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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处理人员年终总结(她坚守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9年)

交通肇事处理人员年终总结(她坚守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9年)罗瑱参与起草《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十条措施》,并将其纳入2022年度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内容,细化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推动破解农村交管力量严重不足、农村交通安全隐患久拖不治等瓶颈难题。“各村民小组要落实1名交通安全联络人,负责本组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汇总与上报(3分);有驾驶人、机动车登记台账,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完整,底数清、情况明(5分);熟悉辖区道路交通状况,有道路隐患排查台账,每月展开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上报情况记录、整治建议和整治记录(6分)……”这是罗瑱起草《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十条措施》的部分内容,涉及队伍管理、日常运行、宣传教育等方面。她,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科科长罗瑱。日前,公安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命令》,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罗瑱被授予“全国公安

巾帼不让须眉的“平安卫士”

——记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罗瑱

交通肇事处理人员年终总结(她坚守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9年)(1)

罗瑱(右二)和同事在勘查现场。

出谋划策,破解难题;打防结合,精准管控;爱民为民,倾心尽力……从警23年来,她坚守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9年,凭着对公安事业的热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诚履职,成为事故处理战线上的标兵,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各1次,个人三等功4次;先后获得“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公安榜样·爱民模范”“广西公安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广西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示范标兵”等荣誉称号。

她,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科科长罗瑱。

日前,公安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命令》,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罗瑱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出谋划策破解难题

“各村民小组要落实1名交通安全联络人,负责本组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汇总与上报(3分);有驾驶人、机动车登记台账,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完整,底数清、情况明(5分);熟悉辖区道路交通状况,有道路隐患排查台账,每月展开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上报情况记录、整治建议和整治记录(6分)……”这是罗瑱起草《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十条措施》的部分内容,涉及队伍管理、日常运行、宣传教育等方面。

罗瑱参与起草《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十条措施》,并将其纳入2022年度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内容,细化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推动破解农村交管力量严重不足、农村交通安全隐患久拖不治等瓶颈难题。

罗瑱起草的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操作手册,细化了应急处置程序、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罗瑱借力议事机构平台,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名义,主张大力开展道路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积极推动30处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路段治理。近年来,她还主动向市政府提交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路段整改建议报告,已联合多部门推动消除隐患80余处,有效改善了道路通行条件,全市无防护设施路段死亡人数连续下降,整治效果显著。

打防结合精准管控

2018年9月26日,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民安村那力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黎某、韦廷某死亡,李大某、黎汉某、黎妈某受伤,6辆车不同程度损坏及路边房屋损坏。罗瑱参与调查这起交通事故,为案件的办理收集了重要证据。最终,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驾驶人卢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肇事车辆所在的运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安全科科长等4人被法院判决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中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另外,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机动车检测公司等12个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被问责处理。这成为我区第一起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相关企业管理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罗瑱充分发挥公安专业优势,强化查的深度、打的力度、追的广度,加强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接,组织开展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复盘分析和深度调查,并用好问责建议权,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出问责建议,通过事前问责、事后追责,倒逼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真正让交警成为事故处理的“裁判员”、安全管理的“监督员”和秩序组织的“指挥员”。

2018年以来,罗瑱组织、参与事故深度调查13起,有13名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13家运输企业及车辆检测公司和15个党政及行业监管部门、40余名工作人员被问责处理。

作为事故处理科科长,罗瑱通过专案督办、网上监控、下县蹲点等方式,发现执法突出问题,及时指导,强化问题督办和整改落实;送教下基层,将课堂放到基层,强化实操,提升基层业务技能;主动对刑事案件进行逐案复盘核查,对重点问题进行清查整顿……

“交管工作打击固然重要,但是科学防范更加重要。”罗瑱意识到打击和防范“双管齐下”的重要性。工作中,她把分析研判摆在突出位置,为事故精准防控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同时,紧紧围绕“人、车、路、企”等多方因素,定期对全市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全面、综合、系统分析研判,找准事故预防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并持续加强事故与勤务的对比分析,不断优化路面执法管控方向和精确查纠。针对河池市特定时期、特定区域伤亡事故多发情况,她及时撰写下发事故预警通报,提醒基层交警大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源头破解难题保平安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罗瑱身先士卒、钻研业务知识,想方设法从体制上、机制上寻求突破,从根本上、源头上破解难题,为有效压降河池市死亡事故总量、切实扭转事故多发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百日行动”期间,河池市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57%、18.87%,环比分别下降11.11%、10.42%,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全市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起数同比上升18.7%,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另外,罗瑱积极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工作,尽量减少涉事家庭的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2011年开出广西第一张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凭证以来,她已为600多名事故受害者办理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丧葬费超千万元,其中,今年1月至7月累计办理垫付148.98万元、救助45人,让经济困难的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死者后事得以办理,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我将继续坚守岗位,多为群众办实事。”面对所获得的殊荣,罗瑱说,这些成绩是对她之前所做工作的最大肯定。她目前最大的心愿就是降事故保畅通,做老百姓的“平安卫士”。

(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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