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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各代官场上的行贿案例(王瑞来子充必大)

各朝各代官场上的行贿案例(王瑞来子充必大)关键词:南宋;周必大;宋史;宋孝宗;士大夫政治摘 要:研究南宋中期的历史,无论中央政治,还是地域社会,乃至思想、文学,位至宰相的周必大,都是一位绕不过去的重要人物,而《宋史·周必大传》则是研究周必大的最为基本的文献之一。然而已有一定研究积累的周必大研究,对《宋史》本传的研究则尚付阙如。其实,包括《宋史·周必大传》在内的正史列传,通过史臣的甄别取舍,在某种程度上说,内容要比出自私家的碑传更为可信和丰富。在重视发掘新史料的同时,更应当重视基本文献的解读。透过解读《宋史·周必大传》,一个承平时代的士大夫的不平凡作为得以清晰浮现。其所关涉的各种事相,也为解码南宋中期的历史提供了宝贵线索。——一个承平时代的士大夫传记的政治解读王瑞来(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感谢王瑞来、孙久龙老师赐稿

原文载《史学集刊》2021年第4期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子充必大

——一个承平时代的士大夫传记的政治解读

王瑞来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各朝各代官场上的行贿案例(王瑞来子充必大)(1)

作者简介:王瑞来,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座教授,日本学习院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与文献学。

各朝各代官场上的行贿案例(王瑞来子充必大)(2)

摘 要:研究南宋中期的历史,无论中央政治,还是地域社会,乃至思想、文学,位至宰相的周必大,都是一位绕不过去的重要人物,而《宋史·周必大传》则是研究周必大的最为基本的文献之一。然而已有一定研究积累的周必大研究,对《宋史》本传的研究则尚付阙如。其实,包括《宋史·周必大传》在内的正史列传,通过史臣的甄别取舍,在某种程度上说,内容要比出自私家的碑传更为可信和丰富。在重视发掘新史料的同时,更应当重视基本文献的解读。透过解读《宋史·周必大传》,一个承平时代的士大夫的不平凡作为得以清晰浮现。其所关涉的各种事相,也为解码南宋中期的历史提供了宝贵线索。

关键词:南宋;周必大;宋史;宋孝宗;士大夫政治

南宋孝宗朝(1162—1189)时,尽管在孝宗即位前后宋金仍有战事发生,但此后双方一直处于相对和平的状态。南宋立国江南后,在这一时期迎来了政治和社会都比较安定的局面,经济恢复与文化发展都很显著。周必大就主要活动于这一时期,并且走到了政界的最高层,担任了人臣之极的宰相,展开了承平时期的作为。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的基本史料源自周必大家族提供的行状以及神道碑之类的传记资料,除了出于资料排比以及抄录刊刻发生的讹误外,[1]《周必大传》是记载周必大生平事迹,特别是政治作为的最为集中且比较简洁的文字,同时也是考察周必大的基本文献。迄今为止,学界对周必大已有一定的研究积累,[2]但对《宋史》本传的基础研究还尚属缺失。有鉴于此,本文以《宋史》本传为主要线索,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考察“太平宰相”周必大的生平,对周必大的政治作为略加梳理,目的是把周必大作为一个剖面,为解码南宋中期的历史提供一个切入的途径,以期引起研究者对常见基本文献的重视。

一、“少英特”,“第进士”

嘉泰四年(1204)八月,周必大写下平生最后一篇文章《庐陵县学三忠堂记》,[3]未过两个月的十月初一,便溘然长逝。所以《宋史·周必大传》提到这篇文章时说,“盖绝笔也”。“三忠”指朝廷赐谥“文忠”的欧阳修、“忠襄”的杨邦乂和“忠简”的胡铨。[4]嘉泰七年(1207),朝廷赐予周必大与欧阳修同样的谥号“文忠”。从此,庐陵乡贤又多了一“忠”。赐谥“文忠”,是在传统社会对文臣极高的盖棺论定,两个字高度概括了得谥者的文学和政治成就。不仅欧阳修名副其实,周必大也实膺其谥。

北宋末年出生于官宦之家的周必大,襁褓之中便遭遇靖康之难,4岁时,父祖同时死于战乱。他的童年时代在家乡庐陵度过,13岁时母亲去世,后跟随担任地方官的伯父生活。绍兴二十年(1150),25岁的周必大在庐陵解试合格,次年进士及第,步入仕途。[5]对周必大早年经历,《宋史》本传简单地评价归纳为“少英特”和“第进士”。

