哭了好久,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蛋糕够了吗,不够再给你几块?”

我怔怔望着程浩。他身上有不同于我同龄男生的强烈荷尔蒙的气味,下巴上还有三两根遗漏的胡渣,鼻子又高又挺,左耳上两个银色的耳钉闪着光。

那一刻我确定,自己被丘比特的箭射中了。

“我想跟他表白。”我惆怅地对茗佩说:“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茗佩头也不抬:“那就写信呗。”

“写信也得自己给啊。”

“那你想怎么着。”

“...不如,你帮我?”我讪笑着作讨好状。

茗佩猛然抬头,表情一时分辨不出是惊讶还是抗拒。

但终究她还是没说什么,答应了下来。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在我将写了又改、撕光了整个本子才满意的告白信,郑重托付给了茗佩、叮嘱她务必要亲自送到程浩手上以后,我就陷入了焦灼的等待期。

那晚,我一整夜都没睡好。

次日还没到6点我就起来洗漱准备,打算赶在早自习前和茗佩事先确认昨天告白信的事。

但当我兴致冲冲也忧虑重重地赶到学校时,却左等右等也没见着茗佩。

她的手机也一直是关机。

我只能中午跑去找茗佩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老师,茗佩今天来了吗?”

“茗佩今天请假了。”

是病了吗?回到教室后,我总有些担忧。

这时,同桌的齐冉突然凑过头来,吓了我一跳。

“喂,隔壁班那个——就是你经常和她一起玩的那个女生。”齐冉的笑容有些奇怪。

“你说茗佩?你找她有事吗?”

“不是。我昨天晚上看到她上了一辆大款的车。”齐冉眨眨眼睛,特意把‘大款’两个字加重音。

我没兴趣的摆摆手:“茗佩家里本来就有钱,那说不定是她家自己的车。”

“才不是!我亲眼看到她和我们学校对面‘Cherry’面包房的老板搂搂抱抱的,然后上了他的车!”齐冉气愤道。

我感觉一桶冰水从头猛地浇下来,熄灭了我最后一点火光。

我抱着‘万一齐冉看错了呢’的想法去找程浩证实。

没想到程浩不仅一口承认昨天他和茗佩正式确立了关系,并且还盛情邀请我去他家——他说茗佩在他家。

他说,他们打算不久后一起去留学。

我万念俱灰之下,放弃所有、冷不丁的冒出一句:“她有交给你一封信吗?”

“信?什么信?”

我猛然转身,摇摇头,走出了面包房。

我想,我再也不会来这个面包房,再也要和茗佩扯上任何关系了。

我受够了。

眼泪唰唰地流满了我的脸。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茗佩。

有人说她退学了,我想她应该是和程浩一起出国了吧。

文理科分班时,我毅然地选择了理科。

也不知是为了向曾经愚蠢的自己说再见,还是纯粹赌一口气。

总之,往后的几年,我都没有再写过一篇像样的小说。

4.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记忆里曾熟悉的人事,都被岁月的海水拍打磨蚀,像红极一时的“青春疼痛文学”一样,销声匿迹。

实体书的时代成为过去,电子书、网络文学的时代正在崛起。

我平凡的活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再没有高中时‘一定要成为XX’的雄心壮志,现在,我更希望自己的生活平淡顺遂,水到渠成。

关于茗佩的所有回忆,我也早就与许多不愿再提的往事一起,付诸流水,不可再追。

大四时,我在B城找了一份实习工作。

某天下午,我正在公司忙得焦头烂额,手机突然震了一下,是有新消息。开始我并没注意它,但等到下班,我一瞥手机屏幕,一瞬间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我想和你聊聊。——茗佩”

号码显示是陌生的,但这署名...真的是消失了几年的茗佩!

