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猝死在情人家老婆才发现出轨(性是本能我没责任)
男子猝死在情人家老婆才发现出轨(性是本能我没责任)张大爷还和老伴经营着一家餐馆,忙里忙外不亦乐乎,打交道的人更是形形色色。虽然年龄不小,但是张大爷自认为老当益壮,活力仍不减当年,定是不服老。今天我们要讲述的是一起发生在2012年的老汉偷情猝死案件,与上述案件有类似之处,也有关键性差异,从而导致两个案件出现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张大爷当年已经六七十岁,老伴尚在。他和老伴在10多年前就办理了离婚,但是仍和老伴生活在一起,属于“离婚不离家”。
#普法行动#
文‖君子法之原
编辑‖君子法之原
前段时间,老汉为偷情吃药猝死于草丛中的案件引发热议。在那个案件中,因情妇发现老汉身体出现不适后没有采取救助措施独自离开,最终被法院认定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要赔偿老汉家属十几万元。
今天我们要讲述的是一起发生在2012年的老汉偷情猝死案件,与上述案件有类似之处,也有关键性差异,从而导致两个案件出现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
[年过六旬恋上她人]张大爷当年已经六七十岁,老伴尚在。
他和老伴在10多年前就办理了离婚,但是仍和老伴生活在一起,属于“离婚不离家”。
虽然年龄不小,但是张大爷自认为老当益壮,活力仍不减当年,定是不服老。
张大爷还和老伴经营着一家餐馆,忙里忙外不亦乐乎,打交道的人更是形形色色。
就这样,充实的生活仍然不能令张大爷满足,他对经常往来的李老太动了心。
偏偏这李老太对张大爷也很心仪,俩人私下经常联系,谈天说地。
[酒店开房寻欢作乐]这天,张大爷约起李老太,上酒店开个房。
于是,两人瞒着张大爷老伴儿,来到当地一家酒店。
四月份的早晨,尚有一丝清冷,但是这两人的心却分外热乎。
7点钟到酒店开房的不多见,两个老人清晨开房的更是罕见。
可是进屋还没有半小时,李老太就慌慌张张地从房间里跑了出来。
酒店服务员过来一看,原来是张大爷发生关系过程中发生不适。
[报警急救无力回天]酒店看到这情况,赶紧打电话报警,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最终经过抢救,还是没有留住张大爷的生命。
张大爷亲属知晓情况后很震惊,这个相好竟然还是张大爷老伴儿的旧相识。
张大爷儿子认为:“相好知道我父母还在一起生活,还和我父亲发生关系,这是非法行为。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紧张不安,极易引发意外死亡。李老太过错很大。”
于是,张大爷儿子一支诉状将李老太和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百多万元。
[法院判决老太无责]张大爷儿子和李老太、酒店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李老太认为:“性是人类繁衍子嗣的本能行为,本身不会引发对方死亡。自己没有侵权行为,没有过错,他的死和我没有关系。我也已经及时救助,不应该再让我担责。”
酒店方认为:“张大爷的死亡原因是他和别人发生不法或者不道德的行为,从而引发了自身的基础疾病发生猝死。这样的情况不会因发生关系的地点而有区别,酒店没有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老太和酒店都无需承担责任,驳回了张大爷儿子的诉讼请求。
[延伸解读]李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发生了关系,但是她的目的不是对张大爷造成任何侵害。而且张大爷作为成年人,应该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张大爷年事已高,身体情况自己明知,也应当知道开房偷情可能发生意外,不能过多的苛责于李老太。
更为关键的是,李老太在张大爷身体不适后,第一时间找来酒店工作人员,酒店工作人员报警、报120急救,采取了必要的救助措施,其本人无过错。按照侵权责任法过错责任的基本原则,李老太没有责任。
2.无因果无责任张大爷的死亡原因是什么?发生关系本身并不会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张大爷猝死和他身体本身状况密不可分。对于发生关系李老太知晓,但是对于张大爷自身疾病状况李老太不知晓。
李老太和张大爷发生关系的行为有道德上的可谴责性,但是却不违法。李老太的行为和张大爷死亡的结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无侵权行为,无过错,无因果,无责任。
[类案区分]老汉吃药猝死案和本案有很多相同之处,但又有不同。核心差异是女方是否尽到救助义务。
在那个案件中,女方发现老汉身体出现异常后,害怕事情暴露,将老汉独自留在难以被发现的草丛之中,最终法院也是以女方未尽到救助义务为由判处其承担部分责任的。
那么,为什么女方对老汉存在救助义务呢?
配偶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助、赡养、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发生危险时进行救助是该法定义务的应有之意。此外,医生对患者,消防员对受灾者的救助义务是职业性质决定的。
除此之外,普通人之间的先行行为也会产生救助义务,比如出租车司机好心将路边晕倒的孩子扶上车,半路上又害怕别人误解自己是肇事者于是将其扔下,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出租车在将孩子扶上车之后就因为自己的先行行为产生了对孩子的救助义务。
同样的,女方对老汉本身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但是因为二人选择在私密空间发生私密之事,对方出现意外后,如果女方不救助老汉就几乎没有获救机会。因此,女方因为自己的先行行为产生了对老汉的救助义务。如果其能救而不救,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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