进士及第入官后的周必大,跟其他进士一样,在必经的初级官僚选人阶段蹉跎了十年。这期间他在地方做过徽州户曹、权雩都县尉,[6]在都城临安做过监行在太平和剂局门。其间,周必大还因邻居失火被诬而丢官,[7]又应制科博学宏词科合格而东山再起,[8]担任了建康府学教授。后来召试馆职,周必大成为秘书省正字,终于脱离选人行列,进入中层官僚序列,从此走向更高的层次,展开了承平时期的一番作为。

二、掌制生涯:“意卿止能文,不谓刚正如此”

召试馆职,高宗看到周必大的策问,十分欣赏地说:“掌制手也。”[9]意思是说,这才是起草诏令制诰的行家里手。后来即位的孝宗,初次见到周必大就说,我以前读过你的文章,把你的近作拿来给我看看。[10]《宋史》本传还记载孝宗“喜其精洽”,到了“欲与之日夕论文”的程度。[11]两代皇帝的欣赏,加上本人的才华,让周必大在召试馆职后的很长时期内从事这种文字工作。断断续续,从中书舍人一直做到翰林学士承旨,这是词臣的最高位。《宋史》本传记载道:“必大在翰苑几六年,制命温雅,周尽事情,为一时词臣之冠。”[12]其实,周必大担任学士之职不止六年。李心传就写道:“渡江后,周益公再入凡九年,胡端明二入跨六年,久次者止此二公而已。”[13]周必大自己也如是说:“内制之官有四:曰权直院,曰直院,曰翰林学士,曰承旨。或正或兼,前后十年而遍为之。”[14]就是说,周必大担任过词臣所有的职务。

在士大夫政治之下,掌制的文人是士大夫中的翘楚,不仅在文坛居于领袖地位,从翰林学士进一步升迁就会进入政治中枢,成为执政乃至宰相。对于这一事实,四库馆臣认识得很清楚:“宋代掌制,最号重职,往往由此致位二府。”[15]以前笔者曾考察过北宋真宗一朝的翰林学士,足以证实四库馆臣的说法。[16]周必大在仕途上走的就是这样一条标准的路径。

无论是中书舍人,还是翰林学士,在士大夫政治传统之下,宋代的皇帝秘书并不只是被动地接受皇帝指派起草诏制,对一些认为不妥的人事任免,有担当的起草者还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当意见不被采纳时,甚至会拒绝起草。在周必大的秘书生涯中,至少经历了两次大的文书风波。最初的一次就是作为权中书舍人、给事中的周必大缴驳孝宗潜邸旧僚龙大渊和曾觌知閤门事的任命。这让刚刚即位的孝宗自尊心很受打击,认为是有人背后煽动的结果。他十分气恼地说,这在高宗时代不过是件小事,怎么会有人敢抗拒呢?对此周必大反问,陛下的意思是说,我们不以对待太上皇的态度来对待陛下了?于是便提出辞职。

这种直接跟皇帝对抗的行为,需要有牺牲自己政治生命的勇气。不过,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的宋代士大夫大多不乏这种勇气,而这种抗争行为,就像北宋的范仲淹当年的抗争一样,反倒会赢得舆论的同情,并带来政治声誉。就连孝宗也安慰周必大说:“朕知卿举职,但欲破朋党、明纪纲耳。”[17]意思就是说,我知道你是尽职,但我这样做是要立规矩。尽管如此,对提出辞职的周必大,孝宗还是顺势调离朝廷,给了个主管台州崇道观的闲职。

其实在此事之前,周必大还做了一件令孝宗吃惊的事情。《宋史》本传载:“权给事中,缴驳不辟权幸。翟婉容位官吏转行碍止法,争之力。”周必大的这一举动让孝宗感到很意外,他对周必大讲:“意卿止能文,不谓刚正如此。”[18]孝宗没想到擅长文字的周必大居然这样刚直。貌似得罪了皇帝,反而获得了好印象。做了七八年闲职,周必大还是被召回朝廷,又兼任权中书舍人,做了皇帝的秘书。不过,他很快就遭遇第二次文书风波。由于反对任命张说、王之奇为签书枢密院事,周必大再度被贬放到外地担任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的祠禄官这一闲职。

宋朝这种祠禄官制度,其实往往是皇帝或主导朝廷的政治势力放逐异议者的一时权宜的方式,也是对异议者表示抗议辞职后的处置方式。宋代尽管党争频发,但祠禄官的设置则是士大夫政治对政治异议者实施保护的一种制度设计。祠禄官只是被安排远离了政治中心,但俸禄不减,官职照升。

