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资产解冻是什么罪名(号称拥有巨额民族解冻资产)
民族资产解冻是什么罪名(号称拥有巨额民族解冻资产)有证据证明,2017年前后,他继续行骗天下,最终给他带来了长达14年半的牢狱之灾!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假释出狱的他并没有悔过自新。上一次坐牢是在1994年前后,因犯诈骗罪,他被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诈骗罪的顶格之刑。他在牢里关了差不多有16年,于2010年假释出狱。他在假释考验期中的表现不得而知,估计社区矫正人员并不认为他在此期间有“出格”行为,否则应该对他重新收监。
本期《凡夫看法》,讲一个诈骗犯的故事。
此人现年61岁,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目前应该正在坐牢。
在过去30多年里,他有一半的时间在坐牢,另一半的时间行骗天下。
目前是他第二次坐牢。
上一次坐牢是在1994年前后,因犯诈骗罪,他被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诈骗罪的顶格之刑。
他在牢里关了差不多有16年,于2010年假释出狱。
他在假释考验期中的表现不得而知,估计社区矫正人员并不认为他在此期间有“出格”行为,否则应该对他重新收监。
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假释出狱的他并没有悔过自新。
有证据证明,2017年前后,他继续行骗天下,最终给他带来了长达14年半的牢狱之灾!
合同诈骗换来无期徒刑
他叫卢苏州,1961年7月2日出生,专科毕业,户籍地是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徐州头条#
睢宁县地处徐州市东南部,西接安徽宿州市,东临江苏宿迁市,徐州观音国际机场就坐落在该县的西北端。
年轻时代的卢苏州似乎不太愿意独守苏北小城,很早就开始走南闯北。
翻阅卢苏州的案卷,发觉他的身上有着江湖骗子常见的标签。
比如能说会道,貌似见多识广;穿着讲究,貌似财大气粗;善于社交,貌似情商较高;有求必应,貌似重情重义。
他经常化名,有据可查的化名有苏波、卢苏波、蔡家福、李少波等;他多次伪造公章和各种证件,编造神秘背景,虚构美好蓝图,让一些人误以为真的被天上的馅饼砸中……
不可否认,年轻时代的卢苏州聪明好学,颇有经济头脑。
胆大、精明、厚黑,这是他很早就有的三大特征。
如果把聪明才智用在正道上,卢苏州没准真会成为成功人士、商业精英,就像他经常“装”的那样。
然而,贪欲让卢苏州走上了邪路,没有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不妨先从他第一次入狱说起。
1992年前后,31岁的卢苏州在北京一所高端科研机构结识了一位姓白的“人物”,此人受聘于辽宁一家大型集团企业。
精明的卢苏州看中了白某掌握的社会资源,一度和白某走得很近。在得到对方信任之后,他提出一起做砂石生意。
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不久前商务部宣布暂停对某地区出口天然砂的消息。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海外建材市场就十分依赖中国大陆的进口砂石,大陆地区靠出口砂石发财的企业不胜枚举。
卢苏州当时向白某出示了一份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总公司与香港百利士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砂石进出口业务的合同",同时还附有他伪造的盖有国家"经贸部"和"交通部"公章的"批文",谎称受"港商"的委托联系石材出口业务。
白某信以为真,便动用人脉资源积极撮合,让青岛一家石材公司的业务由卢苏州代理。最终,在供需双方均未见面的情况下,青岛的这家公司与香港百利士发展有限公司签下了一份提供500万吨砂石的售货合同。
合同约定,"港商"须先收"合同定金"5万元和"质量保证金"100万元。
这500万吨砂石供货合同,是卢苏州画的一个“天上的馅饼”。
卢苏州等着上钩的大鱼,就是肯支付100万元保证金的人。
为履行这份所谓的"售货合同",卢苏州通过白某等人先后在山东、天津、广东、福建等地,联系了多家企业,开展所谓的联营。
骗取了各联营单位的信任,卢苏州以伪造的香港汇丰银行4000余万美元的"存款卡”和"中国人民银行汉口分行信用证通知书"作抵押,使各家联营单位对所谓的"售货合同"深信不疑。
结果,一位厦门的受害人将100万元的汇票存进卢苏州以某单位名义设在北京的银行帐户上。
此后,卢苏州本着“做戏要做全套”的“宗旨”,以"这样一笔大生意需向当地政府汇报"为幌子,建议联营单位的人员到青岛去成立所谓的"砂石出口指挥部”。
将这些人员支使到青岛后,卢苏州立即着手将北京帐户上的100万元转为现金提走。
1992年12月4日,卢苏州在徐州火车站被查获,当时他随身携带了大量现金和一些伪造的公章和文件。
1994年9月19日,卢苏州被济南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4年卢苏州案发的时候,合同诈骗罪还没有写入刑法,他是以诈骗罪被定罪量刑。
