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等到失去的时候后悔,莫言生死疲劳有些东西
莫言等到失去的时候后悔,莫言生死疲劳有些东西“姥爷,那个是啥啊”,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指着一头大黄牛问道。《生死疲劳》中,一个被冤杀的地主——西门闹经历了各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终转生为一个大头婴儿,以各自的视角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以及眼中西门家与蓝家半个世纪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动物的眼睛,从另一个视角,来描绘了中国乡村的蜕变历史。30岁之后,我遇到了《平凡的世界》,那时候才发现,原来一本好的小说也可以这么有力量,带来精神上的丰盈可以如此饱满,吹弹可破,真实的故事背景总让自己觉得曾经走过,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看到了父母年轻时候的模样,让我相信他们所说的曾经生活真实存在过,而不是教诲。说来也巧,这个转变发生在而立之年,原来三十而立,说的是认知的改变,对人、对生活、对这个世界的重新认知。有些认知,真的是随着岁数的增加而改变,顺其自然地让人不得其解。之后又读了很多“新”小说,我发现了这些小说的共同特点,就是特别有力量感,这种力量大
30岁之前,我是对小说是有偏见的,与其说是偏见,不如说是我的认知狭隘。
认知狭隘,说直白点就是见识少,相对见识少更可怕的是所见即所得,人生不是一台单反相机。
小一点的时候,我面对的是小人书,连环画,故事会,以及我哥藏在床垫下的武侠小说,初中时同学送了一本《西游记》中册,高中时同学都在疯传《风云》互相看,那时流行言情小说,到现在依然记得有本叫做《谈谈心恋恋爱》,还有那本包上历史书书皮的《茶余饭后》,印象尤为深刻,到了大学,同寝室室友可以在电脑前看一天的网络小说,隔壁寝室的另一个大神到校门外租书看,那种厚厚的武侠小说,听着名字就夸张,一本一天还要五毛钱。
小说的固有印象就是瞎编的故事,虚构的情节,甚至不如看电视剧来得爽快。看那些小说就是荒废时间,跟打游戏是一个性质,只是带来了精神上短暂愉悦和轻度麻醉。
30岁之后,我遇到了《平凡的世界》,那时候才发现,原来一本好的小说也可以这么有力量,带来精神上的丰盈可以如此饱满,吹弹可破,真实的故事背景总让自己觉得曾经走过,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看到了父母年轻时候的模样,让我相信他们所说的曾经生活真实存在过,而不是教诲。
说来也巧,这个转变发生在而立之年,原来三十而立,说的是认知的改变,对人、对生活、对这个世界的重新认知。有些认知,真的是随着岁数的增加而改变,顺其自然地让人不得其解。
之后又读了很多“新”小说,我发现了这些小说的共同特点,就是特别有力量感,这种力量大到可以成为信仰,小到可以是黑暗中的一点点微光,不同点就各有各的不同了,比如这次要说的《生死疲劳》,让我感受到一个人小时候的所有经历,都在潜在的影响一个人的成长,这些都是难以被发现的,直到如今细想,所有的所有都可以追根溯源。
《生死疲劳》中,一个被冤杀的地主——西门闹经历了各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终转生为一个大头婴儿,以各自的视角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以及眼中西门家与蓝家半个世纪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动物的眼睛,从另一个视角,来描绘了中国乡村的蜕变历史。
“姥爷,那个是啥啊”,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指着一头大黄牛问道。
“那是大黄牛,哞哞…”,孩子他姥爷一边告诉他城里来的外孙,一边学着牛叫。
我已经忘记这个瞬间是在什么时候遇到的,但我依然记得是在村东头,当读到这本书的时候,这个瞬间就在脑海中浮现,当时的想法就是,城里的小孩都这么大了连牛都不认识,作为农村的孩子不免有种自我骄傲,即使只是我在同样的年龄时会认识牛而已。
现在假设一个情景,这个小男孩问的是同龄的农村小朋友,农村小朋友对他说“你连牛都不认识啊,哈哈哈哈哈哈……”,如果是你,面对这样的嘲笑你会怎么回答,“不认识怎么了,你认识就了不起啊”,还是选择沉默不语,承受着见识少带来了羞愧感。其实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类似的情况。想一想,小孩子有时候的不懂装懂是害怕被嘲笑,这也是阻碍他见识增长的第一道门槛。
整整20年前,那是个暑假,我已经上初二了,我第一次进超市,华南沃尔玛。
我记得那天特别热,那时候的华南远没有现在的繁华与热闹,沃尔玛周围都是黄土,太阳的烘烤下让人格外燥热,我爸利用午休带我进去的,面对一进门的空调,我体会到了什么是冰火两重天,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空调,空调的凉爽也带来了我从头到脚的局促不安,每一步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生怕错了会被店员指责,我已经忘记我都看了啥,买了啥,我只记得我都在刻意表现出我不是第一次来。
那天超市里的人很少,但是我心里的人很多。
见识,可以让人自信,也可让人自卑。此时此刻,我在想,何为见识,是见得多识得广吗?
