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孩溺亡后续(4个男孩都溺亡了)
三名男孩溺亡后续(4个男孩都溺亡了)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溺亡事件多数发生在野外开放性水域,有的甚至发生在明确禁止游泳的水域。 短短一周内,多地发生数起青少年溺水、溺亡事件,令人痛心。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分析称,这些水域通常一米以下水温偏低,人在水里容易抽筋失去控制,此外水底的水草、垃圾袋、绳子和树枝等都是“隐形杀手”,人一旦被缠住就难以脱身导致溺亡。建议加快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防溺水机制,合力筑牢水域“安全网”。野泳暗藏风险 溺亡事故频发 7月7日,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城区发生一起儿童溺水事故,有5人经抢救已无生命体征;7月4日,江苏省泰州市数名少年在江边嬉水,两人溺水失联;7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一名10岁男孩落水,不幸溺亡……
“4个男孩都溺亡了,家属的哭声响彻整个山林。”
江西某蓝天救援队队长老杨至今对一起青少年溺亡事故记忆犹新。那年暑假,同校几名小学生结伴去远离市区的水库旁玩耍,其中一人在水库边洗手时不小心滑了下去,其他3人赶紧去拉他,没拉住,4人全部掉进水里。老杨等人接报后赶到现场已经接近深夜12点,爱莫能助,徒留伤悲。
青少年暑期溺亡的悲剧近年来频频上演。《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报道统计发现,仅今年6月至今,青少年溺亡事件便多达数十起。
中国疾控中心202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每年青少年溺亡发生地,80%以上是在野外开放性水域。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分析称,这些水域通常一米以下水温偏低,人在水里容易抽筋失去控制,此外水底的水草、垃圾袋、绳子和树枝等都是“隐形杀手”,人一旦被缠住就难以脱身导致溺亡。建议加快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防溺水机制,合力筑牢水域“安全网”。
野泳暗藏风险 溺亡事故频发
7月7日,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城区发生一起儿童溺水事故,有5人经抢救已无生命体征;7月4日,江苏省泰州市数名少年在江边嬉水,两人溺水失联;7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一名10岁男孩落水,不幸溺亡……
短短一周内,多地发生数起青少年溺水、溺亡事件,令人痛心。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溺亡事件多数发生在野外开放性水域,有的甚至发生在明确禁止游泳的水域。
山西蓝天救援队搜救组组长苏少君今年已参与两起溺水救援行动,均为青少年在禁止游泳的水域游泳导致溺亡。在他看来,一些青少年“初生牛犊不怕虎”,对自己的游泳水平盲目自信,即使家长反复叮嘱要注意安全,出于逆反心理,也要与家长对着干;此外,对不明水域的风险程度缺乏认知,将其等同于游泳馆的静水,下水后遇到意外情况时就慌了神,增加了溺亡风险。
山西蓝天救援队水域救援组副组长孙敏杰参加过数百起水域救援行动。据他介绍,如果发生溺水,一般等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95%的溺水者已经失去生命体征,很少有幸存者,“溺水者活着的概率非常小”。
“普通人在水里超过10分钟基本上就会失去意识,而落水点常常发生在郊区的一些不知名河流湖泊,救援人员赶到现场需要一定时间。幸运的情况下,溺水5分钟之内被成功救起,但依然有70%的概率造成不可逆的脑损伤。”山西省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滨河路消防救援站队长王岳告诉记者,他所在队伍仅有两次成功将溺水者救上岸,还是因为他们恰好在附近水域演练,有人报警后才及时将人救回。
多名受访的业内人士介绍,在不明水域中游泳,还可能遇到漩涡,需要高超的游泳技术才能挣脱,但大多数野泳的青少年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此外,缺乏管控的水域岸边土壤情况复杂,大量行人经过形成松软的沙坑,稍不注意就容易跌入水中,而野外水域一米以下的水温偏低,容易导致溺水者抽筋,失去对身体的控制。并且野外水域水底情况不明,水草、垃圾袋、绳子和树枝等都是“隐形杀手”,溺水者一旦被缠住就很难挣脱。
苏少君对一场救援印象深刻。一所小学班级组织学生和家长到水库边参加篝火晚会,其间足球掉入水库,一名学生下水去捡,但所处位置正好是水库大坝,山上的水库正在放水,水流速度极快,该学生一下水便立刻被冲走,水底的泥沙、水草等杂物将其缠住,无法浮出水面。救援人员使用声呐在水下探测,但声呐在探测时遇到水草等杂物时只显示杂物的画面,搜救难度极大。最终在第8天才将遇难学生打捞上岸。
多举措防溺水 警惕治理盲点
溺水的危险性和极低的存活率使得防范野泳和私自下水至关重要。近年来,各地为防范暑期溺水问题,不仅设置警示牌、加大宣传和巡逻监管力度,还陆续出台了预警奖励制度。
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对多年以来全区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数据进行整理,建立了广西中小学生溺水风险点数据库,形成广西中小学生溺水风险点警示图,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眉山市教体局出台“私自下水预警奖励”制度,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预警人100元话费充值卡奖励。对预警中查证属实的涉事中小学生,一律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并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治安应急警务教研室主任寇丽平看来,多地将防范溺水与奖惩挂钩,最大的意义在于通过奖励动员全社会参与到防范青少年溺水事件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青少年溺水的大环境,加大对青少年安全社会层面的监管力度,织密社会防控网。