抗命请祠,这种政治抗议对于官员个人来说,不啻以自己的政治生命做的一种政治赌注。北宋的宰相吕蒙正曾跟太宗说过让旁边的大臣心惊肉跳的话:“臣不欲用媚道妄随人主意,以害国事。”[19]由此可见宋代士大夫的风骨。周必大也继承了这种传统,不过,作为顶级文人的周必大把这个意思说得更为文雅:“以道事君,盖耻同于妩媚;有猷告后,每务竭于忠精。”[20]

在宋代士大夫政治的背景下,士论这种政治舆论具有任何政治势力都不敢无视的力量,对政治异见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北宋的范仲淹因政争三次被贬官,却被士论称之为“三光”,是说一次比一次光彩。[21]周必大也同样,“必大三请祠,以此名益重”。[22]因反对任命张说、王之奇为签书枢密院事的高层人事任命而被再度贬放的周必大,跟站在同一立场抵制任命的侍御史李衡、右正言王希吕、给事中莫济一起,为当时的士论所称许,临安有人还专门写了一首《四贤诗》加以赞扬。[23]这令人联想到北宋蔡襄为声援范仲淹而相继被贬谪的欧阳修、余靖、尹洙写下的那首《四贤一不肖》诗。[24]北宋的政治传统在南宋得到了充分的延续。周必大死后,当时人写的祭文就评价说:“玉堂之庐,草制代言。缴奏词头,直声凛然。”[25]

周必大在外做闲职的第二年就被孝宗召回朝廷,五年后又让周必大这个“掌制手”以礼部尚书的身份兼任翰林学士,不久更是升任翰林学士之首的翰林学士承旨。做到这一步,进入执政中枢只是时间问题了。

对担任词臣的周必大,孝宗除了有“刚正”的评价,还说过“卿不迎合,无附丽,朕所倚重”。[26]“不迎合”是指不曲意迎合皇帝,“无附丽”是指不与权势人物结党。正是这两点令周必大赢得了孝宗的尊重与信任。

不仅在人事任命上,周必大“不迎合”,对于皇帝个人的不当行为,周必大也会不加避讳地谏诤。《宋史》本传载:“上日御球场,必大曰:固知陛下不忘阅武,然太祖二百年天下,属在圣躬,愿自爱。上改容曰:卿言甚忠,得非虞衔橛之变乎?正以仇耻未雪,不欲自逸尔。”[27]这是对皇帝踢球娱乐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问题提出的劝诫。周必大是因有前车之鉴才对孝宗提出劝诫的。几年前的乾道五年(1169),孝宗就曾因练习射箭,弓弦绷断而眼睛受伤,很长时间都无法上朝。[28]不过,周必大还是先把孝宗夸奖了一下才提出劝告的,毕竟还要照顾到作为皇帝的自尊心。

从宋太祖开始,宋朝的很多皇帝都喜欢踢球这项运动。在金星近前星这种所谓不吉利的星象出现时,周必大跟孝宗说希望劝阻太子跟武士一起踢球。孝宗让周必大去讲,周必大加以拒绝说,太子是你的孩子,你让他去做的事,我怎么能让他违抗命令,陛下不让他做就是了。从《宋史》本传的这一记载,也可以看出周必大处事的分寸感。

在担任词臣期间,周必大兼任经筵侍讲,承担起君主教育的任务。程颐讲过,“天下治乱系宰相,君德成就责经筵”。[29]在士大夫政治的背景之下,士大夫从先秦文献中汲取思想资源,从前朝或当代政治中总结经验教训,以各种方式引导君主自律,防止皇帝从士大夫政治的轨道上脱逸。早在北宋真宗朝就全面实施了君主教育的经筵讲读。[30]在孝宗接受经筵讲读时,周必大就告诉孝宗:“经筵非为分章析句,欲从容访问,裨圣德,究治体。”[31]意思是说,我们给陛下上的不是学术课,而是道德课和政治课。因此,经筵也自然成为君臣谈论时政的场所。《宋史》本传载:“侍经筵,尝论边事,上以蜀为忧。”[32]对此,周必大就回应说:“蜀民久困,愿诏抚谕,事定宜宽其赋。”[33]

