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生育登记审批真的吗(广东取消生育登记审批)
广东取消生育登记审批真的吗(广东取消生育登记审批)其一,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广东本次新修订的《办法》,有几大亮点。广东生育登记凭证式样关注新修订《办法》三大亮点未婚也可办理生育登记,无论生育几孩均可办理
5月1日起,广东省卫健委修订印发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新的《办法》中明确指出,广东生育子女无须再进行审批,且将以往的“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这意味着生育登记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而广东女性也可生育四孩甚至五孩。
广东生育政策的调整,很快引起社会关注。到目前,当地落实情况如何?登记制度的调整背后,蕴藏着哪些更深的社会意义?又具备哪些借鉴作用?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广州数个社区居委会获悉,无论生育几孩,当地不再需要市民到社区办理生育证明,只需进行网上申报,再现场领取凭证即可。即使未婚生育,也可办理生育登记。
红星新闻记者分别对话了中央民族大学人口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杨菊华,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杨菊华表示,此前的生育审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限制生育的手段。而全面三孩政策的放开,如广州推行的生育登记凭证,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过去的管控,不再作为限制群众生育的手段,更多是一种人口监测的途径,由过去管理的目的,转变成服务的目的。
广东生育登记凭证式样
关注新修订《办法》三大亮点
未婚也可办理生育登记,无论生育几孩均可办理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广东本次新修订的《办法》,有几大亮点。
其一,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
其二,将以往的“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
其三,新的《办法》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范围进行了拓展:一是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二是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三是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办理生育登记;四是不限定办理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办理登记。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广东办理生育登记已可实现线上登记办理,申请人仅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电子证照,并上传婚育信息真实的承诺书。
5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发现,在申请人婚姻情况一栏,女方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婚、丧偶六种情况均可登记生育;而在“生育登记孩次”上,可选择的生育次数包括四胎及以上。
那么,当地落实的具体情况如何?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广州多个社区居委会了解到,目前社区工作人员多已收到相关通知。“如果网上通过了生育登记申报的人来咨询,我们会告诉他不必再到社区进行登记审核,居民可按照申报后收到的短信提示,直接前往相关单位领取凭证。”
对于网上申报存在困难的群体,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州增城区石滩镇某社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无论是几孩,如果网上申报存在困难,依旧可以通过社区帮忙登记。该工作人员还明确表示,登记只是为了做计生统计,并非对生育行为进行干预。且完成登记后,凭证能很快下来。
那么,广州之外的其他地区是否也按政策执行?记者随即致电了广东珠海南水镇某社区居委会了解到,无论是生育几孩,当地也同样不再需要市民到社区办理生育证明,只需进行网上申报,再现场领取凭证即可。
从生育证明到生育凭证,背后有何深意?
专家:从限制生育的手段,变为人口监测的途径
“新的《办法》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广东省卫健委在对修订后《办法》的解读文件中如是说。
中央民族大学人口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杨菊华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指出,广东生育登记制度的调整,更大程度是在简化程序,优化生育政策,便利惠民。过去的审批是限制群众生育的一种手段,现在的登记则更多是一种人口监测的途径。由管理目的转变成服务目的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理念的转变。”
因此,在杨菊华看来,广东生育登记制度的调整,更大的现实作用是便民利民,短时间内不会引发当地人口的激增。“宏观上看,这是简化程序、优化生育政策的举措。从微观上看,是对生育的主体来说,办事更加便捷。”
那么,该举措是否应该被更多地区效仿?杨菊华表示,精简生育手续的做法有一定推介作用,如何具体落实应当因城施策,但政策的变化具有导向和引领作用,它背后所传递的,更多的是一个支持生育、发展友好生育环境的理念。
同时,在杨菊华看来,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的简化,也对流动人口更加友好。“新的政策让广东在外打工的人也好,在广州打工的外地人也好,都能简化生育登记的手续,这就更加便民,也能一定程度减轻有生育意愿家庭的思想负担。”
因此,从户籍的角度来看,杨菊华表示:“广东省这一制度对整个沿海地区,如上海,浙江,江苏,北京等人口流动大省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修订生育登记制度,能否提升广东生育率?