我怀着错杂的心情回了电话。茗佩的声音听起来还是一样甜美,她约我在一间清吧见。

我如约前往,在小店的角落里找到了神色淡淡的茗佩。

茗佩长大了,变得更美了。

只是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我说不上来。

“嘿。”我憋了好久,最终还是只吐出一个单音节来。

我想,对于茗佩,我始终心里还是有疙瘩。

气氛顿时有些尴尬。

“过得好吗?”茗佩淡淡地笑。

“还成。”

两人一时又都沉默下来。

那天,我和茗佩久别重逢,却始终都在说些无关紧要的客套话。

然后我们交换了各自的联系方式就准备各奔东西。

正准备去马路边拦的士时,我听到茗佩在我背后叫我:“丛薇。”

我回过头。

“对不起。”隔得有些远了,我看不太清茗佩脸上的神情。

但她语气分明是哀伤的。

“都过去了。”离开前,我对茗佩说。

那次见面后,节奏较快的实习工作和紧张的毕业论文准备,把我的生活填得满满当当。

我几乎都快记不起来自己不久前才见了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

一个背叛了我多次,给我的青春岁月留下了无数伤疤的闺蜜。

多么有意义的事情——我却连回味都忘了。

今年,我从学校毕业,正式进入公司工作。

九月某天傍晚,我下班回家后,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看视频。

这时,我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是茗佩发来的。

短信内容很简单:我在网上写了一篇文章。你如果有时间,可以去看看。

她想让我看的到底是什么?

我立刻被她这一句话勾得心痒痒的。

我按照她的提示,当天就在手机应用市场里下载了这个App、搜了茗佩的文章来看。

——她写了一个故事。

关于这几年来她的全部经历。

和我想的完全不同,她竟分分秒秒活在刀尖上被火炙烤。到底是掉下深渊被火苗卷及、烧成灰烬,还是继续在刀尖上忍耐、被一次次扎伤,她始终在挣扎。

这一煎熬,就是好多年。

5.

一切的转折都发生在高二那年一个平凡的傍晚。

那天,茗佩本是要帮丛薇去‘Cherry’面包店送告白信的。

但她还没来得及把信交给程浩,就突然接到了保姆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40多岁的阿姨声音听着十分焦急,然而她言辞颠倒,含糊不清。茗佩听了半天没明白,正要不耐烦地挂电话时,却被阿姨突然迸出的一句话震住。

她说:“你爸妈跑了!讨债的追找上门来了!”

等茗佩好不容易消化完这句话的意思,人已经坐在程浩的宝马车里。他送她回家的时候,100多坪的房子已经空空荡荡,值钱的东西全被搬走了,父母也不见人影、只剩下跟了茗佩家二十年的阿姨缩在厨房一角。

她见着茗佩后,赶紧扑过来,抱着茗佩痛哭。

她大骂茗佩父母没有良心,早上说出去旅游实际是跑路了。下午一堆讨债的上门要钱,有的人手上还拿了家伙,她如果不是看在茗佩总一口一个阿姨叫的甜蜜,她早就走了。现在她也算仁至义尽了。阿姨擦擦眼泪,麻利的收拾了行李,就离开了。

茗佩望着阿姨走的时候速度快到恨不得2只脚当4只用,不禁想起昔日她给自己削水果时摸摸自己脑袋,叫自己多吃点的场景。

茗佩望着人去屋空的房子,一时万念俱灰。

站在旁边一直保持沉默的程浩,突然说:“跟我走吧,茗佩。”

茗佩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应的,只知道,那天晚上,程浩带她去了酒吧。

她喝了很多很多酒——这辈子都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

她真伤心啊。

她不明白,事情怎么就一下子变成这样了呢?她该怎么办?

茗佩醉得晕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茗佩和程浩赤裸拥抱着在程浩家的大床上醒来。

茗佩看着一地散乱的衣服,和床单上的血迹,呆了半晌。

直到程浩痞痞地冲她笑,说:“终于把你给办了,还以为你真是什么高不可攀的圣女呢!”

6.