有一次孝宗在选德殿召见周必大等人,出示手诏,“举唐太宗、魏征问对,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优劣,苦不自觉,命必大等极陈当否”。周必大为此上书,有针对性地指出时弊所在:“陛下练兵以图恢复而将数易,是用将之道未至;择人以守郡国而守数易,是责实之方未尽。诸州长吏,倏来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奸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苏!”《宋史》本传记载了周必大上书后孝宗的态度与处理结果:“上善其言,为革二弊。”[34]作为社会精英的士大夫,得益于科举实现地位上升者为多,许多人来自社会下层,又接受传统的重民思想,因此,大多能体恤民间疾苦,并不高高在上。北宋的范仲淹是这样,南宋的周必大也是如此。《宋史》本传记载,周必大在成为翰林学士之后,“久雨,奏请减后宫给使,宽浙郡积逋,命省部议优恤”。又载:“江、湖旱,请捐南库钱二十万代民输,上嘉之。”[35]

“宰相须用读书人”,[36]在士大夫政治之下,重文之风尽管自北宋到南宋有了上百年的历史,但士大夫们依然一直强化着这种风气,从而维护士大夫政治的根基。在周必大担任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兼领史职时,孝宗修改任命制词,引汉宣帝事。周必大趁机上奏说:“陛下取汉宣帝之言,亲制赞书,明示好恶。臣观西汉所谓社稷臣,乃鄙朴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学之霍光。至于公孙弘、蔡义、韦贤,号曰儒者,而持禄保位,故宣帝谓俗儒不达时宜。使宣帝知真儒,何至杂伯哉?愿平心察之,不可有轻儒名。”[37]皇帝不轻儒,士大夫便能在政治上处于主宰地位。

汲引同道,培养人才,让主宰政治的士大夫层永远保持血液新鲜,也是有远见的宋代士大夫的关注所在。在兼任太子詹事时,周必大回顾历史,上奏说:“太宗储才为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储才为治平、元祐之用。自章、蔡沮士气,卒致裔夷之祸。秦桧忌刻,逐人才,流弊至今。愿陛下储才于闲暇之日。”周必大汲引人才的一个具体例子,就是向孝宗极力推荐了后来成为东南三贤之一的吕祖谦。当孝宗问起吕祖谦是否能文时,周必大回答说:“祖谦涵养久,知典故,不但文字之工。”[38]

“必大在翰苑几六年,制命温雅,周尽事情,为一时词臣之冠”,这是《宋史》本传对周必大担任词臣的总结性评价。“制命温雅”要靠文字修养,“周尽事情”则要靠政治上通达的嗅觉与敏锐的观察。《宋史》本传记载了两件周必大担任词臣时涉及宋金关系的事情。一是“金索讲和时旧礼,必大条奏,请正敌国之名,金为之屈”。二是书写通使国书。“赵雄使金,赍国书,议受书礼。必大立具草,略谓:‘尊卑分定,或较等威;叔侄亲情,岂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尝谕国书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39]还没等告知国书要写的内容,周必大就把孝宗想要表达的意思说得清清楚楚,这的确需要敏锐的观察和见识。

三、和而不同:“三省本未可辍卿”

在成为学士之首翰林学士承旨的第二年,周必大便升任相当于副宰相的参知政事。从此在政治中枢,周必大从参知政事,到知枢密院事、枢密使,又到右丞相、左丞相,整整十年,贯穿了孝宗在位的后期,一直到光宗即位。

在权相林立的南宋,周必大的政治作为似乎显得不那么突出耀眼,很像是一个循墨守位的“循吏”。的确,与变化剧烈的时代不同,承平之时缺乏大起大落的波澜,政治家的形象也很难鲜明特立。不过,周必大身处的时代,在绍兴和议之后,尽管短期经历了完颜亮南侵和隆兴北伐,但多数时期宋金关系稳定,是南宋建立后迎来的第一个和平安定的发展时期。而周必大的作为,在笔者看来很像北宋澶渊之盟以后的宰相王旦。王旦被称为“平世之良相”,[40]而周必大也被宋人称作“太平宰相”,[41]这其中就显示出许多共性。

进入中央政治核心,因国内国外事务纷繁,周必大日理万机,而且执政集团内外的人事关系由于牵涉各种利益,也显得格外复杂。被孝宗誉为“刚正”的周必大刚而有柔,总是能够妥善地处理好各种关系。孔子所说的“和而不同”,一直被认为是处理政治关系的理想境界,但由于人性固有的弱点,实际上很难做到。周必大对一些人或事,也有自己的不满。不过,无须公开争辩之事,他只是在私下的文字中发泄一下而已,很少有锋芒毕露的直接交恶。比如他对左相王淮以及后来做到宰相的留正都私下流露过不满,但他从未让这种不满呈现在表面。

关于“和而不同”的问题,《宋史》本传就载有孝宗与刚成为参知政事的周必大的讨论:

