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余华最经典的书(写了活着这本书)
活着余华最经典的书(写了活着这本书)用中文普通话写作的余华代表了中国文学走向了世界。余华一度被外媒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现代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他的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许三观卖血记》被韩国人改编成电影,诸位不妨去看一下,这个发生在中国小城的故事,实际上在韩国也能够落地生根。余华没有如此鲜明的地域特色,但是余华的作品,却能够毫无违和感地迁移到任何叙事背景之下。余华是用一种“世界性”的语言在写作,他面向的是全世界的读者。《活着》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中国农民的故事,它也有可能讲述的是一位密西西比河河畔的美国农民的故事。同样《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发生在中国南方小城的卖血故事,也可能发生在里约热内卢的某个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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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主流文学作家里,蜚声国际文坛的人没有几位,余华便是其中之一。
余华可以说是最没有“中国特色”的作家,因为余华不像众多的中国作家那样,以“乡土中国”作为叙事背景,他们的作品具备浓厚的地域或时代特色。
那些发生在特殊时期特定土地上的家族故事,不能移换到任何地方任何人身上,如莫言的高密乡,陈忠实的白鹿原,格非的烟雨江南,阿来的康定情歌等。
余华没有如此鲜明的地域特色,但是余华的作品,却能够毫无违和感地迁移到任何叙事背景之下。
余华是用一种“世界性”的语言在写作,他面向的是全世界的读者。
《活着》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中国农民的故事,它也有可能讲述的是一位密西西比河河畔的美国农民的故事。同样《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发生在中国南方小城的卖血故事,也可能发生在里约热内卢的某个贫民窟。
《许三观卖血记》被韩国人改编成电影,诸位不妨去看一下,这个发生在中国小城的故事,实际上在韩国也能够落地生根。
用中文普通话写作的余华代表了中国文学走向了世界。余华一度被外媒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现代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他的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
余华本人也因此曾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等。
作为一个世界级的文学家,余华无疑很成功。虽然余华自己说了解一个作家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他的作品,但是在介绍余华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活着》这本书之前,不妨再谈一些读者通过他的小说无法了解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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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余华的早期随笔集《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零星记录了他的创作之路。
余华1960年4月出生于浙江杭州,祖籍山东,父母都是医生。17岁中学毕业,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一年,余华干起了牙医的行当。
余华把自己工作的医院戏称为“牙齿店”,因为他们医院以拔牙为主,在牙齿店干了五年,余华学鲁迅先生弃医从文,观看了数以万计张开的嘴巴,让他觉得无聊至极。
22岁的余华站在窗前,看到县文化馆工作的人整日游手好闲地在街上走来走去,这让他非常羡慕。
有一次余华问一位在文化馆工作的人为什么他们经常在街上游玩,那个人告诉他,这就是他们的工作。余华觉得这样的工作很适合自己,于是希望有朝一日能进入文化馆。
摆在面前的路有三条:作曲、绘画和写作。对于只认识汉字的余华而言,写作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正是这个选择让余华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
适逢二次复兴的中国文学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大量拉美作品涌入中国,青年余华深受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影响,接触马尔克斯、卡夫卡等欧美作家后,余华的写作方式出现变化,与同时的格非、苏童、马原、洪峰、叶兆言等人开启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探索意义的“先锋文学”创作,
《鲜血梅花》、《现实一种》、《十八岁出门远行》等一些列既冷静又残酷的短篇小说相继发表,确立了余华的在先锋作家中的地位。
1991年到1992年,余华相继在《收获》杂志上发表自己的长篇作品《在细雨中呼喊》和《活着》,两部具有重要意义的作品宣告了余华在叙事风格上的再次转变。
尤其是《活着》一书,余华彻底撕掉了早期短篇作品被贴上的“先锋文学”标签。三年后《活着》一书被介绍到法国,余华的作品真正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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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余华是一个愤怒而冷漠的作家。《活着》一书,余华完成了自己在文学创作上的升华,并因此享誉全球。
《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两本书一定程度上极其相似,充满温情的苦难叙述持续了他叙述上的旁观冷漠,但是读来却又震撼人心,让人感动。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中写道:
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一首美国的民歌《老黑奴》作为发轫的契机,深深打动了他。于是他写下了《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人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文化与人性具有共通之处,福贵的形象,始于一位美洲土地上的老黑奴。
所以我们轻而易举地就能断定,《活着》是一个属于世界的故事。福贵这个人以及他的际遇,同时也是美国民歌中老黑奴这个人以及他的际遇。
《老黑奴》这首歌的歌词大意:
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阅读歌词,我想到书中的那个场景——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闪现出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影像,想到一代一代的人像一茬一茬的庄稼那样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经历风霜雨露之后复又化为一片尘土,归于土地。
这就是一个人平凡的一生,这就是一个生命消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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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以解放前后的中国乡村作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回忆自己一生的故事。
福贵一生经历了国共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背景之下,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遭受着特殊时代所带来的苦难。
余华和擅长细节描写,那些看似冷漠但是又细致入微的细节扣人心弦,读到那些文字,忍不住就喉头哽咽,热泪盈眶。那些描写因为太真实,所以是如此触动人心。
年轻时候的福贵荒唐风流,嗜赌如命,当他输光了全部家产,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家珍一边给他捶背一边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夫妻之间的理解和包容,让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福贵他爹卖光了所有的家产,让福贵挑着装满铜钱的担子进城去还赌债。走到路口,五岁的女儿凤霞仰着脸问福贵:“爹,你是不是又要好几天不回家了?”女儿对父亲的关爱和期待,让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福贵为了给他娘抓药看病,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两年后回到家里,女儿凤霞因为一场高烧变得聋哑。老娘已经死了,好在家珍还在,还给他生了个儿子有庆。一家人在一起,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
遇上大饥荒,一家人饿得只能喝水。好不容易捱过了最艰难的日子,儿子有庆却遭遇横祸,因为县长夫人生孩子献血,失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长大后结婚,却因为生孩子难产而死。
不久,原本患病的妻子家珍也死了。四年后,女婿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板压死了。唯一的外孙苦根长到七岁,却因为吃豆子撑死了。
所有亲人都离他而去,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相依为命。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福贵亲手安葬了他们。很心酸,很无奈。
《活着》这本书为什么让人感动?因为太真实了,余华的文字没有任何虚饰,就那么真诚直白地把那些场景摆在读者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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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当这位叫福贵的老人回忆自己饱经沧桑和苦难的一生时,他说:我有时候想想觉得伤心,有时候又很踏实。
余华在《自序》中写道: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他的苦难里充满了幸福和欢乐。
福贵相濡以沫的妻子家珍,还有他懂事听话的一双儿女凤霞和有庆,还有他的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以及那条最终陪伴着他的老牛……这些构成了福贵一生的生命历程。
他们活着,带给他生命的充实和希望;他们走了,福贵依然感受着这样的充实和希望。所以年老的福贵耕田时,依然一次一次地叫着他们的名字。
小说的最后,老人和老牛在夜色苍茫中消失,故事在对土地的讴歌中结束。福贵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切的苦难和不幸,以其强大的生命意志,继续在那片广阔的土地上坚韧地活着。
我相信很多人是流着眼泪读完这本书的。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的文字从不刻意煽情,可是看着福贵一次一次安葬自己至亲的人,隔着书本就能感受到他的绝望,这种绝望让人动容。
阅读本书是一个充满温暖和百感交集的过程,人物的命运无时无刻不牵动着读者的神经,余华精准的细节处理,不经意间就让人感动得哽咽泪流。
余华以其冷静的笔触,向读者讲述了一个结局悲伤的故事,可是每一个读者,都将含着眼泪接受了这样的结局。
“新希望”和“大团圆”在《活着》一书中是看不到的,《活着》没有设置巧合和堆砌悲剧,家人的一次次离世,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无可避免地真实发生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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