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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叔痤死后多久商鞅才离开(逼走吴起雪藏商鞅)

公叔痤死后多久商鞅才离开(逼走吴起雪藏商鞅)当时吴起在魏国担任西河(今陕西渭南合阳一带)郡守,威望很高,曾率军伐秦,攻取五座城池,固守西河,屏障魏国,使秦军不敢东向。 公元前387年,娶了公主的公叔痤在魏国相国田文死后出任相国。 三家分晋之后,魏国首先兴盛起来,但最终在各方面因素影响下走向落寞,被秦灭亡。 在唯才是举,因一人兴,因一人亡的战国时代的大背景下,如果从人才流失的角度上来看魏国的兴亡,这篇文讨论的公叔痤这个人,应该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史书里对于公叔痤主要记载了以下几件事:

公叔痤死后多久商鞅才离开(逼走吴起雪藏商鞅)(1)

吴起中计自逃离

卫鞅无名亦遭嫉

算来算去终为己

可惜魏国百年计

三家分晋之后,魏国首先兴盛起来,但最终在各方面因素影响下走向落寞,被秦灭亡。

在唯才是举,因一人兴,因一人亡的战国时代的大背景下,如果从人才流失的角度上来看魏国的兴亡,这篇文讨论的公叔痤这个人,应该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公叔痤死后多久商鞅才离开(逼走吴起雪藏商鞅)(2)

史书里对于公叔痤主要记载了以下几件事:


公叔痤死后多久商鞅才离开(逼走吴起雪藏商鞅)(3)

公元前387年,娶了公主的公叔痤在魏国相国田文死后出任相国。

当时吴起在魏国担任西河(今陕西渭南合阳一带)郡守,威望很高,曾率军伐秦,攻取五座城池,固守西河,屏障魏国,使秦军不敢东向。

公叔痤一直担心吴起觊觎自己国相的位置,因此对吴起充满了提防。

于是,公叔痤手下的一个仆人,就给公叔痤献计说

“吴起这个人啊,为人刚直不阿而且珍惜自己的名声,我们可以从这个方面入手。

主公你可以先向武侯进言“吴起是贤能,但魏国太小,因此我担心他没有长期留在魏国的打算。国君您何不试着说要把公主嫁给他,如果吴起没有久留之心,一定会辞谢的。”

然后主公再约吴起到府内聚会,席间请主公您的夫人(也是一位公主)百般羞辱主公您,当吴起看到娶一位公主回家竟会遭受此等侮辱,肯定不想娶位公主,这时,您再让武侯用婚事试探吴起,吴起一定会婉言谢绝的”。

公叔痤采纳了仆人的计策,依计而行。

果然,吴起辞谢了与公主的婚事,魏武侯也因此疑忌吴起,不敢再信任于他。

吴起害怕被诛杀,于是投奔了楚国。

 聪爸嘚吧嘚 

吴起在魏国建立不世功勋,武有攻下河西地区之功,文有西河儒学引导之功,还创建魏武卒,凭借武力威震诸侯,本想凭借功勋可获受国相之位,也可以一慰平生之志,可惜上不被武侯容纳,下遭受公叔痤嫉恨,最终被公叔痤手下的一个小小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不过说到底还是因为武侯容不下吴起,才会听人谗言,起了试探吴起的想法,他哪知道,人性是最经不得试探啊。

公叔痤进可攻退可守,吴起婉拒婚事可以说吴起心不在魏,换过来如果吴起答应了,公叔痤还可以拿吴起杀妻求将来进谏武侯,不管武侯嫁不嫁公主,后面都可以有无数种后手可以接踵而至。

公叔痤的仆人此计之毒在于,只要武侯起了这个心思,不论吴起如何应对,不管是吴起婉拒婚事还是答应婚事,最终还是在武侯和吴起之间种下了怀疑的种子。

关于战神吴起的传奇一生,请见本头条号:杀妻求将、母丧不归、吸脓归心、千古名将----------战神吴起


公元前362年,公叔痤统帅魏国将士,同韩国、赵国在浍水北岸交战,擒获了赵将乐祚。

魏惠王大喜,到城郊迎接公叔痤,并要赏赐良田百万亩作为他的食禄。

公叔痤不肯接受,倒退了几步,然后拜了两拜辞谢说:

“军队英勇善战,勇往直前,不避艰险,百折不挠,全赖吴起当年训练有方,是吴起的功劳;

