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出来卖惨全网追着骂(他一出来卖惨全网追着骂)
他一出来卖惨全网追着骂(他一出来卖惨全网追着骂)但是,话说的再花哨,也解决不了一个根本问题:这可以理解,饭碗被砸了气急败坏也属于正常。“我吸毒被抓,但我已经反省了,大家为啥不让我继续捞钱呢?”*通篇都在抱怨,大家可以去宋冬野的原博瞅瞅整篇小作文洋洋洒洒几百字,看得出来宋老师也是动了真情实感。
靠几首民谣火过一波的宋冬野昨天半夜发条长微博,激起了网友们的负面情绪。
大概意思就是,自己要开个演唱会,结果被人举报了。
煮熟的鸭子飞了,到手的票子没了。
老宋挥毫泼墨一篇小作文,提出了那个经典的灵魂问题:
“我吸毒被抓,但我已经反省了,大家为啥不让我继续捞钱呢?”
*通篇都在抱怨,大家可以去宋冬野的原博瞅瞅
整篇小作文洋洋洒洒几百字,看得出来宋老师也是动了真情实感。
这可以理解,饭碗被砸了气急败坏也属于正常。
但是,话说的再花哨,也解决不了一个根本问题:
你丫作为公众人物,吸毒了!
诚然,按照宋老师的说法,他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已经熬过了三年所谓的“封杀期”。
好像是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但通过此次刚有人举报宋冬野有吸毒前科,承办方马上取消宋老师的活动。
以及宋老师微博下面的一片谩骂声来看,大众对于有吸毒前科的失德、违法艺人还是保持强烈抵制的态度。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
有吸毒史的艺人,到底还有没有资格重新站上舞台?
直接上我个人的观点吧:不能!坚决不能!打死也不能!
之所以我会这么说,并非针对宋冬野或者感情用事。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吸毒艺人”和“普通人吸毒”的区别。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原则上不会歧视改过自新的吸毒人员,而且各地政府、民间组织也下了大力气,来帮助吸毒人员做健康保障、技能培训和再就业。
应该说,在“让戒毒人员重新回归社会”这块,我国花了大工夫。
也确实有大批戒毒者,在走出监狱和戒毒所之后,重新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他们该成家成家,该赚钱赚钱,只要未来不再触犯法律,生存是没啥问题的。
但以上这些内容,仅限于“普通人”。
对于明星艺人这样的公众人物,则需要另一套制约规范。
众所周知,明星这个职业,是有光环加持的。
他们对社会具备常人难以企及的影响,通过老百姓的注意力和消费力,来实现自己的盈利目标。
在享受巨大的关注度带来的名誉和收益的同时,明星也应该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
这其中包括提供正向的文化娱乐作品、正确的价值观输出、还有公益宣传等。
正因为拥有这些职能,明星艺人们必须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
你的公众形象一定要正派,要正能量。
因为不管是粉丝还是路人都在看着你,你的一言一行都在人们的监督之下。
打个比方,一位明星热衷于公益,他的行为也可能影响到他的粉丝,于是粉丝们也会被调动起投身公益的积极性。
或是明星本人能做到夫妻恩爱、敬老爱幼、家庭和睦,粉丝们也同样会以其为榜样,好好经营自己的家庭。
但假如一位艺人天天上法制新闻呢……
往大了说,这叫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公德。
往更大了说,部分不明所以的粉丝们,是否会效仿呢?
明星违法乱纪,蹲两年号子再出来,跟没事儿人一样继续用自己的影响力捞钱。
会不会让部分心智不成熟的粉丝,更加蔑视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呢?
我认为概率非常大。
明星既是社会对文娱需求的产品,也是社会道德的放大镜。
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影响大众的观念。
在这种环境下,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理应受到更多的道德约束。
进一步说,他们犯了事儿,也理应受到更严重的道德谴责。
而对各种黄赌毒艺人来说,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封杀!