上曰:“执政于宰相,固当和而不同。前此宰相议事,执政更无语,何也?”必大曰:“大臣自应互相可否。自秦桧当国,执政不敢措一辞,后遂以为当然。陛下虚心无我,大臣乃欲自是乎?惟小事不敢有隐,则大事何由蔽欺。”[42]

对此,“上深然之”。[43]周必大如是说,同时也向这方面努力。《宋史》本传记载一件事:“久旱,手诏求言。宰相谓此诏一下,州郡皆乞振济,何以应之,约必大同奏。必大曰:‘上欲通下情,而吾侪阻隔之,何以塞公论?’”[44]宰相担心一旦下诏求言,各地都会提出赈灾救济的要求,中央无法应对,就想约周必大一同上奏,阻止孝宗下诏,对此周必大则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说皇帝希望下情上传,而我们却加以阻止,怎么来应付可能招致的舆论抨击呢?

不仅和而不同,周必大在处理政事中还显示出揽责任怨。《宋史》本传载:“有介椒房之援求为郎者,上俾谕给舍缴驳,必大曰:‘台谏、给舍与三省相维持,岂可谕意?不从失体,从则坏法。命下之日,臣等自当执奏。’上喜曰:‘肯如此任怨耶?’必大曰:‘当予而不予则有怨,不当予而不予,何怨之有!上曰:此任责,非任怨也。’”[45]这段记载讲到,有个通过皇后的关系求官的人,孝宗很反感,可能是顾虑到皇后的关系,不好直接拒绝,就想传话给中书舍人和给事中,用缴驳的方式提出反对意见。周必大对此表示了反对,他认为言官和行政的三省是互相制约关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宜传话。如果传话不被听从则很没面子,听从了又破坏了法制。他说等到任命下达的时候,我们直接反对就行了。这样做等于是替孝宗解围,孝宗高兴地说,你难道就不怕被埋怨吗?周必大回答说,该给的不给会被埋怨,不该给的而不给,有什么可埋怨的。

孝宗很依赖周必大,在任命周必大为知枢密院之后,对周必大说:“每见宰相不能处之事,卿以数语决之,三省本未可辍卿也”,[46]就是说在执政核心中周必大是不可或缺的。继而周必大又担任了枢密使。在主管军政期间,文人周必大也有不俗的表现,妥当地调拨军队驻防,创设了诸军点试法的训练方法。周必大去世后,朝廷讨论周必大的谥号时,考功郎官许奕在《覆谥》中提到不多的几件周必大的具体事迹,就有这件事:“创行诸军点试之法,其在外则复解发之制而亲阅之,天下于是知朝廷不一日忘武意。”[47]此外,采用透明度高的军队将领任命方式,以及在与夏国结盟抗金问题上持重稳健的处理,都在《宋史》本传中留下了记录。特别是与夏国结盟抗金这件事,让孝宗感慨地说周必大,“卿真有先见之明”。[48]

孝宗对周必大的欣赏,有一件轶事很形象地反映出来。还是在周必大担任翰林学士的时候,孝宗望着他远去的清癯背影,对身旁的内臣慨叹:“好一个太平宰相,可惜恐怕不会长寿。”[49]

淳熙十四年(1187),深受信任的周必大被任命为右丞相。从隆兴和议之后,宋金无战事,面对长期的和平状态,周必大告诫孝宗说:“今内外晏然,殆将二纪,此正可惧之时,当思经远之计,不可纷更欲速。”稳健经远,不欲轻率变更,正是周必大的行事风格,这跟北宋的王旦也很相似。“秀州乞减大军总制钱二万,吏请勘当,必大曰:‘此岂勘当时耶?’立蠲之”。[50]《宋史》本传的这一记载,也反映了周必大的稳健。这种稳定军心的处理方式,与南宋晚期贾似道实行苛刻的打算法形成鲜明对比。

担任右丞相的周必大再次强调了政治上“和而不同”的重要性。《宋史》本传载:“封事多言大臣同异,必大曰:‘各尽所见,归于一是,岂可尚同?陛下复祖宗旧制,命三省覆奏而后行,正欲上下相维,非止奉行文书也。’”[51]上下相维,互相制约,是传统中国行政制度的一个特征。

周必大担任右丞相期间,经历的一件大事是太上皇宋高宗的驾崩。对于高宗驾崩,有人提议依照显仁皇太后去世的先例,遣三使前往金国通报,周必大反对说:“今昔事殊,不当畏敌曲徇。”[52]在南宋国势渐强的背景下,周必大主张对金转向比较强硬的立场。不久,在金国贺正的使者到来时,有人主张孝宗穿淡黄袍接见,周必大坚持让孝宗以丧服缟素就帷幄引见。在和平的年代,对于高度汉化的金国,这也是一种没有硝烟的文化战争。