当年其行为除构成诈骗罪之外,还触犯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金融票据罪。鉴于其伪造公文、证件、票据的行为是其诈骗犯罪的手段,与诈骗犯罪存在密切的联系,属于刑法中的“牵连犯”,法院没有对他实行数罪并罚。
再度出山成了皇家后裔
2010年卢苏州被假释出狱的时候,已经“年近半百”。
我在《凡夫看法》中提到,烟草大王褚时健当年假释出狱,回老家承包荒地种橙子,自创褚橙品牌,去世后给独生子褚一斌留下了一座褚橙庄园。
如果卢苏州能够向褚时健学习,假释出狱后老老实实做一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也许他的晚年不会像现在那么不堪。
遗憾的是,卢苏州劣性不改。
我不清楚卢苏州再次行骗天下的具体时间,有据可查的犯罪事实发生在2017年前后。
卢苏州玩起了“民族资产解冻”这一“老牌骗术”。
据说,中国和某国建交以后,签订过一份《关于解决资产要求的协议》,根据此协议,中国大陆居民和单位被该国政府冻结的资产将全部解冻。为此中国银行曾发布公告,要求解冻资产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前来登记,申请解冻资产兑现期限。
这个历史小插曲,让一些不法之徒“脑洞大开”,不断编造各种能提前兑现巨额解冻民族资产的幌子诱人上当。
不知道是“自主研发”,还是有人向他传授,卢苏州运用这一“老牌骗术”,采用的是一套全新的“版本”。
当年“民族资产解冻”的老套路,卢苏州只保留了基本骨架,然后填充了从历史到现实的全新内容。
他们打着国家、民族大义的旗号,紧跟国家大政方针和政府中心工作,利用中老年群体的爱国热情和对政府的信任,蹭各种时政热点,套用大量政治流行语,并伪造了各种文件、牌匾、存单示人,让人“不明觉厉”。
卢苏州伪造和虚构的各种物件令人咂舌,可谓“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这其中包括:
孙文遗嘱
中华民国下山令、接款令
蒙古国成吉思汗皇家基金会授权书、任命书金属牌匾
《警察与法制》编辑部四川省组稿发行中心金属牌匾
世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太总行)金属牌匾
中国建设银行、广发银行等巨额资金存款证明
联合国清算银行营业执照
花旗银行行动款令牌
中央邀请函、委托书、承办书
民族资产解冻各类委托书、责任书……
相关法律文书载明,2017年4月份前后,卢苏州在成都非法成立“国际孙中山扶贫基金会”,其自任董事长,下设财务、办公室等部门。
卢苏州谎称该基金会为纪念国父孙中山,达成孙中山“三民主义”遗愿而在国际注册,对外包装自己为爱国华侨、皇家后人、弥勒佛转世的身份,拥有数千亿美元海外民族解冻资产,以可以扶贫、向会员及贫困群众发放扶贫款为由,通过微信和口口相传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会员。
卢苏州给会员们画的“天上的馅饼”是:一旦会员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他掌握的数千亿美元的海外资金就能够启动解冻流程,逐步兑现给大家,从此,只缴纳了数百元会员费的会员们就可以享受股权,获取高额分红,从此养老无忧。
一名叫彭雪英湖南女人在一份供词中这样描述她与卢苏州认识的经过:
“2017年上半年,我在微信群里认识了一个叫龙会芳的人,她向我介绍了卢苏州,说卢苏州是皇家人,负责管理国家的民族资产,是专门来救人的。龙会芳要我喊人一起到成都去考察,我就喊了9个人一起去了成都。
见到卢苏州后,卢苏州介绍说,他们皇家当年把财产借给了48个国家,以后要把那些财产收回来。卢苏州还展示了相关的借据和很多的文物照片,说以后这些收回来的财产要交给国家,协助国家完成一三五计划,到时再由国家返还给老百姓。卢苏州说,老百姓要想分钱,必须先成为他们基金会会员。”
彭雪英被卢苏州的话术说动了,她带着几位湖南老乡一起成为基金会的会员。
不过几个月后,卢苏州突然带领骨干成员脱离了“国际孙中山扶贫基金会”。
不清楚卢苏州“出走”的具体原因。也许是基金会内部利益冲突,也许是为了规避潜在的风险,也许是原基金会有成员可能被警方盯上,也许卢苏州想打出一个更具有欺骗性的幌子……
2017年底,卢苏州宣称在香港注册成立世界华人国际135基金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980亿美元。
新的基金会采用135这个数字,是代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8年1月25日,卢苏州在北京召集原“国际孙中山扶贫基金会”骨干会员召开会议,在没有向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情况下,虚假宣传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早日达成“十三五规划”,宣布成立“世界华人国际135基金会”。
前述那位湖南女人彭雪英在新成立的基金会中担任湖南分会主持工作的副会长,而介绍她进入基金会的龙会芳在新基金会中担任董事长助理。
龙会芳出比卢苏州小8岁,是一名四川女人,学历是高中肄业。
“有福同享,有难我当”
卢苏州将“世界华人国际135基金会”的总部设在成都,在成都市金科南路光华时代大厦租用了办公场所,同时挂牌成立四川省龙霸中药材有限公司。
龙霸公司是空壳公司,卢苏州成立这家公司,是为了表明基金会旗下拥有实体企业和正规办公场所,以此骗取群众信任。他找来只有初中学历的四川人黄志良担任龙霸公司的法人代表兼总经理。