茗佩没想到程浩竟然已经有女朋友了,更没想到程浩竟然从头到尾只是在玩她,所以当她女朋友来兴师问罪时她只能保持沉默。

她虽然懊悔自己上当,但由于贞洁已经被对方夺走,她怎么也不甘心就此放弃。她骨子里还是个传统的女人——渴望从一而终,一生一世。

她没有和父母再联系、也注销了手机号码。她想让一切重新开始。

程浩不用再去面包房看店,又因为快毕业了、课很少,就干脆天天关家里玩游戏。

也许是为了报复茗佩让自己被女朋友甩了,程浩开始肆无忌惮的使唤茗佩。

茗佩开始变得很忙,忙到没空坐下来、安静的看完一本书,更别提写文章。她每天早上睁眼就要张罗两人的早饭,然后做清扫、叫程浩起床吃饭,下午去超市买菜、洗衣服,晚上被程浩在床上反复折腾,等到他睡了,才能手脚哆嗦的去浴室洗净满是淤痕的身体。

明明是花季的年龄,茗佩却过着枯燥而忍耐的主妇生活。

更可悲的是,程浩从没提过和她确定名分。

每当程浩的狐朋狗友开局,程浩总叮嘱茗佩化浓妆、穿得性感点。

他给她钱要她去买名牌,好让他带出去倍儿有面子。

茗佩只得舍弃了自己最爱的帆布鞋和白纱裙,涂着鲜艳的口红、穿着不合脚的高跟鞋,挽着程浩赶赴各种聚会。

一次,宴会席间暧昧流动,烛光摇曳,有好事女客忽然轻叫了一声:“哇,你的手好粗糙啊!”

茗佩顿时尴尬万分,她求救的寻找程浩,却发现程浩正在一边和美女聊得火热。

茗佩默默摸着自己被洗碟精腐蚀干裂的手,想起它曾经人见人夸的肤质细腻——现在却变得如此丑陋。

茗佩站在宴会的露台上,哭了整整一个小时,然后重新上了妆,无懈可击的笑着回到会厅,有人问她怎么眼睛红红的,她只笑说不小心吃了辣椒,呛出了眼泪。

茗佩总是想着未来的“说不定”而忍耐着一切。

但情绪这种东西,一旦积累过线,必然会爆发。

茗佩也是如此。

那天,她无意中再一次看到程浩在QQ上和陌生女人聊色情话题。

赤裸的言语让她简直不能直视。

她歇斯底里的和程浩大吵一架,在程浩摔门而去后,灭顶的绝望将她击垮。

她选择了割腕自尽。

可惜没死成。

醒来时,程浩站在病床边,目光鄙夷的看着她,丢下一句“你怎么不看准点下手?”然后就心急火燎地赶回家玩游戏去了。

茗佩凝视着医院雪白的天花板上,那一轮转啊转啊的风扇。

她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和丛薇谋划过的未来:房间不用太大,两层楼打通了后,留下一间作为写作用的书房,里面放满了她和丛薇喜欢的小说故事书。她会和自己的爱人住在一楼,丛薇喜欢阳光,所以住在二楼靠窗的地方。他们可以时常聚在一起谈谈最近好看的书,交流下写作的感想。噢对了,丛薇说要再养一只猫、几盆山茶花在阳台上。

如果一切都真像想象的那样,该有多好。

茗佩感到难过。

不一会儿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7.

茗佩向程浩提出分手。

她又回到了空荡荡的家。

但这次,她竟不觉得它寂寞,反而有种久违的亲切感。

她看到父母心急如焚的给她发了很多邮件,问她为什么退学、怎么不联系——可是即使这样,她也没看到过任何关于她的寻人启事,她笑笑,给父母回了几个字:“我很好,勿念。”

她思考了几天,向学校申请了复读。

重回学校的那天,她看到大门口三五成群的学生挽着手、热烈地说着话,想起了不久前自己也曾如此快乐过,一别数日,恍如隔世。

茗佩开始发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偶尔休息一会儿就看看闲书。

几个月后,茗佩以不俗的成绩考入了B市一所重点大学。

拿到通知书以后,她重新开始写作。

只是,由于家中负债情况未有明显改善,父母除了给她缴纳学费以外什么也给不了她,她的生活开支必须靠自己承担。

所以她选择了写些大众喜闻乐见的狗血小说、把署名权卖给出版社,或者给作家当代笔,接些网络剧的脚本创作、在各大文学网为点击率、送花数和同类写手拼谁的情节更‘雷’。

她想,自己发表作品的梦想算是实现了,存折也越来越丰厚、现在已经可以自己交学费,可为什么我就是开心不起来?

