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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的姨娘是什么身份(袭人究竟是什么身份)

袭人的姨娘是什么身份(袭人究竟是什么身份)因此,探春称其生母为“姨娘”,且不认赵国基是“舅舅”,是合乎礼法的。宗法制度规定正出认嫡母,不认庶母,视庶母为奴、仆人;规定庶出认嫡母,不认生母。庶出的子女都不能管自己亲母叫娘,只称姨娘,只有嫡母才能叫娘。自古道“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其中,“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平妻”无须向元配行妾礼,但实际地位仍然不及元配,要称元配为大姊,所生的孩子视为“嫡出”。然而,“平妻”的情况并不普遍,中国古代多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家和夫家是一种姻亲关系,娶妻是一种家族行为,所以娶妻要由家族来决定;而纳妾基本上是一种个人行为,因而家族也不会对此负责,也不会认同与妾的家族有什么联系。因此,夫家是不认妾家这门亲戚的。古代的株连制度从来不包含妾族的说法,也是这个道理。

袭人的姨娘是什么身份(袭人究竟是什么身份)(1)

作者

方山

袭人的身份,是个扑朔迷离的问题。这里,就先从中国古代的姬妾制度说起。

01妾的等级

袭人的姨娘是什么身份(袭人究竟是什么身份)(2)

自古道“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其中,“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平妻”无须向元配行妾礼,但实际地位仍然不及元配,要称元配为大姊,所生的孩子视为“嫡出”。然而,“平妻”的情况并不普遍,中国古代多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妻家和夫家是一种姻亲关系,娶妻是一种家族行为,所以娶妻要由家族来决定;而纳妾基本上是一种个人行为,因而家族也不会对此负责,也不会认同与妾的家族有什么联系。

因此,夫家是不认妾家这门亲戚的。古代的株连制度从来不包含妾族的说法,也是这个道理。

宗法制度规定正出认嫡母,不认庶母,视庶母为奴、仆人;规定庶出认嫡母,不认生母。庶出的子女都不能管自己亲母叫娘,只称姨娘,只有嫡母才能叫娘。

因此,探春称其生母为“姨娘”,且不认赵国基是“舅舅”,是合乎礼法的。

先秦时,地位最高的妾是“媵”。诸侯娶他国女子(多为公主)时,女方国君都要赠送几个女子作陪嫁。陪嫁的媵,通常是主嫁者的妹妹或侄女。据推测,尧嫁二女于舜,便有可能是媵制:娥皇为妻,女英为媵。

秦以后,主要用于诸侯国之间的通婚的媵制,也逐渐消亡。此后,地位最高的妾,便是“二房”。如贾琏“娶”的尤二姐,见了凤姐可以互称姐妹,下人是要称“二房奶奶”的。

“二房”以下,是“姨娘”:是开了脸、过了明路的,是有名份的妾。有自己的房舍和丫鬟,只能称正妻为太太或奶奶,如赵姨娘,周姨娘。邢夫人对鸳鸯道:

“你这一进去了,进门就开了脸,就封你姨娘,又体面,又尊贵。”(见第46回)

可见,“姨娘”是“封”的,要经过开脸、摆酒等程序。“姨娘”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丫头升上去的(如赵姨娘),二是从外头买来的(如嫣红)。

“姨娘”以下,是“通房丫头”:名义上是婢女,实际上是姬妾。在男主人内室伺候,有义务陪男主人睡觉,可以和男主人发生性关系。

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算是“妾”,尊称为“姑娘”。所谓“手续”,往往就是主子的一句话而已。然而,就算是办了手续,也不过是非正式的“妾”,并无“封”这一说。故而袭人平儿道:

“你听见那位太太、太爷们封我们做小老婆?”(见第46回)

“姑娘”和“姨娘”,倒有点像“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的分别。“通房丫头”的来源,也主要有两种:一是男主人原来的丫头(如袭人),二是女主人陪嫁过来的丫头(如平儿)。

在古代姬妾制度中,“名”和“实”之间,可能相去甚远。旧时的大家老爷/少爷,和其有过性关系的女子可能并不在少数。然而,正式的、有名份的“妾”(如“姨娘”),却是相当有限的。

