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未成年人检察热点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这些事)

未成年人检察热点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这些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所以上述做法是错误的!检察官告诉你关于上述这些问题,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可以找到答案。在开学季来临之前,跟着小编的步伐为大家普及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热点问题吧!事例一:妈妈同意让我休学,这是对的吗?小花是五年级的在读学生,因为学习成绩差,不愿意在继续读书,与妈妈商量后,妈妈认为应该尊重小花的想法,同意让其休学。小花妈妈的做法对吗?

未成年人检察热点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这些事)(1)

未成年人检察热点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这些事)(2)

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父母可以同意吗?

未成年人带手机到学校,学校可以收走吗?

未成年人开通网络直播吸粉赚钱,合法吗?

……

未成年人检察热点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这些事)(3)

关于上述这些问题,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可以找到答案。在开学季来临之前,跟着小编的步伐为大家普及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热点问题吧!

事例一:妈妈同意让我休学,这是对的吗?

未成年人检察热点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这些事)(4)

小花是五年级的在读学生,因为学习成绩差,不愿意在继续读书,与妈妈商量后,妈妈认为应该尊重小花的想法,同意让其休学。小花妈妈的做法对吗?

检察官告诉你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所以上述做法是错误的!

事例二:未成年学生将手机带到学校,学校该不该收走?

未成年人检察热点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这些事)(5)

小路如愿以偿进入一所重点中学读书,其妈妈给她奖励了一部最新款的手机,小路有一次在课堂上偷偷玩手机被老师发现收走了,请问老师是否可以收走手机?

检察官告诉你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所以,手机该不该收走一目了然!

事例三:11岁的小明沉迷于网络直播的行为,这合法吗?

未成年人检察热点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这些事)(6)

小明酷爱打游戏,某天他收到一个直播平台的邀请信息,平台人员称:小明如果直播打游戏的话可以给其很高的报酬,并且能够吸引很多粉丝,获得粉丝们的打赏,小明心中乐开了花,便开始了网络直播之路。请问,小明开通网络直播打游戏吸粉的行为是否合法?

检察官告诉你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所以,直播需谨慎哦!

检察官提醒:

少年强则国强,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的栋梁,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更好的为孩子们保驾护航,检察官请各位家长务必注意以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列举的11项监护禁止行为,如有违反会负有相关法律责任哦!

(1)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2)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3)放任、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4)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5)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6)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7)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8)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9)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10)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11)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言传身教树表率,让孩子们在看得到听得见的地方,感受到满满的正能量!

文字:第一检察部 李鑫

编辑:办公室 孙一森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