小白兔
家里有个用塑料包装带编织的筐,还是彩色的,形状类似于元宝,两边高,中间凹下去,提手像拱桥似的跨在中间的两边。
我妈就是提着这个筐,牵着我的手到村里一个养兔子的人家里,花了八块钱买了一对小白兔,那时我才刚刚上小学,但买兔子的场景犹如昨日。
三瓣嘴,长耳朵,短尾巴,红眼睛,通体雪白。后来也知道,还有黑色,花色,藏青色,灰色,如果还有其他颜色,我也不会吃惊和意外。野兔子的灰色相对于家兔的灰色,比较粗糙,还泛了一点点白色。兔子,是不会走的,强健的后肢让它的每一步都是跳着的。
兔子的传宗接代,其实就是交配,母兔子趴在地上,公兔子前半身趴在母兔子的后背上,然后后胯就跨在母兔子的屁股上,抖动的速度极快且短暂,快得像手摇启动拖拉机打着火那么短暂,还得用上吃奶的力气,这种场景不是人能接受的,毕竟人不光是为了繁殖后代。
兔子从来我家就关在之前的鸡笼子里,还为其准备了一个木箱子作为窝,可突然我有一天发现,有小兔崽出现,那种惊喜和意外,可以开心一整个夏天。从那以后我就特别注意小兔崽的出现,放学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小兔崽。一出现,我就找它们是从哪来的,藏在哪。终于,在木箱子的边上发现有个洞口,洞的深度差不多有一个手臂那么深,里面比较开阔,铺满了兔子的绒毛。为了经常能看到小兔子,我就拿家里的瓷碗把洞口堵上了。
后来才知道,母兔子每次从洞里出来都会用土把洞口封上,怪不得发现小兔崽的时候它们已经能蹦蹦跳跳了。
农村的山上,经常有野兔子出现。抓住它们的方法也特别简单,但得到的往往都是它们的尸体。农村有种特别的土方法,俗称“兔子套”,用细钢丝,做成动画片里西部牛仔甩的那种套子,当然会小一点,那种越挣扎越紧的扣子,然后一段固定在木桩上,下套子的最好时机是下完雪,把木桩定在有兔子脚印的地方。
这种方法,抓住了野兔子的两个习性,一是谨慎(是不是想起了兔子不吃窝边草),走路要走经常走的,二是一根筋,不知道后退,一旦钻进套子只会使劲的向前挣扎。
野兔肉炖酸菜要比炖土豆好吃,个人口味哦。
“小白兔白又白,俩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让我感受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不无道理。
驴
我喜欢吃“驴打滚”,粘粘的软软的,有嚼劲儿,我也喜欢看驴打滚,即使翻滚时会尘土飞扬,四脚朝天的姿势难看,但每次身体都会不由地跟着使劲,期望它能翻过去,就像期望自己喜欢的球队夺冠一样。
隔壁邻居的户主,我叫他三姨夫,打我记事起,他家就养着驴了。每天到了傍晚,干完活回来,只要他牵着驴到我家屋后,我就知道他要让驴打滚了,驴先用鼻子闻一圈,然后卧在地上,就开始了它的放松活动。
记得那时候我还小,他老是逗我说“驴有五条腿”,因为他家的是公驴,驴会时不时地把生殖器展示出来,又黑又长,长到马上就要触到地面了,真的像第五条腿,虽然我还小,但我也知道那是啥。除了驴之间的交配,驴还可以和马交配,产物就是骡子,但是骡子是不能下崽的,这个疑问我直到上初中时才知道为啥,驴的染色体和马的染色体都是双数,但数量不等造成了骡子的染色体是单数,单数染色体是不能下崽的。
