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仓储物流火灾损失大)
仓储物流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仓储物流火灾损失大)扑救时间长、财产损失大此类火灾蔓延速度快成千上万的产品储存在一起平时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埋下火灾隐患
近年来
北京市发生过多起有影响的
仓储物流场所火灾事故
在这类场所里
成千上万的产品储存在一起
平时稍有不慎
都有可能埋下火灾隐患
此类火灾蔓延速度快
扑救时间长、财产损失大
还会产生大量浓烟
一旦失火,损失和影响不可估量
为做好物流仓储企业火灾防范工作
北京消防梳理出
《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风险隐患自查指南》
《仓库电气防火技术要求》
请仓储物流场所负责人、管理人们
严格自查自纠、及时改正
举一反三,严防此类火灾发生!
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风险隐患
1
库房焊接、切割作业时,周边易燃可燃物未清理,焊接、切割易燃易爆设备或装置等行为,极易因作业产生的火花点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灾。
2
人、车、物进入存有甲、乙类易燃易爆厂房、库房时,未做防静电、车辆尾气防护处理等情况,易因静电产生火花、车辆尾气火种或高温烟气引发火灾爆炸。
3
库房内生产原料、货物未按照其化学性质、特点分类储存,如储存不当,在日晒、高温、遇潮等情况下易发生自燃、氧化放热等情况,或者相互反应引发火灾。
4
专用冷库内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因电器线路常年运行,损耗较大,老化较快,故障率较高,极易引发火灾。
5
库房内电瓶铲车、装卸车不在固定位置停放和充电,不设置禁烟、禁明火等标志,因电动铲车充电过程中产生氢气聚集,如遇高温、明火等会有爆炸的风险。
6
库房内堆放物品与照明灯具之间距离小于50厘米,如与货物距离较近,产生高温,极易发生火灾。
仓库电气防火技术要求
第一条
仓库用配电柜(箱)及开关应设置在建筑外,且每个仓库应单独设置,并符合防雨、水要求。配电设备应安装漏电、过载等保护装置。保管人员离库时,应切断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第二条
仓库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必须采取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严禁在必须的照明之外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设置除照明、工艺需求及消防设施外的其他电气设备。
第三条
仓库内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且灯具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第四条
仓库内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作为固定照明使用。照明灯具下方不应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仓库内物品与用电器具、空调、供暖机组等电气设备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m。
第五条
仓库的电动传动设备、装卸设备、机械升降设备等的易摩擦生热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等防护措施,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第六条
仓库内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饮水机等家用电器。
第七条
仓库内必需设办公室时,应贴邻仓库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办公室内电器设备周边不应堆放可燃物。
第八条
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库区时应设置防火罩,装卸物品后,不应在库区内停放和维修。严禁在仓库内停放自带蓄电池的机动车和电动车辆。严禁在仓库内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北京消防再次提醒大家
全国“两会”一年一次
请北京市仓储物流场所的负责人
管理人、微型消防站人员
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
组织力量定时巡查、秒级响应
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苗头
第一时间报警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李 轩
审 核:刘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