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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自来水处理流程及费用(涪陵区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有所调整)

涪陵区自来水处理流程及费用(涪陵区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有所调整)

7月5日,记者从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获悉,从7月1日起,涪陵区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有调整,旨在为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保障乡镇用水户需求和供水企业正常运营,切实提高供水水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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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日前,涪陵区发改委《关于调整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保障乡镇用水户需求和供水企业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结 合 乡 镇 实际 通过成本监审,召开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经涪陵区政府同意决定,7月1日起,涪陵区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有调整,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区域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分别为以年度为计费周期,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0立方米及以下,居民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3.3元;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1立方米至360立方米(含 ) 水价在第一阶梯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66元 即调整为每立方米3.96元;第三阶梯水量为361立方及以上 水价在第一阶梯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2.20元 即调整为每立方米5.50元。尚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10元 即调整为每立方米3.40元。非居民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3.67元。

《通知》明确指出,此次乡镇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后,居民用户水表到期正常更换已计入供水成本,由供水企业负责,不再向居民用户收取;非居民用户到期正常更换水表由用户承担;非正常损坏的 由供水企业或用户按责任划分承担费用。罗云镇、大木乡、武陵山乡自来水销售价格不在本次价格调整范围 其价格调整另行通知。

《通知》还要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认真做好代收费工作,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后 供水企业应按有关规定 在自来水销售价格外代收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强化价格政 策宣传。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供水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好价格政策公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在执行中若遇问题请及时向涪陵区发改委反映。加 强内部管理。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开展节能降耗,切实提高供水水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记者 徐华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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