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线仲裁平台是什么意思(互联网陪审团简史)
互联网在线仲裁平台是什么意思(互联网陪审团简史)宣告巨头开始以“陪审团”机制打击“洗稿”,而在这之前行业已经过多轮论战。百度今年 4 月公布的 2019 年 Q1内容信息整治报告显示:百度共封禁账号近 4.1 万个,其中抄袭侵权账号 700 个,低俗账号4800个,因抄袭洗稿而被操作下线的文章共 6168 篇。现实社会的制度并无高下之分,取决于哪一个更符合国情。但在互联网世界中,“陪审团”却已经逐渐兴起成为一股潮流。包括微信、知乎、百家号、闲鱼、相互宝……等产品都先后上线了类似“陪审团”的机制。这一波“陪审团浪潮”究竟是如何兴起,背后又藏着怎样的考量?去年 12 月 3 日,微信公众平台宣布针对“洗稿”问题试运行洗稿投诉合议机制。
面对抄袭、洗稿、价值观不正确、盗版……等等违反法律、社会道德以及平台规则的行为,各大平台纷纷采取了组建“陪审团”等相关措施。“陪审团”初衷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
由西德尼·鲁米特在 1957 年推出的《十二怒汉》可能是在电影史上被翻拍最多的影片。在一个密闭空间中,十二个男人组成的陪审团展开了激烈交锋,只为决定一条生命是否应该终结。
疾风暴雨的情节推进,以及万能公式般的叙事模式,使得各国导演都热衷于将其套在本国社会问题上重新演绎。
尽管因为大陆法系没有陪审团制度,国内主创将翻拍的《十二公民》故事设定为十二个法学院学生家长模拟审案以决定子女成绩,但最终成片却是相当精彩。
现实社会的制度并无高下之分,取决于哪一个更符合国情。但在互联网世界中,“陪审团”却已经逐渐兴起成为一股潮流。包括微信、知乎、百家号、闲鱼、相互宝……等产品都先后上线了类似“陪审团”的机制。
这一波“陪审团浪潮”究竟是如何兴起,背后又藏着怎样的考量?
一、微信/百家号:内容生产之迷思
去年 12 月 3 日,微信公众平台宣布针对“洗稿”问题试运行洗稿投诉合议机制。
百度今年 4 月公布的 2019 年 Q1内容信息整治报告显示:百度共封禁账号近 4.1 万个,其中抄袭侵权账号 700 个,低俗账号4800个,因抄袭洗稿而被操作下线的文章共 6168 篇。
宣告巨头开始以“陪审团”机制打击“洗稿”,而在这之前行业已经过多轮论战。
并不像“抄袭”被大众所熟知,“洗稿”这一概念更多局限于内容行业内部。相对于“抄袭”更偏向于原封不动地搬运,洗稿则即通过在原文基础上增删字词、调整语序、更换表达方式等方式骗过机器检测,实现所谓的“伪原创”。
尽管我们曾以一篇《内容红利下的“做号江湖”:一天20篇、每篇5分钟、月入5万……》报道过最“低级”的“洗稿”:众多“做号党”为了骗取平台补贴,从贴吧、微博、微信、门户里扒拉出300-500字,修改,再加上自己的“修饰”和“想象”,然后贴上三张图,取一个标题,发布。整个过程不超过 10 分钟,以近乎流水线的方式做到每天生产 20 篇水文。
除了骗补贴的做号党,“铺稿”也已经成为常见手法。
其实,这一定程度上和算法分发本质有关,为了保证内容被目标消费者刷新到,大量内容进行“铺稿”已经成为目前内容行业的普遍现象。
比如:熟悉媒介工作的朋友,一定知道“发1 4”这句“黑话”代表什么意思。
即:内容发布五个内容平台,1代表今日头条,4代表其他四个平台。
尤其在目前将内容作为流量入口成为共识,内容 feed 流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产品标配。“1 X”的这个“X”,越来越成为不少自媒体、KOL 的“议价能力”,背后反映的是平台间的内容同质化。
抛开几乎没有原创的“低端洗稿”不谈,“洗稿”更引发了关于内容行业关于“原创尺度”的争议。
早在 2016 年 ,程序员KOL 霍矩便表示个人号“歪理邪说”前一年 10 月被差评“洗稿”的案件,但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但在之后,Keso、三表、品玩、长庚科技为首的一批大号要么声援好友,要么在线维权,使得“差评洗稿”这一事件引起全网关注。
尽管法律层面尚无定论,但刚给差评投出 3000 万的腾讯TOPIC基金,随后便响应了 Pony 的一条深夜朋友圈,为这次投资定了性:
