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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侵犯男子有这种案例吗(一男子竟邀请他人迷奸自己的妻子)

女子侵犯男子有这种案例吗(一男子竟邀请他人迷奸自己的妻子)第1个是用迷药迷晕了自己的妻子,之后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而言,很少存在婚内强奸的,但是在像本案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完全违背了妇女的性自主意志,是可以按照强奸处理的。更不论他还邀请张某某来参与这个过程呢!在张某某参与的过程中他其实也是一个帮助犯。4.再来看方某某,这是最应该痛恨唾弃,无论从道德,还是从法律上都应该批判的人。方某某实行了两个行为:1.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方某某竟然想迷奸自己的妻子,本身自己的妻子就有配合他发生性关系的一定的义务,他竟然还有此种龌龊的想法!不仅如此,还邀请其他人一起强奸自己的妻子!更匪夷所思的是,他还将这个过程录下来,并且提供给另外一个人!真的是荒唐至极呀!2.强奸罪,我们大家都很熟了,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具有严重情节,则会判得更重,直至死刑。接下来我们逐一分析涉案的三个人。3.先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宣判了一起匪夷所思的强奸案。90后方某某为了寻求刺激,竟意图通过下药迷昏妻子之后“强奸”妻子。不仅如此,他还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在某黄色淫秽QQ聊天群中认识的龚某。龚某得知后,竟然愿意向方某某提供资金以购买麻醉剂,之后更是当面提供麻醉药物,其所要求的回报就是方某某实施“强奸”的过程!

之后,方某某又寻找了网友张某某,与张某某合谋后,首先由方某某将药物掺入妻子的中药中迷倒妻子,然后张某某携带情趣用品来到其家中,张某某和方某某先后与方某某的妻子发生了性关系。

女子侵犯男子有这种案例吗(一男子竟邀请他人迷奸自己的妻子)(1)

完事后,方某某并不满足,遂带着迷药来到妻子闺蜜家中,将她麻醉。之后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闺蜜苏醒而害怕,于是放弃并离开。(来源:潇湘晨报、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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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方某某竟然想迷奸自己的妻子,本身自己的妻子就有配合他发生性关系的一定的义务,他竟然还有此种龌龊的想法!不仅如此,还邀请其他人一起强奸自己的妻子!更匪夷所思的是,他还将这个过程录下来,并且提供给另外一个人!真的是荒唐至极呀!

女子侵犯男子有这种案例吗(一男子竟邀请他人迷奸自己的妻子)(2)

2.强奸罪,我们大家都很熟了,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具有严重情节,则会判得更重,直至死刑。接下来我们逐一分析涉案的三个人。

3.先看张某某,这是最容易理解的。张某某在方某某将其妻子迷昏以后,在女方不知情、没有任何性防卫能力的情况下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并且事前参与了共谋、事中参与了具体实施,当然构成强奸罪,所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4.再来看方某某,这是最应该痛恨唾弃,无论从道德,还是从法律上都应该批判的人。方某某实行了两个行为:

女子侵犯男子有这种案例吗(一男子竟邀请他人迷奸自己的妻子)(3)

第1个是用迷药迷晕了自己的妻子,之后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而言,很少存在婚内强奸的,但是在像本案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完全违背了妇女的性自主意志,是可以按照强奸处理的。更不论他还邀请张某某来参与这个过程呢!在张某某参与的过程中他其实也是一个帮助犯。

第2个行为是迷晕妻子闺蜜、并试图强奸的行为。只不过由于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闺蜜醒了,他由于害怕而主动放弃了犯罪。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犯罪中止的,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因此,法院最终判处了方某某有期徒刑4年。

女子侵犯男子有这种案例吗(一男子竟邀请他人迷奸自己的妻子)(4)

5.龚某某就更有意思了,他主动去提供资金和药品,所求的只不过是一段视频!龚某某虽然没有实施奸淫的行为,但是他事前参与了共谋,并且提供资金和药品,这一行为构成了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

在大多数案件中,只要认定成为帮助犯,都会按照从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但对本案,法院并没有采纳这一观点,而是按照龚某某参与的程度,将其认定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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