这种“封杀”不一定来自法律,也可以是大众自发抵制。
这里我再强调一遍,之所以我会这么说,并非出自私心。
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像“监狱风云吸毒队”里那些曾经的顶流大佬。
什么柯震东、房祖名、张默、李代沫、满文军、王学兵……
哪个不是名声在外,哪个不是娱乐圈里红极一时的人物。
但是他们一度沉迷黄赌毒,最后都告别了大陆娱乐圈。
因为这些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造成了更多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大众不愿在台上再看到带着“黑历史”的艺人。
于是,大家善用守法公民的权利,将劣迹艺人弃之如敝履。
不对,是弃之如狗屎。
当然,如果他们真的改过自新,从此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国家和社会还会接纳他们吗?
答案是会的,毕竟他们是“明星”的同时,也是有身份证的普通人。
只要好好做人,做个好人,能经得起社会监督和法律制约,他们也有活路。
不仅有活路,如果有才华、有机会、肯吃苦,他们原则上照样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挣大钱。
去幕后找个合适的岗位、改行做个白领、理财投资。
哪怕找个工厂拧螺丝,或者买几套房收租子。
条条大路通罗马,行行出状元嘛。
前提是,不要老在公众面前晃悠了。
挨骂事小,万一引来监管部门,事儿容易闹大。
宋冬野这次暴雷,属于是恼羞成怒,然后自讨苦吃。
细数宋老师的过往,主要就是违法带缺德,但才华还是有的。
以他的才能,做个写词的、谱曲的、音乐总监之类的幕后人物,不是不行。
实在想一展歌喉了,按照市场价格找个地方卖唱,都足够他吃一辈子。
但不行啊!这样来钱太慢啦!
打工人的生活那么苦涩,我堂堂带明星怎么能跟社畜为伍?
明星要当得,演唱会要开得。
即便三年禁演期间,宋老师也没见闲着。
发歌、走穴、平台捞钱,玩的是行云流水不亦乐乎。
这吸毒艺人原地复活,难道网友们就听之任之?
他们是没有键盘,还是忘了祖安人的问候语?
只是老宋不在乎,网线一拔,爱骂你骂去。
反正人在洋房、钱在银行,只要跑车够快,黑子就追不上我。
挣钱嘛,生意,不寒碜。
但这次不一样,宋老师破防了。
因为演唱会开不得了,明星当不得了。
宋老师躺在床上眉头紧皱,MMP说好的互联网没有记忆呢?
辗转反侧的宋老师,只得祭出杀招——感情牌。
爷牢也坐了、钱也罚了、歉也道了、骂也挨了,你们这群虫豸还有完没完?
中国警方在线微博重提牺牲的缉毒警察,宋老师还觉得委屈巴巴。
可不是嘛,你怎么证明子弹是拿我宋某人的钱买的?
可惜啊,舆论的反扑超出了宋老师的预期。
网友在骂他,主办方自发关了他的场子。
他一再强调“三年之期已到”,可字缝儿里却写满了“不思悔改”。
他在小作文里一再强调,什么“艺人工作不好干”、什么“抑郁症”、什么“上当受骗顶不住”。
Buff叠了一层又一层,唯独忘了自己口袋里那张曾经拿来开房飞叶子的身份证上,郑重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
他强调有人“剥夺他合法工作的权力”。
却绝口不谈当初做的那些非法的勾当,以及造成的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现在,因为当年种下的恶开花结果,宋冬野却拒绝承担后果,倒是反咬一口正常行使社会监督权力和用脚投票的大众为“暴民”。
老哥,想还是你敢想,干也还是你敢干。
可有啥用呢?
除了给自己钉在耻辱柱上,供更多的人吐痰之外,啥用都没有。
应该说,宋冬野这次迷惑操作,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
身为中国公民,我们普通人都要遵守中国法律,也要遵守中国道德规范。
身为中国的公众人物,反倒做的不如寻常老百姓好,这就不对了吧?
作死,真会死的,并且死的很难看。
不好意思,看完宋老师的声明,我也是忍不住有点暴躁。
如果你觉得我说的还有点道理,不妨点个赞,把正道的光传递给更多的人。
今天就到这里。
拜了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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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