在战场上,察看地形,分析敌我双方形势,提供决策方案,使得三军将士心明眼亮,目标明确,是部下巴宁、爨襄的功劳。

还有魏惠王您圣明的法度,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从而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

而臣自己只是看准进攻敌人的时机,击鼓进军不敢懈怠,这算什么功劳。”

公叔痤的谦逊受到魏惠王的嘉许,因此惠王安排寻找吴起的后人,赏赐给吴起的后人二十万亩土地,巴宁、爨襄每人各十万亩土地。

魏惠王说:“公叔痤难道不是一个有德行的人吗!已经为我战胜了强大的敌人,还不遗忘贤者的后代,不掩盖能士的功劳,公叔痤怎么能不得到好处呢?”

所以惠王又赏赐给他土地四十万亩,加上起初赏赐的土地一百万亩,一共赏赐给他土地一百四十万亩。

聪爸嘚吧嘚:

公叔痤的这段说辞,细品起来真是有味道:

推辞说不认为自己功劳最大没问题,说吴起有功劳没问题,把功劳分给手下也没问题,但是转头就称赞君王法度圣明,再加上往年已有构陷吴起的先例,这就不得不细品这些话背后了,咂吧咂吧后,是不是会品出这些推辞的背后充满了一丝沽名钓誉的味道?

魏惠王也顺水推舟,除了寻找吴起后人加以赏赐以表明自己贤德之外,又顺势加赏了公叔痤四十万亩,加上推辞前要赏赐的百万亩,共计一百四十万亩。

直呼好家伙,公叔痤不推辞只能拿百万,推辞了反而得到一百四十万,还赢得了好名声,魏惠王也不管吴起是怎么走的了,能有如此不贪功会办事的贤臣,也证明自己也是一位明君啊,赏!

好一副君明臣忠、皆大欢喜的画面。


公叔痤死后多久商鞅才离开(逼走吴起雪藏商鞅)(4)

公元前361年,公叔痤重病不起。

公叔痤手下有个中庶子,名叫公孙鞅,姓姬,公孙氏,名鞅,因后来受秦王赏赐商地作为其封地,故后人也称其商鞅,又因其是卫国宗族旁支后裔,也称其卫鞅。

公孙鞅年轻时就喜好法家刑名之学。他在魏国国相公叔痤手下做事,公叔痤深知他的才干,但还没有向魏惠王推荐。

聪爸嘚吧嘚:

《史记》中记载公孙鞅在公叔痤手下做事的官名为中庶子。

西周时,中庶子实际上就是诸侯、卿大夫的庶子的家庭教师。

待到战国时期,中庶子演变成太子、相国的侍从之臣。

说白了相当于门客,说出去好听,其实就是闲职。

关于推荐公孙鞅这件事,《史记》和《资治通鉴》记载着一段相同内容“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痤病,魏惠王往问之”。

翻译过来说的是:

“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公叔痤深知公孙鞅的才干,但还没来得及举荐。

“会痤病,魏惠王往问之”正好碰到公叔痤病重,魏惠王前来探望。

在很多翻译的版本里是这么翻译的:

公叔痤深知公孙鞅的才干,还没来得及推荐,就重病不起,魏惠王来探望。

似乎说的是公叔痤举贤荐才不遗余力,还没等公叔痤推荐公孙鞅呢,就重病了,但实际上是不是真的如此呢?

恐怕未必。

现在我们来看《史记》和《资治通鉴》:

“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痤病,魏惠王往问之”。

这两句之间是个句号,但按照标点符号的发明时间来看,这个句号应该是现代人自己加上去的,所以是否应该在这里停顿还可以探讨探讨。

如果不在这里停顿,这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则可以推出上面的翻译,意思就是说正准备推荐却还没等推荐的时候,公叔痤就重病了。

如果在这里停顿,加上一个句号的话,“未及进”这句话已经完结,与后面的句子在语法上已经形成了分割,在时间上应该不是一个衔接特别紧密的关系,因此不会出现“还没来得及推荐就重病不起”的翻译,因为只能单纯的翻译为“公叔痤深知公孙鞅的才干,但还没有举荐”,与后面的重病不起,并没有任何因果或转承的关系。

反而可以理解成为,公叔痤深知公孙鞅的才能,但是迟迟没有推荐。句号,完结。然后再起一句,有一天正好公叔痤重病不起,魏惠王来探望,从而引出下面的故事。

这么一停顿与不停顿,就形成了截然相反的两种意味了,一种就是公叔痤举贤荐才,正要推荐的时候重病了,另外一种则是公叔痤妒贤嫉能,一直闲置雪藏不予以推荐,直到自己重病不起才想起来推荐。

应该是哪种呢?