“对青少年的防溺水教育也在与时俱进。”苏少君说,从前多是一味地提醒大家注意预防,不要去水边不要野泳,如今还加入了呼救、施救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此外,还针对青少年特意补充了一项内容,即遇到同伴落水的情况,不要慌乱也不要害怕,把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之内,及时报警,不要因担心被苛责跑回家,错过救援时机。
不过,在多措并举加强防范的同时,救援人员和专家也关注到青少年防溺水治理的盲点。
苏少君举例说,当水域又宽又长时,即使增加管理人员,也无法杜绝在禁游水域游泳的现象,管理人员只能劝诫,没有权利强行制止或驱逐。而一些偏远水域只是竖起警示牌,起不到强效的约束作用。很多学校也不具备游泳技能培训的能力。
此外,他还关注到,家长监管作为预防儿童溺水的关键一环也常常“掉链子”,家长时常叮嘱的“注意安全”与儿童所能理解接纳的“注意安全”存在一定的差距,口头上简单叮嘱其实很难让儿童完全意识到危险到底存在于哪里。
寇丽平也指出,目前青少年安全教育水平总体较弱,学校、社会、家庭没有形成有效的、直观的宣传教育体系,很多安全教育流于表面,流于形式。另外,缺少安全的亲水环境和避暑条件,缺少能够吸引青少年的暑期娱乐活动,也使得不少青少年选择野泳而出事。
堵疏紧密结合 防止溺亡发生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防溺水机制?
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猛看来,防范青少年溺水,既要靠“堵”,也要靠“疏”。“疏”,应当以引发溺水事件的原因作为着力点,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管理责任缺失以及政府行政规划对沿江、河、海经济欠发达地区安全水域建设的欠重视四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增强监护人的法律职责,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学校的安全教育课不能流于形式,应配备专业的游泳教练,给学生传授生命安全救助知识和游泳技能。”陈猛说。
陈猛还提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发现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帮助、督促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寇丽平建议建立系统的青少年安全教育体系,对青少年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出台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标准,探索符合青少年心理行为特点的安全教育方式。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多元互动的青少年暑期规划,做到暑假有安排,安全不放松。
针对水域的防护措施,寇丽平认为,主要是用物防的方式阻止青少年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下水,或由于近水玩耍而滑落水中,如设置隔离栏杆、缓冲带、警示标志等。也可通过人员巡视、无人机巡逻等方式对水域进行全覆盖防控,实时监测,动态预警,第一时间阻止青少年进入水域。
倘若意外确实发生,不慎落水或游泳时溺水,王岳说,首先要努力保持冷静,尽量使自己的面部朝上;双手和手臂不要向头顶伸,因为两个手臂朝上更容易造成身体往下坠落,放在身体两侧即可。保持稳定的呼吸频率,浅呼深吸,这样可以增大自己的浮力,等待救援。
“要告诉未成年人,发现同伴落水千万不要自己组织救援,因为他们不具备救援能力,也不要采取手拉手的救援方式,这种阶梯式的救援方式一旦失败,很容易导致大家都掉下去,要第一时间寻求周围大人的帮助,及时报警。”王岳说。
一根毛竹竿关键时刻变身“救命竿” 海安警方探索防溺水护民安新路径“公安在河边设置的这根救援竹竿关键时刻真能救命。”7月9日,江苏海安一名八旬老人在该市滨海新区五凌村长角河与中凌河交界处不慎落水,危急时刻附近群众赶到现场用警方设置的救援竹竿合力营救,成功将老人拉上岸。
自7月1日起,海安市公安局全面实施救援竹竿特别行动,在河道两岸桥梁、闸口、码头等危险区域布设。一旦有人落水,通过递送救援竹竿进行施救,把溺水者拉回岸上,同时降低施救者溺水风险,为人身安全多加了一道保险。
进入夏季以后,全国各地溺水事件频发,尤其是青少年溺亡事件不断出现。近年来,海安市公安局持续采取多种途径进行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在接到溺水警情时不惜代价极力救援挽回溺水者的生命。面对年均数十起溺水求助类警情,海安警方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寻找更为直接有效的救援方法,减少溺水悲剧发生,为打造公共安全的“救生圈”贡献力量。
溺水频发酿悲剧 黄金时间救援难
谈起此次全面推广救援竹竿行动,海安市公安局白甸派出所所长居保华深有感触。2019年6月,一年近七旬的男子在白甸镇白甸村白南大河不慎落水,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时值梅雨季节,河流水位较高、水流湍急,因雨水冲刷导致河岸异常湿滑,如直接下水救人则可能无法攀爬上岸,甚至会发生救援民警体力耗尽一同溺水的险情。
处警民警综合研判后迅速在附近找到一条小船,划至落水人员处将人救起,落水者此时已因呛水晕了过去,民警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将落水者胸腔中的积水拍出。“如果当时河边放置了救援竹竿,报警群众完全可以直接用于施救,提高救助效率。”居保华说。