有次驴跑丢了,貌似驴也不喜欢工作,没有老驴识途,三姨夫就带着我满山找,最终在一个山沟里找到了,回来的时候,三姨夫就把我架到驴背上,我是骑着驴回来的,比旋转木马来得更真实一些,自己也体会到了阿凡提骑驴的感觉。赶巧不巧,赶在驴的退毛季,我的裤裆啊,全是驴毛,享受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只是或早或晚的事。
驴是生产劳动力,一旦失去了劳动力,驴就是人的盘中餐,嘴中肉,这就是驴的命。在一次下山路的过程中,三姨夫家的驴,摔断了一只前蹄。我至今都忘不了那个画面,驴被拴在一棵槐树下,那时候槐树正在落花,三只蹄子着地,断着前蹄的那条腿半曲着,然后能看出来那个蹄子在微微的摇晃,我以为能像人一样治好,可惜它还是被宰杀了,我亲眼目睹了它是怎么被宰杀的,用纸壳子蒙住驴的眼睛,然后屠户用一个大铁锤,就是工地上那种的大铁锤,貌似小了会让它的痛不够短,照着驴的面门就是一下子,面门上留下了深深的一个圆坑,驴就倒地了,再也没有了反应。
我会可怜它,但驴肉是真的香,在“利益”面前,可怜的价值就荡然无存了,呸,伪君子。
狗
九十年代,城里流行养宠物狗的趋势蔓延到了农村,其实可以说是宠物狗的流放。
我家后院邻居的大哥,在城里做点小买卖,带回来了两只京巴,其中一只短毛的京巴送给了我家,它叫毛毛。
毛毛,在我家的地位,可以说是前无古犬,后无来狗,我爸特意把房门在底部开了个洞,以便毛毛出来进去的,我妈更是宠着它,不时地给它洗澡,甚至有上炕活动的权利。毛毛,让我最喜的就是它那两只前爪,毛茸茸胖乎乎的让我忍不住地想摸几下。
我正在炕上趴着桌子写作业,毛毛趴在沙发上,身子下压着我灰色的皮革夹克,忽然间它呕出了好多食物残渣,能清晰的看到是玉米粒,然后它就冲出房门,跑到院子里,在台阶下的月季花之间,一边口吐白沫,一边直蹬腿,腿下的土地被刨得像包了浆似的细腻,我瞬间就知道它吃耗子药了,我大声地呼喊邻居大娘,大娘是村里卫生所的大夫,大娘给毛毛打了一针,但已经于事无补,毛毛就那么侧躺着,四肢笔直,嘴边已经被白沫包围,身子上全是泥土。我哭得比我妈打我时还惨,比我失去任何玩具都难受。
后来我不知道我爸把毛毛埋在了哪,我妈在家难受了好几天,为了弥补毛毛曾经的出现,我家就不断地养宠物狗,也一直沿用毛毛这个名字。但没有一只是真的毛毛,从一开始它们就是毛毛精神的附属品。
心,是讲究先来后到的。
鸽子
说起我与鸽子的相遇,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翅膀受伤的鸽子,我很容易就抓住了它,把它带回了家。翅膀应该是被人用弹弓打的,用来飞行的长长羽毛已经不由控制地触到地面了,但我感受不到它的悲伤。后来我把鸽子归还给失主了,原来这是只母鸽子,窝里还有小鸽子,为了感谢我,失主送了我一只小鸽子。
说来也巧,我的初中同学家里有一只鸽子,因为我们关系特别好,他把那只“瓦灰”送给了我,就这样,我凑够了一对儿,也算是白手起家了,上高中前,我的“资产”翻了十几倍。
鸽子的爱情,在我看来,是很有讲究的。