高宗去世后,多年的掣肘尽管消失,但孝宗的恢复之志也被时光消磨殆尽,加以还要根据隆兴和议向新即位的金国幼主称叔,这些都让孝宗萌生退意。在退位之前,周必大被升任为左丞相,达到了从政的顶峰,人臣之极。然而,顶点也是终点,在主持新君光宗即位不久,周必大便因政敌攻击而被罢免。当然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也是宋朝沿袭的一种政治传统。不过,罢免总是需要理由,政敌的攻击便成为罢免的理由。在光宗在位期间,周必大除了短期实际出任过判潭州的地方官之外,其余的几次任命都被他推辞,一直担任醴泉观使这样的祠禄官闲职。其间还因举荐的官员贪污受贿而被牵连,从国公降为郡公。当然,以示薄惩之后,旋即恢复了原有地位。

宁宗即位后,周必大还应诏求直言而上书,“奏四事:曰圣孝,曰敬天,曰崇俭,曰久任”,[53]随后便请求退休致仕。庆元元年(1195),周必大正式退出官场。不过,政治并没有放过周必大,他依然成为政争所利用的棋子,被卷入政争的漩涡。“布衣吕祖泰上书请诛韩侂胄,逐陈自强,以必大代之”。因此遭到了权臣韩侂胄所指使的御史弹劾,“嘉泰元年,御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伪徒,私植党与,诏降为少保”。[54]

尽管周必大作为政治家,并不以理学见长,但由此开启的庆元党禁,依然把周必大视为罪魁之一。《宋史》本传载:“自庆元以后,侂胄之党立伪学之名,以禁锢君子,而必大与赵汝愚、留正实指为罪首。”[55]周必大没有等到党禁完全解禁的那一天,于嘉泰四年逝去。不过,年轻的宁宗还是给了周必大极高的死后哀荣,不仅赠太师,还赐谥文忠。后来宁宗还遵照祖宗法,题篆墓碑曰“忠文耆德之碑”。

结 语

以上,主要依据《宋史·周必大传》,屡述了周必大的政治生涯。其实,被赐谥“文忠”的周必大还有作为文人的一面。他一生笔耕甚勤,留下了多种著作,《宋史》本传说:“著书八十一种,有《平园集》二百卷。”[56]据笔者考证,周必大的著作可能并没有达到81种之多,但最后由其子周纶整理编纂后流传至今的文集,则的确有200卷之钜。周必大的著作,在其生前便有刊行流传。后人整理的文集收录了周必大的主要著作,但由于当时的现实考量以及编辑者未曾寓目等原因,还有所遗漏,在现存南宋以来的文献中还间有发现集外佚文。[57]

有关周必大生平,存世的史料为数不少。作为原始史料,比较集中的有周必大之子周纶所撰《宋故左丞相少傅赠太师益国周公墓志》[58]和《周益国文忠公年谱》、[59]楼钥先后所撰两通神道碑《宋故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食邑一万五千六百户食实封五千八百户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宋故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60]以及李壁所撰《周必大行状》[61]等。这些原始史料成为宋朝国史、亦即后来《宋史·周必大传》的直接来源。不过,上述主要来源于周必大家人的史料尽管在叙述官职行历的基本事实方面比较准确,但也存在着碑刻史料共通的问题,即在评价方面的虚美隐恶。进入国史的家状碑刻,虽然多被因袭,但亦有当时史臣的鉴别取舍。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周必大的家状碑刻文字与《宋史》本传加以比较,其间的详略有无,正可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史臣的立场。例如《宋史》本传中周必大反对过的张说反而推荐周必大的记载,就不见于任何碑志。[62]综合而言,包括《宋史·周必大传》的正史列传,在某种程度上说比出自私家的碑传更为可信。这一认识也成为我解读《宋史·周必大传》的因素之一。

当然,受史源所限,宋朝国史列传也不可能全面具象传主,还原一个历史人物的基本真实,除了行状、碑志以及正史列传,还须竭泽而渔,挖掘全部相关史料,特别是有文集存世的历史人物。其文集中的“夫子自道”,就极有可能透露出隐情秘事。如周必大在文集中对同时担任左丞相的王淮就颇有微词,而这些却在任何传记资料中都没有反映。

在承平时代,周必大从科举登第一步步走向了政治金字塔的顶端。他一生的作为,可谓是中规中矩的“循吏”,缺少大起大落的波澜。其实,历史的长河并不总是波澜壮阔,平静流淌才是常态。在士大夫政治的大环境之下,承平时期的士大夫之于政治,正是这样的作为。因此,我们将周必大的政治作为与他生活的时代结合起来观察,则可以发现其所具有的典型性。周必大字子充,充而必大,周必大充实的一生,实现了他对名字的期待。