所谓“通房丫头”,虽然可以“通房”,但说到底还是“丫头”的名份。如在第68回,尤二姐对平儿说:“你我是一样的人”,指的是“实”(都是“妾”);而凤姐则说:“他原是咱们的丫头”,指的是“名”(属于“婢”)。

作为一个丫头,由“婢”而“妾”,往往是从“通房丫头”开始做起的。一旦办了手续,才能算是“妾”了;若是混得不错(如生了儿子,或是主人特别宠爱),便可开了脸,封为“姨娘”;而到了“姨娘”的份上,也就算是到顶了(这是由其奴才身份所决定的)。

《围城》中有一妙喻:

“讲师比通房丫头,教授比夫人,副教授呢,等于如夫人”,“这一字之差,不可以道里计。丫头收房做姨太太,是很普通——至少在以前很普通的事;姨太太要扶正做大太太,那是干犯纲常名教,做不得的。”

其中,“夫人”或“大太太”,是“妻”;“如夫人”或“姨太太”,是“妾”;而“通房丫头”呢,则是“婢”:虽然实质上也是男主子的女人,但因名份上仍是“丫头”,故在后文中直以“丫头”呼之。

02

袭人是通房丫头么?

袭人的姨娘是什么身份(袭人究竟是什么身份)(3)

兴儿说:

“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见第65回)。

一个已到青春期(其标志是遗精)的男子,便开始有了性需求。安排这“两个人”的目的,便是为了合法地满足少爷婚前的性需求。未婚少爷的童贞,多是给了这“两个人”(也可能是别的丫头),而不是正妻。

“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脂批道:“写出袭人身份”。

能和男主人发生性关系而“不为越礼”的丫头,是什么身份呢?这便是“通房丫头”了。

至于“不为越礼”的说法,如果是对外的说辞,那倒还有些自欺欺人的意思;而在原文中,却只是客观地描述其心理活动而已。

若说袭人不“守礼”,那倒也罢了;若说她连什么是“越礼”都不明白,岂非不“知礼”之人?从贾母身边过来的一等丫头,竟连个规矩都不懂,那就未免有些匪夷所思了。

“王嬷嬷与鹦哥陪侍黛玉在碧纱橱内。宝玉之乳母李嬷嬷,并大丫鬟名唤袭人者,陪侍在外面大床上。”(见第3回)

可以看出,荣府的少爷/小姐,幼时睡觉是由其乳母和一个丫头“陪侍”的。等到少爷/小姐大了,乳母便即退出。

到了第5回,宝玉在宁府歇午觉时:

“众奶母伏侍宝玉卧好,款款散了,只留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

而到第8回,亦有:

“彼时李嬷嬷等已进来了,听见醉了,不敢前来再加触犯,只悄悄的打听睡了,方放心散去。”

此时的宝玉,无论是中午、还是夜间,其睡觉时已经不用乳母“陪侍”了。

在宝玉的卧室中,只有“小小一张填漆床”(见第26回);而到了冷天,宝玉睡的则是“暖阁”。袭人去后的当晚,晴雯和麝月都要在“熏笼”上睡。宝玉道:“你们两个都在那上头睡了,我这外边没个人,我怪怕的,一夜也睡不着。”晴雯便要麝月“往他外边睡去。”于是,“晴雯自在熏笼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见第51回)。至次日,晴雯生病。宝玉道:“你就在里间屋里躺着”,于是晴雯“睡在暖阁里”(第51回)。“此夕宝玉便不命晴雯挪出暖阁来,自己便在晴雯外边。又命将熏笼抬至暖阁前,麝月便在薰笼上。一宿无话。”(见第52回)。