“原为效率而下放一些小额投资权给业务部门。目前看业务团队并没有做好尽责调查,我们会负责任解决好”。
某种程度上,洗稿更触及了严肃报道在当今传播环境下的生存问题。
比如,来自兽楼处的那篇《疫苗之王》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公众对于长生生物疫苗案的关注,但本质上也是一篇引用大量非独家素材炮制的报道。
最近,三表龙门阵的点名《兽爷,洗稿界的耻辱》报道便推动了后者被微信官方定性为“涉嫌侵权”:
正如三表龙门阵提到“‘故事会’风格正大行其道”,这一类文章往往通过引用大量资料加以故事化演绎,呈现戏剧冲突效果。
比如:来自呦呦鹿鸣的那篇《甘柴劣火》,透过官员落马事件描写了甘肃武威当地媒体与地方官场的你来我往。
其引用的大量材料中便有来自财新记者王和岩的独家采访,随后便遭到了后者抵制:
换言之,以目前的机器算法而言,原封不动的搬运兴许尚能应付,但面对将大量素材融入其中服务于其故事逻辑的文章依然有心无力。引入自媒体人以类似“陪审团”的机制进行判定,或是当下最具有可行性的方式。
毕竟,庄羽与郭敬明当年闹得沸沸扬扬抄袭事件后,败诉后赔偿 21 万元的郭敬明依旧拒绝道歉。“洗稿”最终要像“抄袭”一样被打上耻辱的标签,依然尚需时日。
二、微博/知乎:UGC 平台的“州官”与“百姓”
2017 年 9 月 27 日,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宣布,将公开招募 1000 名微博监督员。以通过特殊的举报机制,监督处置微博社区中的涉黄、违法及有害信息。
微博官方将根据举报统计情况:向合格的微博监督员按月发放网费补贴,并赠送微博会员;有效举报数量最多的微博监督员甚至还会获得苹果手机、国产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等实物奖励。
不过,这一制度在落实后很快便引起争议。
认证信息为知名动漫达人、知名动漫博主、动漫视频自媒体的伪娘 Coser 博主@天然呆才是呆 ,此前拥有 15 万粉丝,已发布超 6 万条微博,在监督员机制上线后不久便被监督员举报。
前者转而以长微博的形式表达对微博监督员制度的不满,最终还是被监督员从过去 7 年的微博中,找出数条“违规内容”后处以永久封禁。
这一事件像是一个导火索,最终集中引燃了各路大V 对于监督员制度的不满。矛盾点主要集中在判定标准不够完善、监督员报团泄愤等方面。甚至有用户挖出了多年钱@来去之间 的一条微博,质疑微博监督员制度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
微博方面最终对某些涉嫌违规的微博监督员做出了相应处罚。比如:“天然呆才是呆事件”中,涉事微博监督员已被清退;另一位大V 举报的微博监督员@大五莲 也被官方定性为违反《微博监督员工作条例》第 15 条而清退。
事实上,微博也在近两年逐渐淡化了微博监督员制度。转而从去年 9 月开始采用将权力移交到大V 手中的“博主拉黑停止评论”功能。看似不够“民主”的新制度,不仅并没有引起用户的反弹,而是从某种程度上确实优化了微博的社交环境。
同为 UGC 平台,知乎也在 6 月上旬上线了“众裁”。
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争议内容(比如用户举报)会启动众裁机制,由 30 位众裁官投票决定是否违规。判定为违规的内容会基于规范被自动处置。截止目前,只有部分盐值高于 500 分值,并且 30 天内无违规行为的知乎用户,可以申请成为众裁官,有资格前往众裁议事厅领取任务。
看起来,知乎作为国内用户质量相对较高的 UGC 平台,或许能避免微博监督员制度所遇见的一系列问题,但事实却不是如此。
比如:高质量社区往往会出现内容过于垂直的问题,这就导致众裁官可能出现跨越垂直领域导致判断失常;没有足够的激励制度导致效率不高等。
换言之,对于 UGC 平台而言,现阶段仍没有完善的“陪审团”制度。
三、闲鱼/相互宝:依然瞄准信任问题
论起来,最早以支付宝这种第三方工具,解决交易信任问题的阿里,也是最早尝试“陪审团”的互联网公司。
