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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权利开除公职吗(单位能开除我吗)

单位有权利开除公职吗(单位能开除我吗)员工丙多日未至公司上班,公司向员工丙发出复岗催告函,告知其连续缺勤达7天 公司无法取得联系 要求员工丙前来公司说明情况。之后,公司认为员工丙存在连续旷工,在公司发出复岗通知函后 员工丙告知因家中突发情况未来得及请假 曾委托妻子请假 因妻子未能说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期限未获得批准。后经调查了解员工丙在此期间因聚众赌博被治安行政拘留 并非处理家庭紧急事务 公司根据《员工行为管理条例》规定旷工满2天、编造虚假理由以获得其他假期、违反治安管理受到治安拘留、不诚信行为均属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案例三案例二员工乙在工作时间之外与他人发生斗殴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公司向员工乙发出通知 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前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 如逾期未来办理 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乙行政拘留期满后继续上班 但既未向公司说明情况 也未补办请假手续,之后公司以《员工手册》的旷工严重违纪条款解除了员工乙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违法行为不等同于刑事犯罪,用人单位不可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处理。那么,员工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据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我们通过几起案例来进行说明。

案例一

员工甲因违章驾驶并阻碍交警执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公司向员工甲出具《解除通知书》 以员工甲连续旷工2天 以及在工作期间因具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处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条款载明,“因具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者,公司可以即时予以解雇。”

单位有权利开除公职吗(单位能开除我吗)(1)

法院认为:“首先 就违纪事实 公司知晓员工甲系因行政拘留无法继续履行劳动义务 员工甲并未存在旷工的主观故意 故公司以员工甲擅离岗位及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就行政处罚 员工甲因阻碍交警执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属实 本院予以认定。员工甲已签收员工手册 且该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修订 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可以作为管理依据 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 员工甲因被行政拘留已构成严重违纪 公司据此解除与员工甲的劳动合同 依据充分。”

案例二

员工乙在工作时间之外与他人发生斗殴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公司向员工乙发出通知 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前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 如逾期未来办理 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乙行政拘留期满后继续上班 但既未向公司说明情况 也未补办请假手续,之后公司以《员工手册》的旷工严重违纪条款解除了员工乙的劳动合同。

单位有权利开除公职吗(单位能开除我吗)(2)

法院认为:“员工乙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0多天 导致该期间未正常上班。即使员工乙存在由家人代请事假的情况 根据《员工手册》请假制度之规定 也应当经过公司的审批程序方可准假 而非员工乙请了事假公司就必须予以批准。是否批准事假属于企业管理自主权的范畴 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公司对员工乙上述期间准予事假。员工乙因被行政拘留而未继续上班 也没有按规定程序履行用人单位的请假手续 公司认定员工乙为旷工 并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作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三

员工丙多日未至公司上班,公司向员工丙发出复岗催告函,告知其连续缺勤达7天 公司无法取得联系 要求员工丙前来公司说明情况。之后,公司认为员工丙存在连续旷工,在公司发出复岗通知函后 员工丙告知因家中突发情况未来得及请假 曾委托妻子请假 因妻子未能说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期限未获得批准。后经调查了解员工丙在此期间因聚众赌博被治安行政拘留 并非处理家庭紧急事务 公司根据《员工行为管理条例》规定旷工满2天、编造虚假理由以获得其他假期、违反治安管理受到治安拘留、不诚信行为均属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有权利开除公职吗(单位能开除我吗)(3)

终审法院认为:“员工丙因被行政拘留委托妻子代为请假时未按照公司要求明确请假原因及天数 请假未获得公司批准。员工丙在收到公司复岗催告函后在请假申请中未明确真实请假事由 在公司与员工丙沟通中仍不主动告知真实事由。故公司以员工丙旷工满2天、编造虚假理由以获取假期、违反治安管理受到治安拘留、不诚信行为 违反员工行为管理条例为由 解除与员工丙的劳动合同 并无不当。”

邹律师说法

对于员工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以下两种路径进行处理:

1、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以及《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路径需要注意,仅单一以“员工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这一事实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百分百会被支持。在没有其他考量情节的前提下(如因违法行为给公司声誉、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行政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或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发生违法行为等),若导致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发生于工作时间之外,邹律师认为,是否支持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管控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日常生活,尚存些许疑问。

但是,当员工因发生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拘留的同时,还存在符合旷工、欺诈等严重违纪情形的,可能会被用人单位一并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实务中也有案例认为,员工被行政拘留无法及时向用人单位请假是事出有因,用人单位仅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亦不具有合理性。

当然,是否有明确对照的严重违纪处分条款,相关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解除之前是否告知过工会,也是判断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所应当注意的因素。

2、使用劳动合同中止(非“终止”)的方式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同时,《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条亦有规定,“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依据以上条款,若用人单位经过综合考虑认为,在采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尚有一定风险的情形下,或者欲给予劳动者宽容处理机会的前提下,可能会适用劳动合同中止的方式进行处理,行政拘留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者被处以行政拘留期间,采取劳动合同中止的方式是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而不是在行政拘留的事实发生时就自动产生劳动合同中止的效果。若用人单位直接采取解除劳动合同方式的,员工无法仅仅以用人单位未适用劳动合同中止而认为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违法。

我是不叫卢律师的邹律师,关注我,获得最实用的生活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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