当然,宝玉睡“外边”,属于特殊情况;而在正常情况下,则应是丫鬟睡“外边”。

可以看出,除了“熏笼”,“暖阁”外并其它可以睡卧的设施(冷天通常是不睡床的)。

由此推测,所谓“暖阁外边”,并不是在“暖阁”外再添一张床铺,应是指“暖阁”的外侧。

说到宝玉的卧床,既然是“小小”的,那么就不大可能是“拔步床”那样的大型床(探春屋里设有“拔步床”,大约是为了补其私密性的不足:因她“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很可能就是一张极精致的架子床。可以推测,平日宝玉袭人两个睡的便是这张床:袭人睡在宝玉“外边”。

“(宝玉)翻身看时,只见袭人和衣睡在衾上。宝玉将昨日的事已付与度外,便推他说道:‘起来好生睡,看冻着了。’”(见第21回)

那宝玉只是“翻身”(并未下床),就能“推”到袭人。脂批道:

“试思袭人不来同卧亦不成文字,来同卧更不成文字。却云‘和衣衾上’,正是来同卧不来同卧之间。何神奇文妙绝矣!好袭人!”

可见,夜间二人“同卧”乃是常态;就算是闹别扭,那袭人也不过是“和衣睡在衾上”,并没有睡到另一张床上去。

“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发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况虽无大事办理,然一应针线并宝玉及诸小丫头们凡出入银钱衣履什物等事,也甚烦琐;且有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嗽中带血,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见第77回)

以我的理解,“暖阁外边”和“外床”,是大致类似的意思(只不过是一个是炕、一个是床罢了)。到了夜间,便只有袭人和宝玉同居一室(除了年幼时还有乳母外);而晴雯麝月和两个嬷嬷,则是在外间屋里“轮流着带管上夜的”。至于其它的丫鬟们,那就离得更远了。而到被逐前的一、二年,晴雯才开始睡宝玉的“外床”。

男子青春期的到来,有早有晚。对贾宝玉而言,在第五回就已经到了青春期。关于“初试”的年龄,目前尚多有争议。本文倾向于宝玉约十二岁、袭人约十四岁的说法。

那门子见香菱时,是“十二三岁的光景”(见第4回)。随后,发生了薛蟠打死冯渊的事。等到雨村接手时,冯家仆人已告了一年的状;雨村结案后,修书与贾政和王子腾;而薛家母女进府时,王夫人则“已知薛蟠官司一事,亏贾雨村维持了结,才放了心。”(见第4回)至此,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香菱约十四岁。

宝玉游幻境、试云雨,就在此后不久,正是赏梅季节。到了第22回,宝钗才过十五岁生日。这是宝钗入贾府后过的第一个生日(“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袭人、香菱、宝钗“同庚”(见第63回)。可以推测,“初试”时的袭人,约十四岁;宝玉比袭人小两岁,约十二岁。

“通房丫头”是无须办手续的(办了手续后,便可称“妾”,但在身份上仍不属于“妾”的编制)。由于是在男主人内室里贴身服侍,和男主人的关系特别密切(如袭人,多年和宝玉同睡一床),往往是还没有办什么手续,就很容易地发生了性关系。

对于青春期的男女来说,这是很自然的事。脂批也说:

“宝玉、袭人亦大家常事耳。”

否则,让两个已进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天天晚上同居一室、甚至是同睡一床,却不允许其发生性关系,未免有些不近情理:那是在考验宝玉、还是袭人呢?

“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甲戌双行夹批:伏下晴雯。】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甲戌双行夹批:一段小儿女之态,可谓追魂摄魄之笔。】”

注意,前后出现了两个“更”字。可见,那袭人原本就“比别个不同”,而非试了“云雨”后才“与别个不同”的。

在《芙蓉诔》中,亦有“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见第78回)之句。可见,晴雯和宝玉,也曾是“亲昵狎亵”的。否则,二人同床一二年,居然连一点“亲昵狎亵”之事都没有,那倒有些不近情理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逐的这些丫鬟(如金钏、晴雯、四儿、芳官)中,没有一位是因为和少爷发生了性关系的。

那王夫人最嫌“趫妆艳饰语薄言轻”者。她说金钏:“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并不是因为她和宝玉有了性关系,仅仅是因着那句轻佻的话;说四儿,“好好的爷们儿,都叫你们给勾引坏了”,也仅仅是因着一句私语。前后的两句话,简直如出一辙。