早在 2012 年,阿里就上线了“阿里大众评审”机制,解决商标近似的山寨产品和冒用商标的假货之间的辨别问题,而后被推广到了阿里的众多产品线中。
2016 年 7 月,为了解决日益增多的纠纷,闲鱼推出了“小法庭”。
具体而言,当用户在闲鱼出现买卖纠纷后,可以选择申请小法庭裁决。系统将会随机抽取 17 名符合条件的用户担任“小法官”。流程开始后,买卖双方则可以将交易中的一系列凭证提交到系统后台,由“小法官”投票表决。其中,最先获得 9 票的一方胜诉。
尽管是“随机”,但闲鱼也会划定一个用户池。根据用户信用、交易行为和活跃度删选出符合条件的“小法官”。截止去年 11 月,满足条件的约为 500 万,而闲鱼用户规模已经达到 2 亿。仅从数据来看,门槛并不算低。
闲鱼官方曾透露:“小法庭”设计过程中借鉴自英美司法制度中的陪审员制度,但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改良。
比如:将 12 人扩充至 17 人源于经过数据收集分析,显示 17 人更能保证结果相对公正;放弃设立“法官”,目的是将最终决定权交予用户。
截止去年 11 月数据,“小法庭”每天已经能处理数千起纠纷,占平台总量的 56%。
梳理各个社交平台上用户对于“小法庭”的评价,也大多集中在专业性上。
比如:闲鱼交易量极大的数码产片、电脑配件,往往不只需要对交易过程做出理性判断,更需要具备数码产品的相关背景知识。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错判的发生。
而阿里系的另一款产品,相互宝也在今年 2 月 28 日上线了“赔审团”机制。
具体而言,相互宝成员在遇道重大疾病或意外申请互助金时,如果对审核人员的初审结果有异议,便可能申请由赔审团审议。据官方透露,成员是否符合健康告知、大病界定等因素是引发双方异议的主要原因。显然,难度并不比闲鱼更低。
四、“陪审团”解决平台纷争可行吗
梳理完三路“陪审团”各自诞生的背景与具体措施,我们回到问题本身,聊聊:“陪审团”对于互联网产品、平台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
为法律经济学领域最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和法律辞典》中“陪审团”词条撰写内容的,是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戈登·图洛克,其对于陪审团制度一直持批评态度,认为其降低了人们发现真相和得到公正的几率。
戈登·图洛克大致概括出了两方面原因:其一,陪审团员智力水平有限;其二,其对追求真相甚至起到了反作用。
先说其一,所谓的“智力水平有限”,其实矛头对准的并不是“智商”,而更多侧重于“认知水平”。事实上,那些认知水平更高的的人,往往因为时间成本更高,也能有更多方式逃脱担任成为陪审员的责任。
正如:在微博监督员的例子中,监督员被不少人视为“赚外快”的途径。这就导致不少资质不足以胜任的用户进入到“陪审团”行列中,最终导致大量用户产生抵触;知乎、闲鱼的相关制度都面临着参与者资质不足的难题。
其二,其对追求真相起到反作用,更多体现在犯错的一方往往不会轻易妥协。
这意味着运行这一制度,用户与平台都会付出极大成本。这一点体现在微信的洗稿投诉合议机制中,受邀加入“洗稿投诉合议小组”的用户往往也是时间成本更高的创作者、媒体人。这意味着,大量的抄袭、洗稿的判定需求很难被快速消化。
换言之,在我们看来目前各家的“陪审团制”很大程度上依然是过渡阶段的特殊手段,在效率、准确性上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而长远来看,不断发展的 AI 技术或许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更优解。
作者: Philex Chen,公众号:科技唆麻(ID:techsuoma)
来源:mp.weixin.qq/s/FnHaauvl7z8e6qhuZW65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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