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树砸伤人怎么处理(砍树不慎砸坏房屋)
砍树砸伤人怎么处理(砍树不慎砸坏房屋)近日,巨野法院谢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态度强硬的原告,为何决定和解?法官是如何释法说理的?
“他们砍树时把我房子屋顶砸了一个窟窿,
不赔我5万元的重建费,我绝不撤诉!”
经调解……
“感谢法官帮我们解决问题,我同意和解!”
态度强硬的原告,
为何决定和解?
法官是如何释法说理的?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日,巨野法院谢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2014年11月18日,原告董某某购买本村刘某房屋院落一套,价值112000元,协议签订交付房款后原告实际入住至今。2022年5月13日,被告陶某与被告张某、马某在原告房屋后伐树时将其房屋屋顶砸穿,造成原告房屋损坏。事后经协商赔偿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三人赔偿其房屋损失5万元。
调解进行时
谢集法庭王斌法官受理此案后,首先到现场勘测,详细了解实际情况。经调查得知,事发后,双方经村委会及原告近亲属调解,征得原告同意后,三人用铁皮给原告搭建房屋。但将材料运到原告家门口准备施工时,原告却称材料质量差,阻止施工。后又经多人调解,双方对房屋损害赔偿金额存在分歧,互不相让。
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王斌法官耐心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争取通过调解将纠纷快速化解,遂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调解现场,他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帮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并找附近修屋顶的工人问价格,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说教育,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相互谅解。
最终,经过整整一上午的调解,双方终于就房屋修复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三被告运到原告处的铁皮、钢管归原告所有;三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房屋修缮款6000元,由原告自行修缮房屋;三被告在原告处的油锯一把,由原告当庭返还给三被告;三被告在原告屋后的木料,三被告运输时,原告不得干涉;其他互不争执。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巨野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 以诉调对接为基础、以司法确认为保障、以及时解纷为目的,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努力为人民群众做更多的好事、实事、暖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