2018年5月1日,为了虚张声势,世界华人国际135基金会在成都举办了盛大的挂牌成立大会。#成都头条#
为了虚构其合法性,该基金会宣布《警察与法制》编辑部四川省组稿发行中心也在同一天挂牌成立,在祝贺单位的条幅中甚至还出现了“国际预防犯罪中心”的名字,当天还请来穿着央视马甲的人现场摄像,在来宾中也出现了CCTV老故事频道记者的席卡。
基金会挂牌成立以后,迅速在全国各地设立分会,广泛招募工作人员和会员,招募对象男女不限,没有学历要求,65岁以下的成年人都可以在网上报名。
后来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该基金会组织架构层级完善,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建立省、市、区县三级团队,设立团队负责人,通过微信群内宣传、召集会议、讲师面授等方式层层发展下线,裂变式传播,骗取会员333元、666元、999元不同等级的“会员费”。
各地团队发展会员和会员发展下线都会获得奖励,一般团队的奖励按照其团队发展会员总会费的6%作为奖励,会员的奖励按照其发展会员所交会费的8%作为奖励。
截至案发前,基金会共设立了13个分公司。经鉴定,2018年4月起该基金会各省级团队发展并上报会员总人数为3万多人;2018年4月前总部发展会员人数为1.7万多人,意味着累计受骗人数达4.7万人;卢苏州及总部其他相关人员共收到各团队上缴会员费金额为2923万多元。
2923万多元,这个数字后来成为卢苏州诈骗集团的涉案金额。
卢苏州聘请的讲师团团长是1966年出生的东北女人常晓君。她曾经是辽宁省本溪市某职业中专的一名教师,是基金会里少数几名拥有大学学历的工作人员。
笔者最近听了一段常晓君2018年前后所做的题为《走进135,共享美好人生》的演讲,她用一口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对卢苏州及其创办的基金会大肆吹捧和拔高,称卢苏州是“有福同享,有难我当”的大善人,称135基金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好平台”,能够帮大家改变人生、脱贫致富。
对于加入基金会的好处,常晓君更是颇费口舌,称会费分为333元、666元、999元三个等级,分别对应333亿美元、666亿美元、999亿美元的海外扶贫资金。缴纳会费不同,会员证和服装就会不同,未来发放的扶贫款项也会有所差别。所以她建议大家尽量缴纳999元的A级会费,这样可以享受到更高的福利待遇。
搞笑的是,常晓君在演讲中特别提醒大家,如果在网上看到有模仿135基金会的网络平台在招募会员,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并欢迎大家监督举报,举报奖金高达数万元。
常晓君还在现场传授了谨防受骗上当的诸多秘籍,比如看该平台有没有营业执照、有没有正规办公场所、活动现场有没有公安人员保驾护航等等。
卢苏州及其团队的上述骗术,让笔者联想到臭名昭著的“1040阳光工程”。
所谓“1040阳光工程”其实就是非法传销,传销人员称其是被国家暗中支持的资本运作项目,只要每个入股的人投入6.98万元,然后再拉29个人入股,就能获得1040万元巨款。
135基金会的所作所为,具有非法传销的许多特征,但同时也具有诈骗犯罪的特征。
与“1040阳光工程”最大的不同在于,卢苏州把会费标准定得很低,最低333元的会费对于普通中老年群体、甚至弱势群体来说,可能都能够筹得出来。由于入会门槛低,勾画的蓝图诱人,并借助高效便捷的现代通信和金融工具,传播速度很快,受害人范围更广,危害也更大。
为了欺骗群众,掩人耳目,世界华人国际135基金会在2019年春节前夕,拿出少量资金在多个省市同时开展了向弱势群体送温暖活动,给一些困难群体送去棉被等体积很大、价值不高的慰问品。
在活动现场,他们请来真假难辨的记者进行摄影摄像,甚至邀请当地基层组织的领导和派出所干警为他们站台,打造非法组织的“正面形象”。
东窗事发悉数落网
对于大多数有识之士来说,卢苏州及其基金会的骗术极为拙劣。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如此打着国家精准扶贫旗号肆无忌惮地大肆行骗,严重侵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不可能在朗朗乾坤的中华大地找到长期存活的土壤。
2019年3月2日,卢苏州被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刑事拘留,同一天被刑拘的还有在成都总部工作的7个人,他们分别是董事长助理龙会芳、办公室主任李海燕、财务主管傅厚群、安保科科长黄军德、副科长陈波、下属空壳公司法人代表黄志良以及讲师团讲师、四川省团队原负责人文娜。
应该说,2019年3月2日这一天,卢苏州及其四川总部的得力干将基本上悉数落网。
135基金会的总部在四川成都,为什么是河南警方“打响第一枪”?#许昌头条#@平安许昌
也许是因为河南省是卢苏州诈骗集团犯罪活动的重灾区。
与卢苏州同一天被刑拘的,还有135基金会在河南团队的负责人李国俊和河南团队办公室主任申雪花。
1957年出生的李国俊和1966年出生的申雪花都是大学学历,李国俊还是一名党员。经鉴定,李国俊自2017年7月份参与及领导135基金会河南团队以来,总计骗取并上交会员费750.9万多元,其业绩在全国各地区团队中名列第一。
