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古今字和通假字(古今字和通假字的异同)
区分古今字和通假字(古今字和通假字的异同)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假借字为四种不同的文言现象,四者有着严肃的区别,初学者常常将之混为一谈。但现实中前三者确有相似之处,而“假借字”往往和其他三种难以区分,所以对于不够明确的情况,也往往用“通假字”统称。一、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的区别三、古今之间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一种是以古字作为声符构成今字。如“禽’字的意义是指飞禽,又用它表示“擒获”的意义。后来以“禽”为声符加上义符“手”构成今字“擒”。又如“其”加上义符“竹”构成今字“箕”。大多数古今之间都表现为这种结构关系。如“昏——婚”、“要——腰”等等。另一种是改换古字的义符创造新字。如“说”字既表示游说,又表示喜悦的意思。后来把“说”的义符“言”换成义符“忄”,构成今字“悦”;又如“靡——赴”,义符“走”换成义符“言”构成今字“讣”。再如“错——措”、“竟——境”等。但这种结构关系的古今字远不如前一种多,通假字并不一定都具有字形结构上
古今字和通假字的异同
古今字和通假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就好比父与子的关系一样。
一、我们划分它们应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同一个字的发展变化状况,古字和今字是先后出现的,系初造字和后造字的关系,属于纵的方面,如“然——燃”,“县——悬”。通假字和被通假字则是同一个时期出现的,而通假字则是研究同一时代汉字的通用情况属于横的方面,如“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史记·项羽本纪》),“倍”通“背”,又如“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史记·滑稽列传》),“趣”通“促”。“倍”和“背”、“趣”和“促”是同时存在的字。
二、古今字在意义上一般是有联系的。如“布帛长短同,而贾相若”(《孟子·滕文公上》),其中“贾”是分化前的古字,后来表商人义的词用原字形,表价格义的词另造“价”字,“贾”和“价”就成了一对古今字,商人义的“贾”和价格义的“价”两义密切相联。又如“寒暑易节,始一反焉”中的“反”即为“返”,这一对古今字意义上的联系也很明显,而通假字一般意义上没有联系。如“蚤”和“早”、“倍”和“背”、“趣”和“促”等,意义上毫不相干。
三、古今之间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一种是以古字作为声符构成今字。如“禽’字的意义是指飞禽,又用它表示“擒获”的意义。后来以“禽”为声符加上义符“手”构成今字“擒”。又如“其”加上义符“竹”构成今字“箕”。大多数古今之间都表现为这种结构关系。如“昏——婚”、“要——腰”等等。
另一种是改换古字的义符创造新字。如“说”字既表示游说,又表示喜悦的意思。后来把“说”的义符“言”换成义符“忄”,构成今字“悦”;又如“靡——赴”,义符“走”换成义符“言”构成今字“讣”。再如“错——措”、“竟——境”等。但这种结构关系的古今字远不如前一种多,通假字并不一定都具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如“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论语·阳货》),“归”通“馈”。又如“八月剥枣,十月获稻”(《诗经·卷风·七月》),“剥”通“扑”,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四、刘又辛先生在《古汉语复辅音说质疑》一文里从三个方面批评了高本汉、林语堂提出来的论证古有复辅音的证据。第一是“关于古今俗语的问题”,即从语言的历史发展方面论述古无复辅音。如“角”字,刘又辛说:“‘角’的上古声母可能属来母,到隋唐时期,才渐读为见母;再到后来,来母的读法就完全消失,只保存在字书和方言中了。对于这个‘角’字,如果用复辅音说加以解释,就很不容易通过。
一、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的区别
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假借字为四种不同的文言现象,四者有着严肃的区别,初学者常常将之混为一谈。但现实中前三者确有相似之处,而“假借字”往往和其他三种难以区分,所以对于不够明确的情况,也往往用“通假字”统称。
古今字古代已有对应的字,后人又造新字来表达这个意思。如苏东坡的《石钟山记》中的“莫”,为“暮”之古字,因“莫”被用为否定副词“不”“没有谁”的意思,故又造“暮”字。
异体字是指读音、意义相同,但写法不同的汉字。如“泪”和“涙”,“睹”和“覩”。
通假字音同本字,借来一用。借来的字只能作为临时工。如“蚤”与“早”;如“当”与“倘”。其特点是“因音通假”。因为古代的字很贫乏,所以用有限的字来表达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