专家:符合有意愿生育家庭的需求,但难大幅提升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广东省常住人口数量达12684万人,出生人口118.31万人,出生率9.35%,人口自然增长率达4.52%,各项数据均位列全国第一。
对于广东人口数量背后的原因,杨菊华表示,广东省人口居全国第一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广东人自身的生育意愿较高,特别是潮汕等地;另一方面也跟流动人口有关系,大量外省人口流动到广东,常住人口数量也随之提升。
那么,新的《办法》实施后,广东省生育率能否可能进一步提升?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这不一定能带来生育率的大幅回升。”
陆杰华指出,眼下生育四孩乃至五孩的家庭相对较少,因此即便不再对几孩进行审批,也较难短期大幅度提升生育率。但同时陆杰华也指出,广东的政策释放出了积极信号,这为全面放开生育政策做好了铺垫,尤其满足了有意愿生育家庭的生育需求。
“生育水平既受到当地文化影响,也受到很多其他因素影响,包括年轻人为自己而活的观念等等。”因此,杨菊华认为,生育登记的改革对人口提升的作用目前无法过早下定论,但至少不会起到抑制作用。
放开生育登记,会使未婚先孕激增?
专家: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但需更多配套政策落地
根据广东新的生育登记要求,未婚也同样可以获得一张生育凭证。但同时也有声音提出,此举是否会导致当地未婚先孕的社会现象激增?
就此,杨菊华分析认为,中国人的生育观念,依旧建立在婚姻关系之上,因为这才能让孩子各方面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而广东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的变化,意味着非婚生育也可登记,这的确是很大的观念转变。
杨菊华认为,其实现在社会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非婚生育的形态,但主流上我国依然强调婚姻和生育间的先后关系。从发展的趋势来看,不管有没有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的转变,这一社会现象在社会新思潮下会有所增加。
基于此,杨菊华提出:“政策更应该研究对非婚生育主体和孩子的更好保护,后续要有相应的诸如保证非婚生育的孕检、产假等政策的落地,孩子后续入托、入园、入学等渠道的打通。”
已有多地发布促人口积极政策
专家:提高人口生育率,尚需发展更友好的生育社会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国人口14.13亿人。其中,出生人口1062万人,死亡人口1014万人,人口净增长48万,自然增长率是0.34‰。人口净增长仅48万,这一数据创了60年来的最低。
事实上,自2013年“单独二胎”到2021年开放三胎,我国各地已然开始探索更加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诸如北京、河南、广西、江西、黑龙江等地此前也均出台了刺激生育的配套政策。
如北京在2022年1月21日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到,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黑龙江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通知中指出,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采取住院分娩补助、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育儿补贴等方式,给予依法生育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家庭育儿补助,落实育儿补贴制度,省级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生育率与婚恋成本、养育成本、教育成本等诸多因素都有较大的关系,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陆杰华指出,要真正落实好生育政策、提高生育率,需要政府、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共同构建一个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以各地推出的延长女性产假政策为例,陆杰华指出,该政策符合对女性身体的恢复和孩子早期的发展,但同时也会给女性带来工作和家庭的冲突。对用人单位而言,也在无形之中增加了用人成本,反而对女性就业产生影响。对此,陆杰华建议:“这要求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要考虑到用人单位的成本,相关生育政策才能真正落地。”
而对于广东生育登记制度的革新,陆杰华认为,人口已经进入负增长或者零增长的省份,可效仿广东,但更应因地制宜创新办法,多一些促进生育的探索。
杨菊华也同样表示:“最终生育意愿的高低,取决于夫妻的家庭因素,夫妻间要共同承担家务,代际间也要互惠支持。”在北欧一些生育率高的国家,丈夫的育儿分担是在40%以上的,周末甚至会达到60%,这对妻子可能会有一种正向的作用。
在杨菊华看来,家庭内部的性别平等十分重要,如果女性“丧偶式”育儿,那么妻子的生育意愿就不会增高。而如果有长辈帮助缓解育儿压力,社会能缓解职业女性和家庭间的平衡,那么生育意愿也会有所提高。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吴阳 实习生 马晓玉 北京报道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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