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明知道坏事都不去做:明知危险还有人要去做

明知道坏事都不去做:明知危险还有人要去做请勿随意横穿马路不管是驾车出行,还是步行外出,只要是在道路上,人人都是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保护自我出行安全的同时,也是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横穿马路怎么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第一款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十元罚款。

大多数人都明白横穿马路的危险,但现实生活中,行人横穿马路的现象并不少见,之所以明知故犯,都为贪图一时方便,将自身安全抛之脑后。

明知道坏事都不去做:明知危险还有人要去做(1)

明知道坏事都不去做:明知危险还有人要去做(2)

网络图片

通过上面的图片可以看到,部分行人距离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只有几十米甚至几步之遥,但仍然选择随意横穿。有的人认为熟悉道路情况,路段车流量少,不会发生碰撞事故;还有部分人认为司机一定会减速或停车让行,不敢撞过来,即便真的撞了也是司机担责。

其实,司机在行驶过程中,虽有观察道路情况保证安全行车的义务,但是在按照交通法规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面对突然冲出的行人并不是所有司机都可以及时采取制动,保证不会发生碰撞。一旦发生碰撞,违法在先的行人也要按照法律规定担负相应的责任。更加危险的是,有司机为躲避行人紧急刹车或紧急躲避,如一时难以控制车辆,极易造成撞车、侧翻、追尾等事故的发生。

横穿马路怎么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第一款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十元罚款。

明知道坏事都不去做:明知危险还有人要去做(3)

不管是驾车出行,还是步行外出,只要是在道路上,人人都是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保护自我出行安全的同时,也是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

请勿随意横穿马路

不要胡乱翻越护栏

做守法知礼、文明出行的

道路交通参与者

明知道坏事都不去做:明知危险还有人要去做(4)

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兰州交警、江门交警、珠海交警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