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本科提前批分数线(湖南本科提前批)
湖南本科提前批分数线(湖南本科提前批)录取工作分4批进行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于7月8日开始,分4批进行,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4日,本科批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2日,专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11日,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23日。投档分数线最高分达631分赶紧来看看吧
今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平行一志愿
投档分数线
最高分达631分
赶紧来看看吧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于7月8日开始,分4批进行,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4日,本科批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2日,专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11日,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23日。
录取工作分4批进行
根据安排,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4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专业)、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本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有关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部分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4日,其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预计在7月19日左右结束。
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包括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和部分提前批招生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院校(专业)、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省级优师专项和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专业除外)。其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5日,其他本科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2日。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日。
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航海和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招生等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11日。
高职专科批: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职高对口招生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23日。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详见下表:
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按照单个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和艺术类平行组专业投档比例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本科批各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除外)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网址https://wz.hneao.edu.cn),查看本校生源预测统计信息(其他批暂不提供生源预测信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的,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招生的艺术类非平行组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除投档成绩以外,我省一般只对考生高考单科成绩、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条件做投档条件控制,对于在招生章程中已公布了专业限制条件且单设了院校专业组的院校,如果需要设置投档控制条件,请在设置投档比例时,同时提交以上投档限制条件要求,其他情况一律不做控制。
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对口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含省级优师专项)计划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招生及需要面试或签约的其他类型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
空军、海军飞行学员招生,按有关单位或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院校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录专业)以批件请求的方式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并将名单的打印件(须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端,待审核投档后由院校下载阅档,决定是否录取;
其它类型招生(含非定向计划、定向就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为确保高考录取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我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规范管理,实施“阳光招生”。
目前,我省已成立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管理、信息技术、纪检监察、信访接待、行政秘书等多个功能组,各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保证招生录取流程高效有序运转。同时,制定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操作管理办法、录取信息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急处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流程,对计划执行、录取操作、信息发布与管理、信函及印章使用、通讯联络、人员出入、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守则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不出纰漏。此外,严把选人用人关,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录取工作各岗位人员。明确职责到人,严格岗位责任,各组组长与总协调均签订责任书,录取现场各工作组成员均签订岗位承诺书,坚决保证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在录取管理上,将严格执行“不点录”“不补录”“不违规降分录取”等政策规定,按照教育部“十禁止”“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我省录取现场管理“八条禁令”的要求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一律凭证上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工作人员不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完善招生录取程序,印制了《录取工作手册》,加强录取操作规范管理,对包括计划调整、批件调档审批、投档模板设置等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均要求履行严格手续。各组实行层层审批,逐级上报,集体负责。
严格按考生资格进行投档操作和审核确认,确保符合资格的考生不遗漏,不具备资格的考生不错投。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配合高校做好新生复查工作,对高校在新生复查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及时答复,对需要调阅的考生信息及考试资料及时提供,并要求招生高校上报未报到考生信息。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加强技术安全防范和数据比对,定期对网上录取系统中的考生成绩、志愿等敏感数据与归档数据进行一致性校验,严格履行信息传输、交接和校验手续,严格信息存储和备份管理,确保招生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等情况,杜绝信息安全漏洞。
录取期间,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专人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泛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各高校和教师的监管,加大对高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禁止任何单位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为考生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考试招生违规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规违纪问题,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招考氛围。
各级招考机构将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不同方式和渠道提醒未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填报好志愿。录取现场设立了录取现场咨询接待组,省、市、县各级招考机构和高校也开通了咨询热线,安排专人值班,对考生和家长的来信来电来访耐心解答,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置,坚决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还将通过网络、电话、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全省考生发布预警信息和新闻通稿,帮助考生释疑解惑,提醒考生提防“黑中介”“学贩子”,谨防上当受骗,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中介和诈骗的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
记者 | 黄京
编辑 | 刘颖
校对 | 李向 赵泽琴
审稿 | 秦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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