个人还是比较倾向于两句之间是个句号。

也就是说,直到公叔痤病重不起的时候,公叔痤都没有举荐公孙鞅的行为和想法。

为什么这么判断?究其根本的原因:公叔痤害怕公孙鞅过于贤能,担心自己的国相位置不保。

详细来说:

1、公孙鞅,公元前395年生人,而秦孝公颁布著名的《招贤令》是在公元前361年,也就是这年,公孙鞅淡定判断形势,毅然离魏至秦,以富国强兵之术悦于孝公,此时公孙鞅36岁。一个36岁的古代人,已经可以用老夫来形容自己了,如果公叔痤有意,需要等到这个时候才举荐他?难道不是到了万不得已,自己快要病死了,才想起了做臣子的本分,也不用再在意公孙鞅是不是太贤能或抢了自己的位置了?相反来说还能换得一个举贤荐才的好名声?

2、公叔痤有前科,当年魏国大治,吴起为西河太守时,公叔痤就忌惮吴起,恐吴起觊觎自己的国相之位,听从自己的仆从之计,构陷使得吴起不得已逃离魏国,前往楚国,最终,使得魏国大好形势急剧逆转。

而且,可以细细品味《史记》与《资治通鉴》两位史学大家评断的三个字“未及进”,不得不佩服这笔力。

魏惠王前来看望公叔痤,问道:“您如果倘有不测,国家大事应该托付于谁?”

公叔痤说:“我手下任中庶子之职的公孙鞅,年纪虽轻,却有奇才,希望国君能把国家交给他来治理!”

魏惠王听罢默然不语。

公叔痤一看魏惠王的反应,马上知道魏惠王心里是如何想的,于是,屏退左右侍从,对惠王说:

“如果国君您不采纳我的建议重用公孙鞅,那么请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到别的国家去。”

魏惠王答应后就告辞而去。

随后公叔痤召见公孙鞅说到:

“刚才国君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但看国君的神情应该不会同意我的建议,我就劝国君假如不任用你,就应该杀掉。国君答应了我的请求。作为臣子我忠于国君,所以作出了上面的建议。作为朋友我也不能不义,我现在也告诉你,你赶快离开吧,不快走的话马上就要被抓了。”

公孙鞅并没有着急,他摇头说:

“国君既然不会听从你的意见来任用我,又怎么能听从你的意见来杀我呢?”

所以公孙鞅并没有出逃。

魏惠王离开公叔痤的府邸的时候,果然对左右近臣说:

“公叔痤病入膏肓,是不是都老糊涂了?他先是让我把国家交给一个无名小辈公孙鞅去治理,一会儿又劝我杀了他,这不是老糊涂了吗?”

公叔痤死后不久,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在全国寻访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时代的霸业,于是公孙鞅偷渡到了秦国,托宠臣景监推荐见到秦孝公,陈述了自己富国强兵的计划,孝公大喜过望,从此与他共商国家大事。

 聪爸嘚吧嘚 

由上面事可以看出,公叔痤是一个精于利己的政客,而且深谙博取名声之道。

深知吴起之才,妒贤嫉能,阴谋构陷导致吴起逃离,待到后面两军对垒又来夸赞吴起带兵之功,怎么不说说吴起为何走了呢?

深知公孙鞅之能,久久闲置不予推荐,待到自己重病不起即将老去,推荐给魏惠王,一来,博得荐贤的美名,二来,还不会对自己本身位置产生威胁。

而后又告诉公孙鞅这件事,申明是出于朋友之义,其实则是两边讨好,因为知道公孙鞅的才能,若是公孙鞅以后能有所作为,光凭借着这提前让其出逃的情义,公孙鞅必定对自己的后人予以报答。

因为如果真是出于对国家有利的考虑,就应该将公孙鞅彻底解决,魏惠王不用公孙鞅,可以安排自己的死士予以击杀啊,为什么又要马上通知公孙鞅让他出逃呢?

这不就是想两边都讨好?惠王用公孙鞅的话,则自己能获得荐贤的名声,不用公孙鞅要杀他的话,我作为朋友也没有对朋友不义,因为我已经通知公孙鞅逃跑了,至于对于国家有没有害,谁管?

只是可惜了魏国的大好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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