“海安地处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河流、湖泊星罗棋布,且垂钓爱好者非常多,随着夏季气温升高,野泳、嬉水等亲水活动明显增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海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科科长花艳向记者介绍道。
海安警方对近年接报的溺水警情研判分析后发现,目击者不会游泳、没有救援设施成为阻碍溺水黄金救援时间内成功施救的“拦路虎”。“实施救援竹竿行动就是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上了一道保险。”花艳说。
参与过多次溺水救援培训活动的海安市先锋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救生员吉功友说,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发季节,一般情况下,溺水者落水后5至10分钟内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施救极易引发死亡,而有效施救往往是目击者会游泳、第一时间入水且懂得正确施救方法。
“在各个培训场合,我总会反复强调使用工具进行溺水救援的重要性,建议当发现溺水者时快速寻找身边的竹竿、绳索等抛掷施救,尤其在对水文环境不熟悉的情况下更不能轻易下水,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吉功友说,一根毛竹竿在关键时刻就能变成“救命竿”。
铺设竹竿益处多 救援套上救生圈
7月1日15时,户外温度35℃,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长许海涛带领4名民警、辅警站在一堆毛竹竿前认真挑选,并将相关使用提醒标识紧紧裹到竹竿上。当天,该所完成了辖区北凌河10多公里河道两岸桥梁、闸口、码头等危险区域的救援竹竿布设工作。
在救援竹竿布设现场,贴有“溺水救援、请勿占用”红色警示标识的竹竿异常醒目。根据此次推广设置要求,竹竿长度必须超过5米,直径3厘米以上,通体笔直,两端及表面削平,无尖头和毛刺,不会对施救活动造成二次伤害。
“溺水总是发生在一瞬间,如果现场没有施救工具,绝大多数目击者不敢贸然下水营救,往往贻误了最佳救援时间。”常在北凌河李堡东桥路亚垂钓的市民王先生非常认可警方设置的救援竹竿。
因经常在河边钓鱼,王先生对救援竹竿的使用有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发现溺水者后可以趴在地上向前递出竹竿进行施救,增加拉力和安全性,防止施救者被拉入水中。
“当发现有人落水,目击者没有把握时不能贸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报警,同时寻找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体抛掷给溺水者,再想办法将其拖至岸边。”许海涛提醒道,救上溺水者第一时间要迅速清除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将溺水人员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
“但不要因为控水而耽误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压;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者去医院。”许海涛说,呼吸停止后32秒内是黄金抢救时间;两分钟后,脑部开始损伤;5分钟后,基本无法救治,溺水抢救成功的前提是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结合全市水域安全形势和夏季溺水警情实际,参照其他地区的创新做法,在全市各派出所推广救援竹竿做法,要求将救援竹竿投放到辖区河塘沟渠等危险水域,同步张贴警示提醒标志,落实编号管理,日常安排人员巡视检查,让小小的应急救援竹竿成为生命竿、连心竿。”海安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康介绍说,各派出所加强水上安全防范主动意识,全力投入此次救援竹竿设置工作,目前全市已投放竹竿近1万根。
凝心聚力防溺水 多措并举护民安
一根小小救援竹竿是海安市公安局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缩影。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为全力打赢水上安全保卫战,海安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发动专职网格员、志愿者参与水域安全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相关力量人熟、水情熟等优势,加强宣传教育、联动巡查等工作,有效破解了民辅警单一管理、力量不足等难题,探索出一条防溺水、护民安的新路径,筑牢水域“安全网”。
7月7日下午,海安市城东镇七星湖社区网格员袁官军在辖区内七星湖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两名正在湖边玩耍的小学生,连忙将两人带离湖边。
袁官军告诉记者,七星湖是海安市郊的唯一大型水体,水域面积420亩,水深3.5米,湖四周是连墙接栋的居民小区,孩子们休闲游玩的好去处就是这里。
为此,海安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联合七星湖管委会和社区网格办,安排专人在水域附近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加强巡防守护,动态检查安全设施,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名网格员分不同区域,不间断巡逻和检查,时刻用对讲机保持联系,确保有人落水第一时间实施救援,对发现损坏的围栏及警示牌,及时上报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同时,累计在七星湖水深危险区域放置救援竹竿18根、救生圈16个,沿湖设置两辆电瓶巡逻车,每辆车上配备两根6米长的救生绳、两件救生衣、两个救生圈等救援工具。网格员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宣传等方式,做好防溺水安全提醒和溺水自救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家长加强子女安全监护,在巡查过程中对停留在岸边玩耍的儿童及家长及时劝离。
