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和李文秀的关系(李文达和溥仪到底谁才是前半生的作者)
溥仪和李文秀的关系(李文达和溥仪到底谁才是前半生的作者)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溥仪是《前半生》的唯一作者。并且,该观点提炼为司法解释,成为自传作品著作权属确认的一般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直到1964年3月,《前半生》正式出版。此书前后一共改了9次,还有41万字未收录。溥仪赞扬李文达“四载精勤如一日,挥毫助我书完成”。这不仅充分的肯定了李文达对《前半生》夜以继日的辛勤执笔,同时也表明溥仪对李文达的信任和认可。 第二种意见 - 《前半生》应该属于溥仪一人享有。
《前半生》的作者是谁曾一度引发长达十年的诉讼,引发焦点一直关注在末代皇帝溥仪和他的执笔撰稿人李文达。这一事件焦点发生在上个世纪80 90年代,因为涉及历史事件和特殊人物,引发了对于原创作者的争论也在舆论上造成了两极分化。
第一种意见 - 李文达是《前半生》的执笔者,应属基本史实。
有观点认为李文达是根据溥仪的口述来撰写《前半生》成书。由于对历史背景知之甚少,对传记的文学素材也相当匮乏,李文达开始对溥仪和身边的很多人做了专题研究,也对重大事件进行了编写。
基于此,李文达在后面出书时就对全书进行了整体的设计,构思每一章节的内容安排,与溥仪共同研究,取得共识后由李文达开始撰写此书。溥仪和李文达的合作就此正式启动。让后人感慨的是,历史的因果关系也因这一“合作”发生了变化 - 溥仪的“前半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李文达的“后半生”。
直到1964年3月,《前半生》正式出版。此书前后一共改了9次,还有41万字未收录。溥仪赞扬李文达“四载精勤如一日,挥毫助我书完成”。这不仅充分的肯定了李文达对《前半生》夜以继日的辛勤执笔,同时也表明溥仪对李文达的信任和认可。
第二种意见 - 《前半生》应该属于溥仪一人享有。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溥仪是《前半生》的唯一作者。并且,该观点提炼为司法解释,成为自传作品著作权属确认的一般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总结
对于《前半生》作者李文达和溥仪的焦点争论,要先从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和源素材直接贡献的人作为“原作”的切入点,而为作品的创作提供物质条件,素材资料和进行事务性工作,则不属于作者。具体到溥仪的《前半生》自传作品上,该作品的性质决定了李文达在《前半生》的主要内容,章节结构,人物关系,情节安排等方面均受到溥仪的约束,李文达几乎没有独立创作的空间和自由,而仅在文字上进行整理、润色,属于事务性工作而非创作性工作,并不能让李文达成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