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直事业编工资待遇(有编制安家费200万)
石家庄市直事业编工资待遇(有编制安家费200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一、招聘原则>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告)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速览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届统招全日制专科层次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告)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5日至2001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三)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招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5日。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710人。具体招聘职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
四、工资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303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保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1650元/月、层级工资280元/月、津补贴300元/月和绩效工资800元/月。
五、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局属有关单位和有关分局,其中,留置看护岗位工作地点在石家庄市廉政教育基地(鹿泉区)。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周日)9:00-5月7日(周二)17: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5月10日(周五)9:00-5月11日(周六)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周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一百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5月14日(周二),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19年5月16日(周四)-5月17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证件审核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新华区警安路36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递补。
证件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5月22日(周三)9:00-5月24日(周五)12: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1日(周六)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2019年6月5日(周三),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rsksdx.sjz12333.gov.cn:8106/)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石家庄市人社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九)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6863754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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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劳动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招聘辅警134名,招聘类别为,辅警(男)59人、辅警(女)33人、辅警(退役军人)40人、辅警财务(男)2人。
(二)岗位安置
共设置六类岗位:治安辅警岗位(女)、交警辅警岗位(男)、交警辅警岗位(女)、刑警辅警岗位(男)、巡警辅警岗位(男)、财务辅警岗位(男)。岗位安置原则:待公示环节后,按照岗位设置人数限制,依据入围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由考生本人现场选岗。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
2、岗位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额、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招聘类别条件表》。
四、组织形式
招聘流程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监察委全程监督。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7日报考人员登录招聘专网(http://www.noahjob.cn/)按提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报名。第三方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退役军人免缴)。2019年5月7日在第三方机构设立“辅助报名点”(智高常春藤底商北门西行30米)。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2时。
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该岗位报名考生。
(二)笔试
2019年5月10日网上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确定在5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组织考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考试以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为主。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做答。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现场确认环节。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现场确认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进入现场确认名单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现场确认
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考生于5月14日至15日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件等原件和所有证件复印件(两份),到区公安局一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环节对身高、体重、视力一并进行确认。所有到现场确认资格人员均需签订书面《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中途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于5月17日网上自助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初步确定在2019年5月18日。最终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以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其笔试、面试成绩加权之和确定,按百分计,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综合成绩的排名按招聘类别分别计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安局负责。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专网、区委、区政府、公安局公示7天。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工作由公安局负责。培训期间考生如出现不服从指挥、违反培训纪律、其他不适合岗位,及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不合格情况,则取消该考生上岗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按劳动聘用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待遇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标准为1650元)执行。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岗位补贴系数乘以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系数统一设定为0.4(即660元),若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工龄津贴和军龄津贴:从聘用到新单位之日起,每满一年,增加工龄津贴30元。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年限作为计发军龄津贴年限,按虚年计算,标准为60元。
(4)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标准为当年12月份的全额工资。
(5)社会保险。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招聘辅警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三)二次补岗面试
为保证本次招聘效果,如部分岗位在招考过程中因人员不足,导致岗位核减的情况,在不超出招聘总人数的情况下,进行二次补充面试,招聘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二次补岗面试报考条件为具有笔试成绩及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
(四)后期递补
本次考生成绩1年(12个月)内有效。
(五)开支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岗人员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监察委对招聘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在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执行,对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5.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户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五)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也可报名,现场确认学历时,须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入学时户籍从栾城转出,截止2019年4月25日未转回的,须承诺毕业后一个月内将户籍转回栾城,并及时提供给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本次招聘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二维码”,其主要作用为:一是在考试过程中各阶段发布信息,提醒考生下阶段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二是对考试过程中紧急事件,需要准确通知到考生的事项进行公告;三是对考生提出的共性问题,统一解答。
(七)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递补的,后果自负。招聘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85978008(第三方机构报名服务)、88033513(公安局咨询服务)。
(八)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聘请区监察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5501425。
(九)未尽事宜由栾城区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公告由栾城区公开招聘辅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登录
http://www.luancheng.gov.cn/zhengwu/col/1490691778310/2019/04/25/1556154352926.html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届统招全日制专科层次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
为适应石家庄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吸纳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入石家庄地铁,现面向全国高校进行2019届统招全日制专科层次毕业生的校园招聘工作。欢迎专业对口、有志于从事轨道交通工作的您加入石家庄地铁,共同发展,共同成长!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应聘条件
1. 符合专业要求2019届统招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不含3 2);
2. 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能适应倒班工作方式;
3. 2019年8月之前取得大专毕业证;
4. 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报名方法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点击链接http://zhaopin.sjzmetro.cn/pages/sjzmetro2/jobs_xy.asp进行简历投递。报名时间为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截止。
五、招聘实施
1.招聘流程:网申—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签订三方协议)
2.笔试环节结束后,将对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行排名,根据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结果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司网站、石家庄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先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家庄地铁西兆通车辆段
咨询电话:0311-66521081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各阶段考核结束后我们将对进入下一考核阶段的人员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招考信息。对于未能进入下一考核阶段的应聘人员,我们将不再进行通知。
3.我公司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本次招聘事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招聘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详情登录
http://sjzmetro.cn/cyportal2.3/template/site00_new_index@gdb.jsp?a1b2dd=7xaac
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部分教学岗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七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19年第二次招聘计划为专任教师21名(博士学历17名、硕士学历4名)、硕士学历辅导员21名、管理教辅岗位人员23名(博士学历19名,硕士学历4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海内外普通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为:
1.硕士学历应聘人员:1)应届毕业生,要求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学历应聘人员:1) 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19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2) 有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19年7月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第二次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招聘计划”,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学历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博士单位(或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学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学历的学习时间须为2年及以上。
2.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同等水平),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3.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上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人员注意事项: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者,还需同时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向我校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通信地址附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我校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如未提交纸质材料或所提交纸质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聘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者每人限报3个岗位,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学校也可能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学校人事处主页等媒介进行通知 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页。
六、面试考察
(一)专任教师、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
教师岗位、博士学历管理教辅岗位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单位招聘考察小组、学校有关部门等联合进行考察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
硕士学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考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包括现场报名、初选面试、复选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毕业生应聘硕士学历教师、辅导员和教辅岗位的优先录用。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应聘人员做好应聘资料备份,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确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待招聘结束后,我校将纸质报名材料统一粉碎销毁。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6.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祝老师
0311-80789890 80789895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24
详情登录
http://rsc.hebtu.edu.cn/a/2019/04/26/57BD0CE009B547A4883FFFF290EA24E8.html
综合来源: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石家庄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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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静静 责编 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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