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贼作父 的意思(甘愿认贼作父)
认贼作父 的意思(甘愿认贼作父)作者:谢悦汉,香港资深媒体人,曾任职《华侨日报》、《东方日报》、丽的电视、新加坡《联合早报》,《亚洲周刊·名家博客》作者。(多谢各位好友垂询,谢悦汉新书《心系香港事~与二十位名人对话》已在三联,商务,中华等书局发售,感谢支持。)请问大家有否知道或留意这些犯罪年青人的成长故事,是谁在教导唆使荼毒他们进行“反中仇中乱港”行动,而这些幕后主使者现今却逍遥法外,继续传播有毒思想蛊惑学生和青年人,和享受高薪厚禄,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罪人和罪魁祸首。当局至今仍只是做门面工作,没有好好追查事件来龙去脉,只是把炮灰和棋子交差便算功德圆满,如果教育局没有对师资质素有要求,对有关学校领导层没有追究责任,甚至连名称都不能公开,忽视家长知情权,公道吗?“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才是正道,可能要假以时日才会见效,但凡事都总有开头,推出《国安法》只是扭转局面第一步,我们要监察政府去做些实事改善“千疮百孔”的香港吧!
今日想引述两宗法庭新闻,一宗是港大学生评议会4名学生被控以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另一宗则是“”组织“香港故事”两名成员李宇轩及陈梓华,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六人都是年轻人,年龄最小的仅为十八岁,我只想追查他们的学习及成长经历,为何他们甘愿“认贼作父”,牺牲大好前程,令父母及家人痛心。
先谈第一宗案件,四名男被告依次为港大十九岁法律系生张敬生、二十岁土木工程系生郭永皓、十八岁文学士生杜林丞亨及十九岁文学士生容颂禧,同被控上月七日通过悼念七一刺警案行凶者梁健辉动议,被控以宣扬恐怖主义罪及一项属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根据法例,干犯宣扬恐怖主义罪,情节严重可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监禁,并可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其他情况则判5年以下监禁。
再看另一宗案件,控方案情指,被告陈梓华向黎智英寻求金钱援助,并在世界各地发表文章,以寻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政府施加政治压力。黎与黎助手美国人Mark Simon是整件事的幕后策划者和资金支持者,是最高级别的指挥者。案情披露,2019年7月陈梓华建议和李宇轩及其他人组织一个名为“重光团队”,“重光团队”的使命是要求外国干预及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活动。其后“重光团队”十二人企图逃离至公海乘船往台湾,但被警方在海上捕获。
控方指出,自前年8月以来,“重光团队”已公开要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或封锁,或从事其他敌对活动(包括停止向香港特区出口武器)。截至目前,“重光团队”依然活跃和积极建立国际网络,勾结外国或者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并多次发表文章、新闻稿和制裁报告。
请问大家有否知道或留意这些犯罪年青人的成长故事,是谁在教导唆使荼毒他们进行“反中仇中乱港”行动,而这些幕后主使者现今却逍遥法外,继续传播有毒思想蛊惑学生和青年人,和享受高薪厚禄,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罪人和罪魁祸首。
当局至今仍只是做门面工作,没有好好追查事件来龙去脉,只是把炮灰和棋子交差便算功德圆满,如果教育局没有对师资质素有要求,对有关学校领导层没有追究责任,甚至连名称都不能公开,忽视家长知情权,公道吗?
“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才是正道,可能要假以时日才会见效,但凡事都总有开头,推出《国安法》只是扭转局面第一步,我们要监察政府去做些实事改善“千疮百孔”的香港吧!
(多谢各位好友垂询,谢悦汉新书《心系香港事~与二十位名人对话》已在三联,商务,中华等书局发售,感谢支持。)
作者:谢悦汉,香港资深媒体人,曾任职《华侨日报》、《东方日报》、丽的电视、新加坡《联合早报》,《亚洲周刊·名家博客》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