至于晴雯,有了“趫妆艳饰语薄言轻”这一条(她自己也对号入座了),也就够了(王善保家的谗言,再加上以前的不良印象,足以使王夫人作出这种评价了)。在她看来,这样的丫头,会“教坏”、“勾引坏”宝玉。一旦得出这种评价,便会毫不容情,绝不手软。

在第36回中,袭人已经得到了“姨娘”待遇。然而,第46回,袭人、平儿在给鸳鸯出主意时,鸳鸯却说“你们自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看来,此时袭人的名份,还不是“姨娘”。平儿也不是。

对于袭人的安排,无论是贾母、还是王夫人,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不明说”的态度。

所谓“不明说”,并不等于“不说”。虽没有“明说”,但贾府众人(除了贾政)都是心知肚明的,属于“半公开”的情况。但严格地讲,袭人是没有办手续的。

书中称平儿是贾琏的“爱妾”,看来是办了手续的;而袭人呢,从小儿便在宝玉的内室中伺候,自宝玉长大、李嬷嬷出去后,便只有她一人睡宝玉的外床(后来是晴雯),因未办手续,故而还不能算是“妾”,不能称“姑娘”。

二人都是“通房丫头”,其区别在于是否办了手续。

那平儿是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其月钱如何呢?“姨娘”的月钱是二两。她既不是“姨娘”,自然不可能拿二两;而在“一两”和“二两”之间,未见有中间的等级(见第36回)。由此推测,平儿也是一两。

说起来,“通房丫头”终究还是“丫头”,故而只可能拿到丫头中的最高月钱。

那袭人原本拿的就是一等丫头的月钱(一两),就算是办了手续,其月钱也不会涨;而王夫人给她以“姨娘”待遇,便是另眼相看了。

“通房丫头”的身份低于“姨娘”。然而,作为“通房丫头”的平儿,却似比赵姨娘更有些“体统权势”。这是因为,平儿是凤姐的心腹。就如同鸳鸯的权势,是因为她跟的是贾母。

在第51回中,袭人因母病回家,由王夫人授意、凤姐亲自安排,其穿戴排场已是非比寻常了;而在其母病死后,也是按“姨娘”标准给的赏钱。

看来,袭人的“姨娘”待遇,并不止于涨月钱。在舒芜的《说梦录》(后名《红楼说梦》)中,便将袭人回家和元妃归省作比,说二者乃是“不同级别上相同或相似的两件事”。

03

为何不过明路?

袭人的姨娘是什么身份(袭人究竟是什么身份)(4)

“王夫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蒙侧批:写尽慈母苦心。】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见第36回)

王夫人给袭人“二两一吊钱”,其实就是按姨娘的标准给的:二两是姨娘月钱,一吊钱是姨娘两个丫头的月钱。

凤姐道:“既这么样,就开了脸,明放他在屋里岂不好?”王夫人道:“那就不好了,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纵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如今且浑着,等再过二三年再说。”(见第36回)

值得注意的是,王夫人在说这话时,薛姨妈、凤姐、宝钗、黛玉等人都在。事后,黛玉和湘云还一起去给袭人道喜呢。

到了第78回:

王夫人对贾母说:“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不过使他自己知道越发小心学好之意。且不明说者,一则宝玉年纪尚小,老爷知道了又恐说耽误了书;二则宝玉再自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所以直到今日才回明老太太。”

贾母听了,笑道:“原来这样,如此更好了”。“而且你这不明说与宝玉的主意更好。且大家别提这事,只是心里知道罢了。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那宝玉将来“是个不听妻妾劝的”(贾母语)。对袭人而言,一旦成了宝玉之妾,那么“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王夫人语)了。