记者获悉,该局还针对全市水域安全形势和特点,在2021年下半年为所有派出所配齐救援舟艇,将水上救援实战实训科目纳入对所有承担接处警任务单位的比武练兵考核。
此外,海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水警部门牵头,以派出所为作战单元,配齐驻所水警、辅警队伍,建立常态化水上执法、救援、服务机制;与海安市河长办、交运、水利、农业农村、预备役民兵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防汛抗旱、水域救援联合演练,切实提升水上执法、救援能力,2021年以来联合开展水域演练3次、参与力量150余人次。
“发现有人溺水,我们要怎么做?”梅州警家校联动多渠道宣传防溺水知识“你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发生溺水吗?”
“海边、山塘、水库……”
“发现有人溺水,我们要怎么做?”
“大声喊叫周围的人过来帮忙,给溺水人员扔一些可抓取的漂浮物,然后拨打110……”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民警走进梅江区城北镇中心小学,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
随着气温回升及汛期来临,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多发期。梅州市水系发达,水网密布,河湖水库众多,野外水域状况复杂。针对近年来溺亡事故多发于农村,特别是水库周边村落的特点,梅州市公安机关精心制作视频、图文、海报等,依托警、家、校联动机制多种渠道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利用河湖警长制工作平台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并经常举办突发溺水警情的处置演练,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溺亡事故发生。
在城北镇中心小学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上,民警从溺水原因、防溺水措施、发生溺水时如何自救三个方面,以图文和实例讲解的形式,进行防溺水知识的普及,并借助预防溺水童谣,向学生们提出了防溺水“六不”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们不要私自结伴去陌生水域游泳、玩水,并告诫他们即使有家长陪同游泳也应充分做好防护措施。
“目前学生们对防溺水安全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会游泳就不会溺水’‘手拉手可以救助溺水者上岸’等,这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及时有效地揭示了这些误区背后的真相。”城北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许乔良说,城乡接合部的学校,因生源范围较广,区域内的山塘、水库较多,而学生多为留守儿童,家长对孩子的防溺水管教工作有所缺失。在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下,种种因素导致农村孩子溺水死亡率是城市孩子的两倍,因此及时有效开展防溺水教育很有必要。
依托警、家、校联动机制,梅州公安精心制作防溺水视频、图文、海报,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预防溺水的舆论氛围。针对近年来时有发生的二次溺水问题,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张伟达在宣讲中常常强调,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同伴应正确施救:“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向其他群众求助,并合理使用岸上的救援工具,如竹竿、树枝、绳索或者一些可漂浮物,合理施救,防止发生二次溺水事件。”
同时,结合辖区水情和疫情防控情况,梅州公安联合宣传、教育、共青团、街道等部门和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六进”宣传活动。据统计,防溺水线上宣传浏览阅读点击量超10万次,向学生家长群体推送防溺水宣传短信超68万条,发放《暑假安全告家长书》超15万份。
利用河湖警长制工作平台,梅州公安推动有关部门加强辖区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湖泊等重点危险水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溺水隐患。辖区民警提醒易发生溺水的相关河湖长,加强沿江两岸救生梯、救生箱、警示牌等设施建设。指导相关镇(村)的联防组织在易发多发事故水域加强巡查值守,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学生及群众下水游泳。此外,会同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排查辖区水域非法采砂、取土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溺水安全隐患。
结合水警警种特点,梅州公安加强突发溺水警情的处置演练,组织开展民警水上救生技能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救生救援设备,落实人员职责分工,不断提升救助能力和水平,确保妥善处置溺水警情突发事件。同时,加大船员、游泳、潜水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与蓝天救援队等社会组织合作,把装备练熟、技能练精、战术练实,提高救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