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最新土地征收标准(最新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印发)
岳阳市最新土地征收标准(最新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印发)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2019年5月6日 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 安 置 办 法
YYCR—2019—000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
安 置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以下简称征拆工作),适用本办法。
附件2
苗圃、花卉搬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附件3
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附件4
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单位:元/冢
附件5-1
住宅房屋结构、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附件5-2
偏杂屋结构、设施要求及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说 明
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一律以房屋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不包括出檐、出梢。有柱走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围护结构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无围护结构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砖混房室外楼梯,如有顶棚则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如无顶棚则按水平投影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二、住宅高于或低于标准层高的,每10厘米按该房屋结构主体补偿单价增减3%。
三、房屋层高的测定方法为:砖木、土木、偏杂屋取室内地面至前后檐平均高度,砖混房取室内地面至屋顶落水檐口高度除以层数。
四、房屋架空层及瓦顶隔热(前后檐平均高度)的高度2.2米以下(不含2.2米)不予单独补偿,计入房屋层高系数补偿。
五、拆迁框架结构及企业生产性用房(除按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补偿外)按以下情况给予补偿:
(一)框架结构要求: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框架结构的房屋主体部分按砖混结构住宅房屋主体补偿标准增加20%补偿。框架结构的认定,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专家确定。
(二)企业生产性用房单层层高加价标准。
1.单层层高在>3.2-≤4.5米的,层高加价为该房屋主体补偿标准的20%;
2.单层层高在>4.5-≤5.5米的,层高加价为该房屋主体补偿标准的30%;
3.单层层高在>5.5-≤6.5米的,层高加价为该房屋主体补偿标准的40%;
4.单层层高在>6.5米的,层高加价为该房屋主体补偿标准的50%,另6.5米以上每增加0.1米增加3%补偿。
六、被征拆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两证齐全的,给予不超过8000元的办证补偿。
附件6
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
单位:元
附件7
征拆工作费用计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