注 释

[1] 关于《宋史·周必大传》的辨误,参见王瑞来:《宋史周必大传疏证》,高翔主编:《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总第1辑(创刊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33-102页。

[2] 迄今为止出版的有关周必大研究的主要专著有:邹锦良:《周必大生平与思想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李仁生、丁功谊:《周必大年谱》,江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许浩然:《周必大的历史世界:南宋高、孝、光、宁四朝士人关系之研究》,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主要论文有:邹锦良:《心理认同与士人结群:南宋庐陵士人的日常交游——以周必大为中心考察》,《北方论丛》,2012年第4期,第75-79页;何忠礼:《南宋孝宗朝的政治生态与周必大的政治活动》,《井冈山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第129-136页;许浩然:《庆元党禁时期周必大与理学关系考辨》,王水照、朱刚主编:《新宋学》第4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338-348页;王瑞来:《“诗可弄万象”——以诗歌为中心的周必大文学成就论》,王水照、朱刚主编:《新宋学》第9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35-146页;王瑞来:《“德业文章为一代之望”——周必大文集叙录》,《人文》编辑部编:《人文》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16页。

[3] (宋)周必大《平园续稿》卷二○《庐陵县学三忠堂记》,(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版,第894页。

[4] 《宋史》均为“三忠”立传,《欧阳修传》载卷三一九,《杨邦乂传》载卷四四七,《胡铨传》载卷三七四。

[5] 以上所述周必大早年事迹,均见于其子周纶所撰年谱,参见(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附录卷六,第3173-3176页。

[6] 周必大权雩都县尉之事,《宋史》本传、《周必大行状》及神道碑均不载,在《周益国文忠公集》卷二一《省斋文藁》中载有周必大写于绍兴二十二年(1152)的《权雩都尉回交代严县尉第启》[(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第299页]。周纶撰周必大年谱时亦载有《宋史》本传阙书履历:“绍兴二十二年壬申,是秋,齐述叛,公徙居于吉。冬,权州雩都县尉。”[(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附录卷六,第3176页]

[7] 应博学宏词科之前,周必大初次遭遇仕途的重大挫折,本传略而未书。周必大《词科旧稿自序》详载此事:“绍兴丙子四月,予任行在和剂局门官,适乳媪姚氏病甚,问占黑象,其繇云药不蠲疴,财伤官磨。困于六月,盍祈安和?此人数为予画卦影,多验。五月旦,姚媪果没,深以六月为忧。迨晦日,同僚举酒相庆,而是夕焚庐之祸作。初所居在漾沙坑,与运属王某共席屋数椽,动息相闻。王夜醉奏圊,其婢插纸灯于壁,火燃而走,延烧首及予家。老幼已熟寝,比惊悟,小儿方在襁褓,仅能挈之以逃,生计一空。其实被焚才数十室,而周枢密茂振麟之为著作佐郎,亦与焉。其从叔方崇执法殿中,而冯舜韶为监察御史,宰相欲媚方崇,张大其事,以为茂振地,自三省、枢密院至三衙皆致银绢;未阅月迁著作郎,随擢起居舍人。时临安帅韩尚书仲通知火自王氏,以其为冯舜韶妻弟,不敢问,执予小童,抑使伏辜。于是三省勘会,周某系见任官,不能谨防火烛,致延烧民居,理宜惩戒,有旨放罢。朝士多劝予讼冤,力既不敌,又卦影明言财伤官磨,岂复尤人?”[(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第1289页]李壁所撰《周必大行状》详载此事:“登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第,授徽州司户参军,改差监行在和剂局门。与运属王其姓者共席屋数椽,王不戒于火,延烧及公家。官知火自王氏,以其连姻台察不敢问,执公苍头,抑使伏辜,公坐是免去。朝士劝公直之,公不校也。”[(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附录卷二,第3233页]

[8] 《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二之一四载:“绍兴二十七年二月九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周必大考入下等,减二年磨勘。”参见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5501页。

[9]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965 页。

[10] 《宋史》本传载:“孝宗践祚,除起居郎。直前奏事,上曰:朕旧见卿文,其以近作进。”(第11965页)

[11]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7页。

[12]《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页。

[13] (宋)李心传撰,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九《国朝学士再入三入者》,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79页。

[14] (宋)周必大:《玉堂类稿序》,(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第1465页。

