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护民之盾(基层督促监护)
如何发挥护民之盾(基层督促监护)会签“一个意见”,普陀区检察院起草并推动区妇儿工委以政府发文形式,制发区《关于建立涉案和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辖区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今年,结合家庭教育工作实际和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重要节点,“蒲公英家庭教育指导基地云参观”法治宣传片应运而生,制作一图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520锦囊”等系列微信,打造线下 线上家庭教育新阵地。督促监护是指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力、监护缺位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实现监护的干预和支持,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为切实提升家庭监护职能,普陀区检察院持续完善督促监护工作机制,构建“一个基地、二大抓手、三种类型、四家联动”的工作体系,让问题父母“回炉”,“缺位”家长“归位”,实现司法
来源 | 上海普陀检察
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督促监护,筑牢家庭保护篱笆”为主题在线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督促监护“一二三四”工作体系的开展情况,并发布三件典型案例。
家庭是孩子的港湾,未成年人的生长环境对其成长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给予孩子温暖而有力量的陪伴和鼓励将会是他们向阳而生的底气,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的重要力量。
什么是督促监护?
督促监护是指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力、监护缺位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实现监护的干预和支持,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为切实提升家庭监护职能,普陀区检察院持续完善督促监护工作机制,构建“一个基地、二大抓手、三种类型、四家联动”的工作体系,让问题父母“回炉”,“缺位”家长“归位”,实现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无缝衔接。
2021年,普陀区检察院揭牌成立全市首家集专业化、智慧化、多元化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基地。秉持“一个家庭一套方案”原则,先后督促近80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线上线下参观基地学习2500余人次。
今年,结合家庭教育工作实际和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重要节点,“蒲公英家庭教育指导基地云参观”法治宣传片应运而生,制作一图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520锦囊”等系列微信,打造线下 线上家庭教育新阵地。
会签“一个意见”,普陀区检察院起草并推动区妇儿工委以政府发文形式,制发区《关于建立涉案和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辖区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
组建一支“督促令观察员”队伍,观察员们动态移送监护缺失、不当等线索、跟进调查评估、持续跟踪回访,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督促监护令履行到位。
因案施策,对“根本不想管”的家长开展“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制定个性化家庭指导方案,针对性增强其监督和管教能力;
关注困境,针对“想管不会管”的家庭强化“引导性”家庭教育指导,联合社工、教师、法学专家等力量,及时开展心理关爱、亲子团康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着眼预防,针对“想管也能管”的家庭拓展“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线上灵活运用云课堂、网络直播、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以暑期家长、孩子共同关注的网络安全保护为主题,开展首届“蒲公英家庭教育指导系列云课堂”,系列课在上海普陀视频号累计观看达8000余人次。
普陀区检察院主动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承担“发起者、协调者、督促者”角色。联合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协助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服务,形成了家庭监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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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护航,让爱回归。普陀区检察院将立足职能,继续支持、推动、监督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依托督促监护“一二三四”工作体系,为家长赋能,护孩子成长,筑牢家庭保护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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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典型案例
案例一:曹某某、王某某、蔡某某寻衅滋事案
2020年5月,未成年人曹某某、王某某、蔡某某在一KTV喝酒唱歌,酒后借故生非,以言语威胁和殴打的方式强行索要未成年被害人王某扬人民币2000元,并致被害人轻微伤。后三人将所得钱款分赃。案发后,曹某某等三人均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普陀区检察院经过社会调查,发现三人均系离异家庭,亲子矛盾激烈,法治观念淡薄,受不良朋友影响实施了犯罪行为。普陀区检察院在对三名未成年人作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为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问题,同步开展督促监护工作。针对三组家庭的不同情况,因案施策,“量体裁衣”式地向家长分别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接受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如针对长期溺爱纵容、导致孩子沾染吸烟饮酒恶习、沉迷娱乐场所的家长,开展科学教养培训、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学习等活动,帮助父母认识到自身的问题;针对长期在外奔波、缺乏亲子沟通的单亲家庭,提出加强亲子陪伴、注意沟通方式等个性化要求,并联合青少年社工,通过亲子团康、平行互动等活动,引导双方打开心结,重建亲情链接。经帮教矫治,三名未成年人均顺利考取大学,家庭关系得以修复。
案例二:张某某、项某某遗弃监护资格考察案
张某某、项某某自2019年3月起,将二人的女儿遗弃在上海市儿童医院一年有余,且未支付医疗费用。2020年4月,普陀区检察院得知情况后,监督公安机关启动刑事案件侦办程序,并于同年6月协调将孩子转送至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进行临时照料。经普陀区检察院依法起诉,张某某、项某某因犯遗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训诫教育,张某某、项某某真诚悔罪并积极表示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普陀区检察院率先探索“未成年人监护资格考察”制度,通过前往二人老家调查确认监护条件、设计考察指标及文书、组建异地考察小组、规范考察方法和流程等方式,联合当地村委会、妇联、司法局于2020年10月开始对张某某、项某某开展异地监护资格考察工作。同时,检察机关向二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履行监护义务。在考察期间,二人领取了结婚证重组家庭,并为孩子打疫苗、买衣服、治疗疾病等,有效履行监护职责。2021年初,经听证回访和全面评估,决定由张某某、项某某继续担任女儿的监护人,帮助破碎的家庭重新拼圆。
为了进一步督促项某某、张某某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支付拖欠的孩子医疗费用,2021年7月,普陀区检察院支持儿童医院向法院提起追索医药费的起诉,后项某某与张某某与儿童医院达成分期支付费用的调解协议。
案例三:魏某某督促监护案
2022年3月,魏某某在居家上课期间,多次逃学,拒绝完成作业,晚上沉迷网络游戏,偷偷用母亲银行账户为游戏充值,甚至殴打、谩骂母亲,不服从老师监管。母亲由于工作繁忙,平时采用粗暴的打骂、责备方式管教,亲子双方矛盾冲突激烈。其在发现魏某某多次偷窃钱款充值游戏后仍未加强对手机、银行账户的保管,导致魏某某充值游戏金额较大,严重沉迷游戏。
针对该名母亲监管不力,未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普陀区检察院及时联系辖区公安机关民警、专门学校教师、社工组织、法学专家,在疫情封控期间,组建线上帮教小组并开展远程训诫教育,以司法化宣告方式向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该名母亲接受一定期限的引导性家庭教育指导。母子二人分别写下矫正不良行为、改善亲子关系的保证书,检察官帮助亲子制定活动计划并督促完成;专门学校老师、青少年社工、心理老师对母子开展个案会谈、心理疏导,及时提供子女教育理念、方法和技巧等,引导双方打开心结,重建亲情链接;华东政法大学少年司法法学专家对家长开展一对一法治教育,夯实家长的监管责任,多方通力合作提升督促监护效果。
疫情好转后,检察官会同帮教小组主动上门跟踪回访帮教效果,动态评估亲子关系改善情况,督促孩子参加夏令营军训活动,持续巩固教育成效。目前,母亲已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改良沟通方式、改善急躁行为、学会情绪管理、坚决杜绝打骂孩子,并加强对手机、银行账户的保管,魏某某也逐步摒弃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在夏令营中表现良好,逐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守法意识,家庭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