在成对儿之前,公鸽子会绕着母鸽子转,一边转一边发出“咕…咕…咕…”的声音,颈部与胸部之间像蛤蟆一样忽大忽小的起伏着,在太阳的照射下,胸前的羽毛闪耀着波光粼粼的彩色,像雨后的彩虹,没有彩虹的细腻,但比彩虹要扎眼。我想它正在拿着彩礼上门求亲。如果母鸽子想躲起来,公鸽子会追着转圈,对于追求这件事,要的就是坚持不要脸,原来天下乌鸦一般黑。
在交配前,公鸽子和母鸽子会凑得很近,肌肤之亲的那么近,然后接下来就是接吻,互相之间用自己嘴钳住对方的嘴,忽上忽下的晃动,像在拜天地一样。几番缠绵之后,母鸽子就会弯曲腿,卧在地上,这时公鸽子会走到母鸽子后面,一个小跳步跳到母鸽子的背上,尾巴上的羽毛会散开支在地上,交配时公鸽子的身子会失去平衡,翅膀会扇动起来,扇动几下之后,公鸽子就会从母鸽子身上掉下来,孕育生命的时间就是这么短暂。
鸽子,是很顾家的。无论往哪飞,天黑之前,是一定要回家的。
当我第一次打开笼子,让鸽子自由飞行的时候,我一直担心鸽子会飞走不再回来,当快到傍晚时,在房梁上看见了它,那种感觉不是失而复得,更像是彼此承诺的一种兑现。
洞房之后,鸽子就会为搭建自己的家,那时我还为它们添砖加瓦,用的是干枯的槐树细枝,我会在槐树下挑选质量好的,捡到足够多,感觉自己在为儿女盖婚房。
考上高中之后,我只能每个月回家一次,我妈逐渐地就把鸽子能送人的送人,能卖的就卖了。人生哪来的有缘无分,都是生活的迫不得已。
猪
猪,不是驴,天生就是被宰的命,它的生产力就是多长肉,这就是所谓的人怕出名猪怕壮吧。
打我记事起,我家每年都养猪,大概在开春的时候买入小猪崽,到阳历年的时候宰杀,吃杀猪菜。我记得有一年,猪已经长到了200多斤,因为生病就死了,我爸把它埋在了樱桃树下,那一年吃了杀猪菜的樱桃树长得格外壮实,其实在这之前,有人来过收死猪,我妈拒绝了,那时我就知道有些事不是钱的事。那一年,我妈很不开心,就像工作了一年没拿到年终奖一样。
小猪崽,买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兽医劁猪,剥夺猪的生育权,为的就是让它专心长肉,不要有歪心思。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是要帮我妈喂猪的,猪其实吃的很简单,多半桶水,倒入俩舀苞米面,加入少半桶蒸熟的土豆块、地瓜块或者萝卜丝,如果再有点豆饼那就算是过节了,看着猪呱呱造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就感觉吃完这一顿,它能长很多肉,很有成就感。
杀猪那天,我妈都会在家里不出来,因为她难受,即使养猪就是为了吃肉,但还是有情感付出的。猪被杀时,它的痛苦要长很多,直到它的鲜血填满一整盆。
原来,生命是真的有高低贵贱之分的。
这本小说以动物的眼睛来看人间,启发我用人的眼睛再一次看动物的世界,童年关于动物的种种,因为这本小说,让我历历在目,现在回头看看过往,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
有些东西,逝去了,不代表失去了。
什么是见识?我现在想到了答案。
见识就是,夏日中突然从窗帘背后闯入教室的一阵微风,凉的是你那满是汗液的皮肤,其实静的是你那燥热难耐的心。
一部好的小说可以让人如沐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