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系甜宠短篇(甜宠治愈系许我咬星辰危楼高百尺)
治愈系甜宠短篇(甜宠治愈系许我咬星辰危楼高百尺)直到那年,陈觅在客厅摆弄相机,“叶莺,你总不看我,是知道我喜欢你么?”她以为有些话只能埋在心底。她是贫困生,陈觅是爱心捐助者。他比她长两岁,念高二,却是少年成名的摄影师,省会阔少,还很高很帅很有礼貌,光鲜得像六月的晚星。后来爷爷去世,成为孤儿的她来到陈家生活,和司机保姆一样叫陈觅少爷。
‖ 许我咬星辰
内容简介
【校园、甜虐、治愈】
叶莺第一次见陈觅,是在乡村学校操场。
她是贫困生,陈觅是爱心捐助者。
他比她长两岁,念高二,却是少年成名的摄影师,省会阔少,还很高很帅很有礼貌,光鲜得像六月的晚星。
后来爷爷去世,成为孤儿的她来到陈家生活,和司机保姆一样叫陈觅少爷。
她以为有些话只能埋在心底。
直到那年,陈觅在客厅摆弄相机,“叶莺,你总不看我,是知道我喜欢你么?”
危楼高百尺,许我咬星辰
贫困生x大少爷
经典语录
“这个时辰的迷信,在光线如一支藤蔓,即将缠住阴影的墙壁之时,降服了我的理智。”
精彩片段
六月。
高考来临。
叶莺在一堆堆作业中清醒过来,陈觅毕业了。
从考试到出成绩,都是陆锦惜在跟,一直恹恹的女人变得精神百倍。听周妈说,自从陈觅大舅在车祸中不幸离世,陆家就只剩陆锦惜一个女儿。
陈觅不仅要继承北辰集团,作为外孙,还要撑起陆家在京市的门庭。
相当于两头顶。
陆家所在领域涉及军工,来往复杂,陈觅没有兴趣。
陆锦惜要他去京市读书,说姥姥姥爷身体不好,叫他过去多照看……陈觅则一意孤行报了海市大学的商科。
他不是纨绔子弟。
球踢得多好,成绩就有多好。
全市理科第七,早在高考前就有多家高校给了橄榄枝,最后去了海市,某种意义来说,真的很任性。
海市不差。
可比起首都,还是太差。
叶莺不是很懂。
她一直想去首都,带着爷爷的照片和勋章一起去,看看老人心心念念的地方。
战斗是从什么时候打响的呢?
大概是她打暑假工回来,看到主屋的落地玻璃碎了一地,落在草皮中,支离破碎又闪闪发亮。
陆锦惜指着陈觅的鼻子骂:“如果不是为了生你,我不会放弃钢琴,如果不是为了看望断手的你,大哥不会死在来池城的路上。”
在叶莺的印象中,陈觅从未如此狼狈。
任凭陆锦惜如何骂,他只是低着头,不做声,也许陆家舅舅的死不仅是陆锦惜心中久埋的伤,亦煎熬着他。
只不过生活太琐碎了,任何悲伤的显露都显得矫情。
如今伤口撕开,他的无动于衷比陆锦惜的咒骂还要刺骨,那一刻,叶莺才明白,陈觅并非圣贤,他也有恨——恨自己的亲妈。
这对母子纠缠较量,如今终有胜负。
陈觅填了志愿,走了。陆锦惜崩溃至极,将家里砸得稀巴烂,周妈整夜不敢睡觉,生怕出事,于叔坐着不停抽烟,两人念叨最多的是,陈觅怎会这样?