上述9人在河南许昌市被刑拘之后,卢苏州诈骗集团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涉案人员陆续被警方抓获。以卢苏州为首的第一批涉案人员在2020年9月1日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鉴于公审时正处疫情防控期间,魏都区法院采用了在线庭审模式。
卢苏州等20余名被告人身穿看守所的马甲,戴着口罩,一排排坐在远程庭审室内,与法庭视频连线。
从庭审画面上看,坐在第一排的卢苏州头发花白,显得十分苍老,与其被捕前常常西装革履、染了一头乌发的形象判若两人。
2020年12月22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诈骗罪对卢苏州等23人作出一审判决。
由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卢苏州又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结果他判得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其他22名骨干成员和各区域团队负责人则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了最重为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8万元、最轻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的不等刑罚。
据笔者了解,由于卢苏州诈骗集团涉案人员众多,犯罪区域各异,落网时间不同,后来还有几批涉案人员分别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接受了不同法院的审判。
值得一提的是,前文提到湖南分会的副会长彭雪英是在湖南落网。由于她在成为135基金会会员的同时,还加入了一个叫“中国人际网”的传销组织,2019年该传销组织在湖南娄底市被捣毁,彭雪英与该组织的一批骨干成员一道,在娄底市下辖的涟源市法院接受了审判。
彭雪英被法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是诈骗还是非法传销?
关于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这样规定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司法解释同时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第224条之一是这样规定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文件同时规定: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
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的;
3、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60人以上的;
4、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现实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诈骗罪实际上形成了难以回避的竞合关系。具体到本案这种打着“民族资产解冻”幌子拉人头、骗取会员费的方式,更是集传销、诈骗、伪造证件等犯罪为一体的新型、混合型犯罪。
对比上述法条的细节不难看出,两罪的量刑标准和幅度不尽相同。
诈骗罪的量刑幅度有三档,最低量刑幅度是3年以下,最高的量刑幅度是无期徒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量刑幅度是两个档,最低量刑幅度是5年以下,最高量刑幅度是5年以上。
诈骗罪涉案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就是“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涉案金额达到250万元以上或人数达到120人以上才构成“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个人以为,河南许昌的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卢苏州14年半有期徒刑是比较适当、于法有据的。如果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他定罪量刑,他恐怕会被轻判。
笔者调查发现,与本案相类似的案件,不同地区的不同法院在定罪量刑上存在一些差别。
有的地方是以诈骗罪定罪量刑,有的地方是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还有的地方把两个罪名都算上,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各位看官,您觉得本案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友情支持:
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
电子信箱:
ff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