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最新检查消息(注意即日起在鹤壁发现这类问题)
鹤壁最新检查消息(注意即日起在鹤壁发现这类问题)4月1日至6月30日是淇河的禁渔期,在此期间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活动,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定期安排专人对淇河城区段沿线进行巡查,市民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3272110,17838118292。这是鹤报融媒体记者从淇滨区城市管理局了解到的。请马上打电话投诉!已成为每一个鹤壁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如果你在淇河发现这类非法行为
淇河,是鹤壁人民的母亲河,
也是我们的生态河、
文化河和水源地。
保护淇河,
已成为每一个鹤壁人
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如果你在淇河发现这类非法行为
请马上打电话投诉!
4月1日至6月30日是淇河的禁渔期,在此期间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活动,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定期安排专人对淇河城区段沿线进行巡查,市民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3272110,17838118292。这是鹤报融媒体记者从淇滨区城市管理局了解到的。
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的地笼。
4月23日至25日晚上,
淇滨区城市管理局
安排值班人员
对淇河沿线进行巡查。
25日22时50分,
城管队员发现3名市民
正在河内下地笼捕鱼,
立即责令其将地笼打捞上岸
并暂扣捕鱼工具,
同时对捕鱼人员进行教育劝说。
淇滨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淇滨区农业局、淇滨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不定期对淇河沿线进行巡查,打捞地笼,劝离钓鱼市民,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同时,该局工作人员还向市民发放《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致广大渔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宣传鱼类保护知识。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页100余份,打捞地笼15条。
我国早已有法律明确规定
禁渔期期间禁止进行捕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眼下,鹤壁正在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
淇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重要环节,
请大家像保护眼睛一样
保护我们的母亲河。
目前我市已启动
《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立法程序,
如何保护母亲河,
请你来提意见!
关于《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立法内容的征集公告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淇河是鹤壁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重要水源地,是市民旅游休闲观光的重要目的地,是鹤壁人民的母亲河,是我市一张靓丽的生态名片。目前,我市已经启动《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立法程序,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进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为使条例能够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内容可涉及包括盘石头水库在内的鹤壁境内淇河全流域规划、保护、管理、利用等各个方面,欢迎您的积极参与。
1.您认为当前影响淇河保护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2.您认为保护淇河应该采取哪些对策和措施;
3.您对制定《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有哪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参与方式:
1.信函寄至市淇河办(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市政府第二综合楼552室,邮编458030);
2.电子邮件发送至qhkfb@126.com,0392-3261382;
3.通过网络、客户端等留言参与,具体有:鹤壁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掌尚鹤壁APP、鹤壁日报微信公众号、淇河晨报微信公众号、鹤壁发布微信公众号。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谢谢!
鹤壁市人大法工委
鹤壁市司法局
鹤壁市淇河生态保护中心
2020年4月24日
来源:鹤壁日报
责任编辑:张露丹
统筹、总值班:靳丽娜
监制:李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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