直到大三上学期,她在学校的化妆舞会上遇到了前来猎艳的程浩。

那会,茗佩是学校学生会的顶梁柱,不论什么部门都离不开她,用会长曾经说的一句玩笑话就是:“茗佩才是学生会的老大。”

活动当天,茗佩被学生会的人怂恿穿了一身白裙,里面丝绸外罩轻纱。

别的人穿像睡裙,但茗佩身段婀娜,一根腰带一系、面戴白钻面具——整个会场的男生都眼睛看直了。

得到消息前来寻找猎物的程浩当然也不例外,他自负样貌身高家财样样都有,泡妞之事更是从未尝败绩,便在众男踌躇犹豫时,上前搭讪:“小姐,有荣幸请你喝一杯吗?”

茗佩透过面具的缝隙看着程浩的眼睛。

即使用帽子遮挡,可是茗佩怎么会认不出他来?

呵,这熟悉的开场白。

程浩拿着酒杯的手在半空中僵了半天也不见茗佩发话,他疑惑到:“怎么了?”

茗佩身边的朋友也推推她,问:“茗佩,茗佩,他叫你呢。”

茗佩?程浩连杯子都差点拿不稳。

他再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苗条美丽的女郎——那双清冷又带着单纯的眼睛,可不就是茗佩!

“茗佩!好久不见!”程浩像完全忘了之前自己的所作所为,热情得像久别重逢的老友。

茗佩心底发寒。

她笑着接过程浩手上的酒杯,在程浩期待的眼神中——慢慢把一整杯的法国红葡萄酒淋在了程浩的头上。

程浩惊得都忘记了反应。

在场的人几乎谁都不敢吭声。

只有茗佩巧笑嫣然,银白的面具下一双眼睛微眯:“对不起,我手滑。”

然后直接转身离开,给程浩留下一个袅娜的背影,风采婷婷。

有人好奇地问茗佩:“那谁啊?你们有仇吗?”

“不认得,刚真是手滑了。”茗佩咯咯的笑。笑声像银铃一样传到程浩的耳朵里:“像他这么普通的男人,我怎么会有兴趣?”

往事如烟,光风霁月。

8.

茗佩在故事的最后写道:“这是我从事写作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认真的说起我的故事,应该也将是最后一次。我一生中最后悔的事,就是太过自私。曾经,母亲偷偷把我和丛薇合写的故事冠了我个人的名义、寄去了她朋友的杂志社。我却因为不想让别人知道发表的文章不是我一个人写的、而拒绝向丛薇说明实情。我宁可把稿费的一半拿出来、每天给丛薇买巧克力和棉花糖赔罪。后来,我又因为害怕孤独和贫穷,选择跟着程浩,背叛了丛薇给我的信赖。如今想来,此后种种不愉,大概都是上天给我的惩罚。前阵子,我通过B市老乡会,得到了丛薇的联系方式。我们匆匆见了一面,可惜再也难回到从前那样亲密。我向她道了歉。虽然不知道她现在是否已经原谅我,可我再没有遗憾。”

看到这里,我突然心酸难当。

眼泪也跟着流了出来。

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心疼茗佩的遭遇,还是可怜自己的曾经。

想了很久后,我再次打开了手机桌面上这个叫“每天读点故事app”的软件,决定把自己的故事也在这写下来。

我想,虽然我还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再相信茗佩一次,可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所有哭过、笑过、梦过的往事,就让我随着点击发送的故事一起,永远留在这上面吧。

本文因涉及隐私、敏感信息有删节改动,完整原版无删节故事请至“每天读点故事app”上搜《习惯背叛的闺蜜》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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