生为人子,只要与父母对抗,就注定会输。
我们的文化不允许忤逆。
家长在很长一段时间拥有绝对话语权。他们可以肆意妄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骂你是废物、垃圾、逆子,而你只能认了,甚至找不到一个专门羞辱父母的词来。
叶莺理解陈觅。
正如她日日夜夜诅咒抛弃她的狗男女,不得好死。陈开元回来了,夫妻俩彻夜长谈,屋里的灯就没熄过。
叶莺清楚记得那天陈觅红着眼睛回家,像是被人捆住的兽,明明想要挥拳,却只能苍茫清冷地站着。
陆锦惜动用关系拦截了志愿。
将海市大学改成京市大学。
周妈说,陆锦惜曾经想培养陈觅当钢琴家,陈觅也的确有天赋,小小年纪奖杯就摆满柜子,那段时间,母子感情很好,陆锦惜天天都是笑着的,家里宾客络绎不绝,就连陈开元在家的时间也比现在长,一家人多么幸福。
可惜后来他摔断手。
钢钉、夹板、石膏阻断了手指和黑白琴键的联系。
陆家舅舅千里迢迢过来探望,又翻车死在路上。
陈觅的世界曾经充满美妙的音乐,后来只剩日复一日的抱怨、埋怨、憎怨。也是从那段时间起,一直很爱往家里捡小动物的男孩,送走了最后一条救助的小狗,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温柔深沉又暧昧难辨。
叶莺早该知道,人的温柔并非与生俱来,一定要有颗敏感细腻的心,然后又受过剧烈而持久的伤,因而才能对他人的痛感同身受。
可是这场战争,没有她参与的份儿。
叶莺只能旁观旁观再旁观。陈觅收拾东西,要走,陈开元破天荒训斥,让他走了就别回来,他也破天荒没有听父亲的话,淡淡应道:“好。”
行李箱,沉甸甸。
不知装了多少沉重心事。
万向轮压在石板发出闷闷的咯噔声,叶莺穿着凉鞋,啪嗒啪嗒跟在他身后。
他一直走,没回头,直到出了家门,站在七月静谧燥热的人行道,才转身看她。
叶莺低着头,“能带我一起走吗?”
他将她带出雨沟村。
她只想跟着他。
陈觅摇头,“我准备申请海外学校。”
也就是说,死都不肯去京市吗?
也对。
家长曾经给他安排了一次人生道路,如今又安排一次,可惜他长大了,已经不是任人摆布的傀儡。
家长的权威终会在孩子成人后崩塌。
“陈觅哥哥,我还能见到你吗?”
陈觅腮帮微紧,没有答。
叶莺知道世间全是没有答案的事,可万万没料到,有朝一日,她与他竟然也会无疾而终,没有后来。
她不是纠缠不休的女生,也不想成为包袱。六月的暖风吹过,叶莺想,世界终究还是要转的,就放他走吧。
地球是圆的,如果有缘,应当重逢。
“再见,陈觅哥哥。”
女孩脚尖内收,抬起手,莹白的掌左右摇晃,清澈哀伤的眸光落在他胸膛,不肯上移望他的脸。梧桐树抽出碧绿的叶,像小孩稚嫩的巴掌在拍,陈觅听着树叶哗哗作响,蝉鸣撕心裂肺,忽然,很想抱紧她。
他诸事缠身,前路茫茫,如惹恶疾。
可在百般煎熬中却生出奇异的熨帖。
少女的眸光暖了他郁结沉滞的胸膛,这个世界,也许所有人都会弃他如敝履,叶莺永远不会。“等我,叶莺。”陈觅艰难开口,做出所有男生在年少炙热时都会对女生许下的承诺,“等我回来找你。”
她笑得眯眼,梨涡深深,“好。”
若知岁月长,应觉衣裳薄。……
整个七月,陈觅销声匿迹。
京大的录取通知书送到家里,可所有人都知道,陈觅不会去。陆锦惜开始频繁和陈开元吵架,逼着男人放下工作去找儿子。
她反复说:“我们只有一个儿子,不回来怎么办?”
陈开元心中亦有气,“你要逼他,又来怪我。”陆锦惜索性把陈觅卡停了,以为能逼他就范。可她自己生的儿子,竟然不清楚?陈觅人脉广,圈子泛,出去没多久靠着几组摄影作品就获得了业内大牛推荐,申请到国外艺术大学的全额奖学金。
零碎的消息传来。
他在各种意义上都变成传奇。
不过也许他从来都是传奇。
叶莺继续在北辰集团做暑假工,复印的材料越来越多,做不完的表格,协调不完的工作——北辰集团在池城新区规划了旅游养老项目,正是攻坚时期,陈开元也是分身乏术。
她头昏脑涨做事。
累到不行时,总会想起陈觅对她说:等我,叶莺。
人这种动物真是奇怪。
只要心甜,身体再苦都甘愿。
她恨不得一夜长大,也脱离陈家,追随他的脚步,别说天涯海角,就是十八层地狱也无碍。
少年的誓言晶莹剔透,不染纤尘,如同钻石。
可惜过刚易折,后来天崩地裂竟也平常。
阅读感悟
这本书是我看过的第一本没有完结却仍然要推荐的小说,我不会把它夸得天花乱坠,它只是我无意间看到的,我以前看过很多小说,但这本书却对我有很深的印象。
看到最新的章节,我感觉这本小说的感情线只是辅助,因为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叶莺从头到尾的成长,她的勇敢和自我打动了我,我也理解女主为什么会喜欢男主,“我尊重你在最初选择了别人,尊重你因善退让,我依然爱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