[15] (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七九《玉堂杂记》提要,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683页。

[16] 参见王瑞来:《代王言者——以宋真宗朝翰林学士为中心的考察》,本书编委会编:《漆侠先生纪念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2-189页。

[17]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6页。

[18]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6页。

[19] 《宋史》卷二六五《吕蒙正传》,第9147页。

[20] (宋)周必大:《周益国文忠公集》卷八八《贺兵部杨尚书椿启》,(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第1266页。

[21] (宋)文莹:《续湘山野录》记载:“范文正公以言事凡三黜。初为校理,忤章献太后旨,贬倅河中。僚友饯于都门曰,此行极光。后为司谏,因郭后废,率谏官御史伏阁争之,不胜,贬睦州。僚友又饯于亭曰,此行愈光。后为天章阁、知开封府,撰百官图进呈,丞相怒,奏曰,宰相者所以器百官,今仲淹尽自抡擢,安用彼相,臣等乞罢。仁宗怒,落职贬饶州。时亲宾故人又饯于郊曰,此行尤光。范笑谓送者曰,仲淹前后三光矣。”(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8页)

[22]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页。

[23] 《宋史》卷三九○《李衡传》载:“时给事中莫济不书敕,翰林周必大不草制,右正言王希吕亦与衡相继论奏,同时去国,士为《四贤诗》以纪之。”(第11948页)

[24] 《宋史》卷三二○《蔡襄传》载:“范仲淹以言事去国,余靖论救之,尹洙请与同贬,欧阳修移书责司谏高若讷,由是三人者皆坐谴。襄作《四贤一不肖》诗,都人士争相传写,鬻书者市之,得厚利。”(第10397页)

[25] (宋)周必大:《周益国文忠公集》附录卷一,(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第3117页。

[26]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页。

[27]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页。

[28] 《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乾道五年载:“五月己巳,帝以射弩弦断伤目,不视朝。”(第646页)

[29]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三,元祐元年三月辛巳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031页。

[30] 参见王瑞来:《“君德成就责经筵”——〈玉牒初草〉所见君臣互动考察》,《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6期,第103-116页。

[31]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5页。

[32]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5-11966页。

[33]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6页。

[34]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7页。

[35]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11967页。

[36]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乾德四年五月乙亥条,第171页。

[37]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6页。

[38]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页。

[39]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11966、11967页。

[40]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天禧元年九月乙酉条,第2080页。

[41] (宋)罗大经撰,王瑞来点校:《鹤林玉露》甲编卷五《扈载》,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1页。

[42]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11969页。

[43]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6、11968、11969页。

[44]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9页。

[45]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9页。

[46]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9页。

[47] (宋)周必大:《周益国文忠公集》附录卷三,(宋)周必大撰,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第3117页。

[48]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70页。

[49] 《鹤林玉露》甲编卷五《扈载》:“近时周益公长身瘦面,状若野鹤,在翰苑多年。寿皇一日燕居,叹曰:‘好一个宰相,但恐福薄耳。’盖疑其相也。一老珰在傍徐奏曰:‘官家所叹岂非周必大乎?’上曰:‘尔何知?’曰:‘臣见所画司马光像,亦如必大清癯。’上为之一笑。未几,遂登庸,为太平宰相,与闻揖逊之盛。出镇长沙,退休享清闲之福十有余年。”(第91页)

[50]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70页。

[51]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70页。

[52]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70页。

[53]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71页。

[54]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71页。按,据《宋史》卷三八《宁宗纪》所记,本传“伪徒”当为“伪学”之误。

[55]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71页。

[56]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72页。

[57] 王瑞来《周必大集校证》辑有《佚文》一卷。

[58] (宋)周纶:《宋故左丞相少傅赠太师益国周公墓志》,高立人编:《庐陵古碑录》,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10页。

[59] 周纶撰《周益国文忠公年谱》原载于清欧阳棨刊本《周益国文忠公集》卷首,《周必大集校证》收录于附录卷六。

[60] 楼钥撰《宋故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食邑一万五千六百户食实封五千八百户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载于清欧阳棨刊本《周益国文忠公集》附录卷四,又见《攻媿集》卷九三,题为《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楼钥撰《宋故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载于清欧阳棨刊本《周益国文忠公集》附录卷五,又见《攻媿集》卷九四,题为《忠文耆德之碑》。两通神道碑碑文《周必大集校证》收录于附录卷五。

[61] 李壁撰《周必大行状》,载于清欧阳棨刊本《周益国文忠公集》附录卷三,《周必大集校证》收录于附录卷二。

[62]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第119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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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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