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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跨境电商平台注册(韩国电商平台Auction刊登规则)

韩国跨境电商平台注册(韩国电商平台Auction刊登规则)卖方应明确填写公司提供的结算方法中买方在结算时可使用的结算方法。 -4- 支付信息拍卖时作者须填写欲出售注册物品的单价 须在1 000元以上 可按100元为单位设定。 但是 如果是联合竞买 则应设定按购买数量下降的销售价格 如果是固定价格销售 则应设定一定的销售价格。 -3- 物品的详细信息有关物品的详细信息要如实记载。 另外 必须具体标明无失误或错误交易所需的交易条件。 记载虚假或夸张信息的 记载有矛盾内容信息的 记载有违反本条款的交易条件的 公司可以取消或终止该拍卖。 在此情况下 取消或终止的与拍卖有关的登记服务使用费及收费附加服务使用费不予退还 拍卖的取消或终止造成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应由登记销售物品的相应会员承担。 拍卖取消或中止后 公司将通过服务画面或e-mail等方式通知当事卖家和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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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销售者在登记销售物品时 为便于购买者确认购买物品的信息 应准确记录以下事项 通过公司未批准的系统 擅自登录公司信息通讯网 不得以自动登记的方法登记物品。 公司可考虑物品检查的效率 系统所需的负荷等因素 对卖家提前通知 限制每名卖家的物品登记数量。 卖方违反公司货物登记件数限制措施 进行货物登记的 公司可以删除或注销已登记的物品 并可根据违规次数及水平 终止登记该物品的卖方会员资格或限制其服务使用。

-1- 销售数量及限购数量

销售数量应填写欲销售物品的数量。 每项登记最多可登记数量为999个。 但是 使用共同拍卖的情况是9999个 固定价销售的情况是99 999个。 欲销售2件以上物品时 需填写成为销售单位的捆绑数量。 不过 卖家在登记物品时 可限制买家一次性购买的最大数量。 另外 公司为了交易的安全性等 可以根据商品的种类和类型限制销售数量。

-2- 拍卖时作者及销售价

拍卖时作者须填写欲出售注册物品的单价 须在1 000元以上 可按100元为单位设定。 但是 如果是联合竞买 则应设定按购买数量下降的销售价格 如果是固定价格销售 则应设定一定的销售价格。

-3- 物品的详细信息

有关物品的详细信息要如实记载。 另外 必须具体标明无失误或错误交易所需的交易条件。 记载虚假或夸张信息的 记载有矛盾内容信息的 记载有违反本条款的交易条件的 公司可以取消或终止该拍卖。 在此情况下 取消或终止的与拍卖有关的登记服务使用费及收费附加服务使用费不予退还 拍卖的取消或终止造成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应由登记销售物品的相应会员承担。 拍卖取消或中止后 公司将通过服务画面或e-mail等方式通知当事卖家和投标人。

-4- 支付信息

卖方应明确填写公司提供的结算方法中买方在结算时可使用的结算方法。

-5- 运费

运费应从公司允许的运费负担条件中选择一个 并载明详细的运输条件 以便买方明确了解是否承担 以及是否可以选择送货方式。

-6- 商品等信息

销售者在进行商品登记时 需输入1种商品的财物等相关信息及2交易条件相关信息等《关于在电子商务中提供商品等信息的公告》(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告第2012-49号 以下简称《信息》) 卖方未输入商品信息提供公告时的信息 或未按照商品登记后变更的商品信息提供公告时修改 补充信息的 公司依照第15条N.7的规定终止会员资格 拒绝提供服务。

2) 卖方在登记物品有特殊交易条件或有换货 退货费用等附加费用时 应明确填写 以便买方知道。 不过 这种特殊的交易条件不得限制买方的正当权利 不得违反本条款或其他公司事先规定的交易条件。

3) 物品登记后 除类别 品牌名称 型号名称 拍卖时作者 拍卖时间 附加服务使用外 其他物品信息均可修改。 不过 在固定价格销售中 即使在物品注册后 也可以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延长拍卖期限 如有临时 货期等理由 可通过点击[暂停]项目 暂时中止拍卖。 截止日期拍卖时只能追加物品详细信息。 即期采购价格可在截止日期之前在一定价格范围内(指变更前的即期采购价格与最高投标价格之间的范围)进行修改。 修改或增订的内容对投标人或购买人不利时 在增订内容登记之前 投标人或购买人适用以前的内容。

4) 经营者会员进行商品登记时 根据电子商务等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指南等 根据公司提供的样式进行商号 代表者声明 营业场所所在地 地址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地址 公司为此将事业者会员在注册会员时记录的相关事业者信息作为事业者标识事项予以公开。 业主会员未明确或虚假记载上述事项的 公司可采取取消拍卖 停止拍卖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 经营者信息未显示或虚假显示 拍卖取消或暂停拍卖导致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均应由该业主会员承担 如果公司因此对购买者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失由该业主会员承担。

5) 卖方在登记物品信息时 不得侵犯著作权 肖像权等第三方的权利。 卖方注册的物品信息为活跃销售 可能会暴露在公司合作的网站和其他会员的博客上。 但是 只有在其他会员同意公司规定的使用规则 以公司允许的方式传播时 才能在其他会员博客等处曝光。

6) 销售者登记海外代购物品时 需确认原产地 正品与否 进口许可与否(作为进口许可品目时) 购买代购服务使用费等购买者负担的总支付额构成明细 汇款确认日期等。

7) 销售者以固定价销售方式登记物品时 如果销售者本人的用户名 追加用户名或其他会员的用户名 在物品及交易条件实质上是相同的物品("同日物品")重复登记。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物品登记 公司为提高物品检索效率 经一定程序 可删除或注销重复登记的物品 并根据违反次数及水平 停止该物品注册的卖方会员资格 限制其利用服务或

3. 附加服务的利用

1) 卖方可使用公司或公司委托第三方提供的增值服务 以提高产品注册 订单信息处理 服务使用费核销等销售管理合理化或注册物品的广告效果。 附加服务根据是否收费 有收费的附加服务和免费的附加服务 根据服务内容 有广告性附加服务和特别附加服务。

2) 附加服务的内容和使用程序刊登在单独的服务画面上。 附加服务的种类 内容或使用费可能会变更。

4. 登载物品登记信息

公司将卖方登记的物品登记信息按公司为提供服务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刊登在auction网站及移动auction上。 公司可决定并调整所刊登的物品登记信息的位置 大小 排列等 为活动广告等公司服务 可组织 编辑相应服务画面或刊登物品登记信息以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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