因此,贾母和王夫人便不欲让宝玉过早地纳妾;而贾政呢,也担心这样会“耽误了书”。

在该问题上,三位长辈的意见是一致的。既是如此,那么贾母以前借口和尚的话、不想早早定下宝玉的亲事,大约也是类似的道理吧。

“通房丫头”无须开脸、摆酒等仪式。到了一定的年纪,若是升不了“姨娘”,便仍会被放出去配人。

可见,只有做了“姨娘”,袭人的归属问题才算是敲定了。只要她一日没有拿到“姨娘”的名份,那就不能排除离开宝玉身边的可能。

那宝玉虽是“恶劝”之人;但为了留住袭人,或能稍稍听些劝(如“良宵花解语”一节)。

这一点,无论是贾母、还是王夫人,都是心知肚明的。此为“不明说”的道理所在。

在我看来,贾母和王夫人的观点虽有分岐(主要体现在对晴雯的取舍上),但还是有“交集”的。王夫人此举,实际上是对贾母安排的认同。

王夫人撵了晴雯,那贾母未免有些不悦;而王夫人紧接着说的那番关于抬举袭人的话,便立马使得贾母的心情转为“喜悦”(“又回今日贾政如何夸奖,又如何带他们逛去,贾母听了,更加喜悦。”既云“更加喜悦”,那么不用说,此前贾母的心情已经是很“喜悦”了)。

可以看出,袭人得到王夫人的赏识,是一件让贾母“喜悦”的事情。这种“喜悦”,已经抵消了由晴雯被逐事件所引发的不快。

那贾政虽然平日不理俗务,但还是相当重视这件事,早就为宝玉挑好了一个丫头(只是暂且不给他而已)。他反对宝玉过早地纳妾,是怕因此而误了书。

至于宝玉,即使曾怀疑过袭人,直到78回,仍认为袭人和黛玉一样,是可以“同死同归”的。

看来,若是不出意外的话,那么“等再过二三年”,袭人由“通房丫头”晋升为“姨娘”,便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只是因着王夫人的看重,提前享受到了“姨娘”待遇而已。

然而,命运弄人。由判词看,袭人被列在了“又副册”,看来是没有做成“姨娘”的。鸳鸯道:

“你们自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们且收着些儿,别忒乐过了头儿!”(见第46回)

鸳鸯的话,很可能就是一种暗示。

04

猜想:“将来”之意

袭人的姨娘是什么身份(袭人究竟是什么身份)(5)

贾母对晴雯的打算,原和袭人的身份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由于涉及到贾母的安排,这里还是要稍稍讨论一下。

“老太太屋里几个一两的?”凤姐道:“八个。如今只有七个,那一个是袭人。”王夫人道:“这就是了。你宝兄弟也并没有一两的丫头,袭人还算是老太太房里的人。”凤姐笑道:“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他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如今说因为袭人是宝玉的人,裁了这一两银子,断然使不得。若说再添一个人给老太太,这个还可以裁他的。若不裁他的,须得环兄弟屋里也添上一个才公道均匀了。就是晴雯麝月等七个大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一吊,佳蕙等八个小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五百,还是老太太的话,别人如何恼得气得呢。”(见第36回)

袭人为一等丫头,其月钱为一两。贾母屋里有八个一两的丫头,而王夫人屋里则是四个(金钏、玉钏、彩云、彩霞)。

按常规,未婚的少爷还不能使一两的丫头。否则,按凤姐的说法,就得也给贾环一个才算“公道均匀”了。

贾母那么疼黛玉,也只给了一个二等丫头;而给宝玉一等丫头,则算是超标的。

若是走正常的手续(将袭人直接放在宝玉的名下),那就会坏了规矩;而将袭人放在贾母名下,便可让宝玉享受到超标的待遇,别人(如赵姨娘)也不好说什么的。

那贾母视宝玉如心肝,有什么好东西,都早早给他留着,以备不时之需:袭人是早就挑出来,从小儿放在屋里备用的;后来见了晴雯,漂亮手巧,便打算着“将来”给他使唤。贾母的原话是:

“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以贾母的脾性看,对晴雯有所偏爱也是可能的,但为什么要一定等到“将来”才给宝玉“使唤”呢?那“现在”为什么就不能给他呢?

