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辛酸血泪史(姐姐妹妹站起来)
少女辛酸血泪史(姐姐妹妹站起来)电影外也有值得需要说明的地方,老鸨的饰演者李凌云,之前就有过一段被逼迫做妓女的经历,在她演这部电影时,还不到30岁,那段痛苦的经历,让她显现出了和年龄不相符的面容。在电影中她把老鸨的形象演的活灵活现,让人咬牙切齿。有人说她演技好,但却不知道这是她用自己的血泪和仇恨记住的形象。大香和幼林,两个人都是单纯,正直且善良的人,黑暗的社会给了他们最痛苦的经历,在他们完全失去希望的时候,解放军给他们带来了光明,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看到这里,我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新政府下令封闭了北京城所有的妓院,给她们花钱治病,教授新知识,还给她们安排了工作。大香和她的姐妹们,终于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那些个曾经作恶的人,老鸨,崔胡子,马三等人,最终在群众的一片唾骂声中,在经过人民的审判后审判后被枪毙。电影中有几个细节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崔胡子为了骗自己的弟媳妇下店(当妓女),谎称自己是借别人的钱给的她们娘俩
首先,我觉得大家有必要自己看一遍这部电影,因为单从文字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并不能给人以最真切的感受,而电影则可以通过视觉,听觉,以及荧幕上演员传神的表情和话语,给人以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代入感。
《姐姐妹妹站起来》这部电影剧情并不复杂,但它所表现出的真实却让人害怕。农家女大香家境贫寒,父亲也去世了,无奈之下和母亲进城投奔舅母,可舅母是个认钱不认人儿的主,她让大香母女俩先在她那里干活儿,暗中却串通流氓以介绍做工为名,将大香骗卖进了妓院,大香就此被推进了深渊。
在妓院,大香为了逃离这里,也争取过两次机会,一次是看到国民党的巡警进来查人头税的时候,但对于有钱就有理,没钱就没理的旧政府,大香的努力不但白费,回去后还被暴打了一顿。
还有一次幼林帮着大香筹了60块大洋,准备把大香赎回来,可老鸨一伙人得了钱却不认账,大香彻底绝望了,差点上吊自杀,还好被好心的姐妹给救了下来。大香的希望重新被点燃,是后来解放军进了城。
新政府下令封闭了北京城所有的妓院,给她们花钱治病,教授新知识,还给她们安排了工作。大香和她的姐妹们,终于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那些个曾经作恶的人,老鸨,崔胡子,马三等人,最终在群众的一片唾骂声中,在经过人民的审判后审判后被枪毙。
电影中有几个细节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崔胡子为了骗自己的弟媳妇下店(当妓女),谎称自己是借别人的钱给的她们娘俩,现在债主要钱,现在他要弟媳妇下店还钱。他还为了不让嫖客知道自己的弟媳妇生过孩子,竟然不让自己的侄子叫妈而改叫姐姐。
妓院还有个头牌,名字叫啥电影中也没说,给的是一个编号叫一号,之前挣钱的时候老鸨又是给她包饺子又是一顿夸。在她得病之后,老鸨不但不给她好好治病休息,反而让她继续下店,俨然把她当成了一个工具。这还没完,不能下店就说明不能挣钱,老鸨于是拿着剪刀给她把脓疮剪掉,用烙铁烫住止血,结果一号疼得昏了过去,老鸨一看,反正也没多大用,就把她放进木柜钉上钉子准备埋了,钉钉子的时候,一号还发出求救的声音,说她还没死,不过对于老鸨来说,不能挣钱,活着就是占她的地方,浪费她的粮食。
大香和幼林,两个人都是单纯,正直且善良的人,黑暗的社会给了他们最痛苦的经历,在他们完全失去希望的时候,解放军给他们带来了光明,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看到这里,我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
电影外也有值得需要说明的地方,老鸨的饰演者李凌云,之前就有过一段被逼迫做妓女的经历,在她演这部电影时,还不到30岁,那段痛苦的经历,让她显现出了和年龄不相符的面容。在电影中她把老鸨的形象演的活灵活现,让人咬牙切齿。有人说她演技好,但却不知道这是她用自己的血泪和仇恨记住的形象。
在北京还没解放之前,八大胡同里有一对臭名昭著的夫妇叫黄宛氏,黄树卿。对于他们的描述,当时任职于北京妇女生产教养院的负责人张洁珣是这样说的:“一个是活阎王,一个是母老虎,
他们领养的妓女,被他们迫害致死的就有五条人命,他们的妓女生病了,或者是客人少的时候,就打她们,拿很粗的棍子打,还有用麻绳,沾着水往身上抽,然后最残酷的就是,她们要得了病以后,拿烧红的火筷子,去烫,烫她得的梅毒的疮什么的,拿火筷子给她烫。有一个叫小芳的妓女,还没死呢,就把她裹到席子里扔出去,给她埋掉,她就在哪儿喊,说:妈,我还没死呢。”如果你觉得电影已经够悲惨了,但你不知道的是现实其实更残酷。
有人说,当妓女不都是自愿的吗?那么,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根据北京当时查封妓院的情况来看,这些妓女,大多是无依无靠的农村姑娘,受尽凌辱的童养媳,失业者的妻女,孤苦伶仃的寡妇等弱势群体,她们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如果不是被逼迫,难道会自愿做这种皮肉生意?
在今天,有人鼓吹代孕合法化,对于这样的人,我只能说四个字,非蠢即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代孕确实可以给一部分不能正常怀孕的父母带来希望,但更残酷更真实的真相大家也应该了解,一部分有钱或者有资源的人,不管代孕者怀孕已经七八个月了,就因为孩子的性别不是自己想要的,说不要就不要。代孕者在这个时候流产对于身体的风险是很大的,可这又关那些花钱的父母什么事呢?反正又不是自己的身体,再花点钱,再找个人代孕就好了。大多数代孕者,不过是出于生计或者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才会愿意去冒这样的风险。这样的事情能发生,难道不是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吗?
再者,当代孕成为一门生意后,谁又能保证那些代孕的人,都是出于自愿的呢?我想,和《姐姐妹妹站起来》这部电影描述的一样,当皮肉生意合法的时候,那些个地皮恶霸流氓,有一万种方法把好人家的人逼良为娼,同样,当代孕合法的时候,也会有资本用一万种方法让那些弱势群体自愿加入他们的代孕队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