很明显,晴雯铁定过不了王夫人这一关。王夫人的喜好,几乎是众所周知的。连平日里不大“使心”的晴雯都知道,更别说是贾母了。若是把晴雯放到袭人的位置,则会目标太大,反而可能导致她被撵得更早。

少爷婚前“屋里人”的名额就两个。宝玉最重要的长辈有三位:贾母、贾政、王夫人。这就意味着有两个人只能用一个名额。因此,贾母在挑选时,必须考虑王夫人的感受(仅凭这一条,晴雯就会被刷掉)。

袭人被王夫人抬举,贾母也是很“喜悦”的(她恐怕也没有奢望晴雯可以成为宝玉婚前的“两个人”之一)。既然王夫人能够接受袭人,那么第一步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而贾政呢,也为宝玉择定了一个丫头。若是不出意外的话,宝玉婚前的“两个人”,就是这两位了。

据我猜想,贾母可能是打算等到宝玉婚后才给他“使唤”的。

照贾府规矩,少爷婚前的两个名额是确定的;而婚后纳多少妾,则似乎没有什么限制(如贾赦)。

以我的理解,婚前的这“两个人”,由于少爷尚未娶妻,多是由长辈做主择定的;而在婚后呢,若想把一个丫头收房,通常只须正妻同意即可。

只要不是“妻管严”(如贾琏),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自由的。

所以,对宝玉而言,婚前的人选,须经王夫人的批准;而婚后呢,则主要看宝钗的态度了。

“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见第16回)

先纳妾、后娶妻,是旧时大家常有的情形。那薛蟠想要香菱,也是和母亲打了一年的“饥荒”方能到手。可见,少爷婚前的“屋里人”,必须得到长辈的许可。骄纵如薛蟠者,亦不能坏了这规矩。

第51回,袭人告假,凤姐要“两个知好歹,派出来在宝玉屋里上夜”。于是,嬷嬷们便荐了晴雯麝月。

可见,此时的晴雯,在嬷嬷们的眼里,还算是“识好歹”的。她平日主要是打骂小丫头,倒还没有太得罪婆子们。

不久,发生了晴雯教宝玉装病、间接导致了大批婆子们被逐、遭罚,才算是真正的、大面积地得罪了婆子们,从而成为众矢之的。

王夫人见了晴雯后,便特意吩咐了:“好生防他几日,不许他在宝玉房里睡觉”(见第74回)。倘有知情的婆子指出:在袭人回来后,那晴雯居然还“在宝玉房里睡觉”。那么,以王夫人的脾气,则更是留她不得了。

那贾母虽然有意让晴雯做宝玉的妾,但目前对她的安排还是做一个普通丫头;而王夫人呢,更是铁定不会同意(她一见晴雯便下令:不许她在宝玉屋里睡觉,便是封死了这条路)。

既然贾母还没有安排,王夫人也不可能同意,那么晴雯的“通房丫头”身份,在宝玉婚前是无法获得认可的。

贾母的安排,可谓煞费苦心:袭人呢,是摆在明处的;而晴雯呢,则似乎有些“藏”起来的意思(主要是为了躲开王夫人的审查)。

倘若没有“绣春囊”事件、王善保家的谗言,作为一个普通丫头,晴雯只要注意着别在王夫人那儿露头(这一点她基本上还是做到了),还是有可能坚持到宝玉婚后的。那么,她“将来”给宝玉做妾还是有一定的可能的。只要宝钗同意,那王夫人也不好说什么的。

晴雯这么快就被王善保家的揪出来、随即被王夫人先斩后奏地撵了且一病死了。这一系列的事情,恰巧都凑在了一起,恐怕也在老太君的意料之外吧。

05

结语

袭人的姨娘是什么身份(袭人究竟是什么身份)(6)

袭人和晴雯,都是贾母有意给宝玉做妾的。初试云雨时,袭人的身份,是“通房丫头”;但因未办手续,还不能称为“妾”。王夫人提前给她“姨娘”待遇,“不过使他自己知道越发小心学好之意”。

据我猜想,贾母的打算,是婚前就把袭人给宝玉;到了婚后,再把晴雯给他。只可惜,晴雯没能保住,袭人也未能如愿。老太君的一番苦心,终究都付之东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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