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扣式脚手架施工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盘扣式脚手架施工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碗扣节点构成图2.1碗扣节点构成:由上碗扣、下碗扣、立杆、横杆接头和上碗扣限位销组成(图 2.1)。1.0.4与碗扣式脚手架结构类型相似的其他脚手架可参照本规范的原则执行。1.0.5碗扣式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主要构、配件
1总则
1.0.1为了在碗扣式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其它用途如:烟囱、水塔等一般构筑物以及道路、桥梁、水坝等工程可按照本规范的原则执行。
1.0.3落地碗扣式脚手架当搭设高度 H≤20m 时可按普通架子常规搭设,当搭设高度 H>20m 及超高、超重、大跨度的模板支撑体系必须制定专项施工设计方案,并进行结构分析和计算。
1.0.4与碗扣式脚手架结构类型相似的其他脚手架可参照本规范的原则执行。
1.0.5碗扣式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主要构、配件
2.1碗扣节点构成:由上碗扣、下碗扣、立杆、横杆接头和上碗扣限位销组成(图 2.1)。
碗扣节点构成图
2.2脚手架立杆碗扣节点应按 0.6m 模数设置。
2.3立杆上应设有接长用套管及连接销孔。
2.4构、配件种类、规格及用途(表 2.4)
碗扣式脚手架主要构、配件种类、规格及用途
2.5构、配件材料、制作要求2.5.1
2.5.1碗扣式脚手架用钢管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92)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的 Q235A 级普通钢管,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2.5.2碗扣架用钢管规格为Φ48×3.5mm,钢管壁厚不得小于 3.5 -0.025mm。
2.5.3上碗扣、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螺母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 GB9440 中 KTH330-08 及 GB11352 中 ZG270-500 的规定。
2.5.4下碗扣、横杆接头、斜杆接头应采用碳素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GB11352 中 ZG230-450 的规定。
2.5.5采用钢板热冲压整体成形的下碗扣,钢板应符合 GB700 标准中 Q235A 级钢的要求,板材厚度不得小于 6mm。并经 600~650·C 的时效处理。严禁利用废旧锈蚀钢板改制。
2.5.6立杆连接外套管壁厚不得小于 3.5-0.025mm,内径不大于 50 mm, 外套管长度不得小于 160mm,外伸长度不小于 110mm。
2.5.7杆件的焊接应在专用工装上进行,各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焊缝高度不小于3.5mm,其组焊的形位公差应符合表 3.5.7 的要求
杆件组焊形位公差要求
2.5.8立杆上的上碗扣应能上下串动和灵活转动,不得有卡滞现象;杆件最上端应有防止上碗扣脱落的措施。
2.5.9立杆与立杆连接的连接孔处应能插入Φ12mm 连接销。
2.5.10在碗扣节点上同时安装 1—4 个横杆,上碗扣均应能锁紧。
2.5.11构配件外观质量要求:
1 钢管应无裂纹、凹陷、锈蚀,不得采用接长钢管;
2 铸造件表面应光整,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3 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4 各焊缝应饱满,焊药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砂、咬肉、裂纹等缺陷;
5 构配件防锈漆涂层均匀、牢固。
6 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2.5.12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螺母捏合长度不得少于 4-5 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3荷载
3.1荷载分类
3.1.1作用于脚手架和模板支架上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荷载)和可变荷载(活荷载)两类。
3.1.2脚手架的永久荷载,一般包括下列荷载:
1 组成脚手架结构的杆系自重,包括:立杆、纵向横杆、横向横杆、斜杆、水平斜杆、八字斜杆、十字撑等自重;
2 配件重量,包括: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及附加构件的自重 ;设计脚手架时,其荷载应根据脚手架实际架设情况进行计算。
3.1.3脚手架的可变荷载,包括下列荷载:
1 脚手架的施工荷载,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操作人员、器具及材料等的重量。
2 风荷载。
3.1.4模板支架的永久荷载,一般包括下列荷载:
1 作用在模板支架上的结构荷载,包括:新浇筑混凝土、钢筋、模板、支承梁(楞 )等自重。
2 组成模板支架结构的杆系自重,包括:立杆、纵向及横向水平杆、水平及垂直斜撑等自重。
3 配件自重,根据工程情况定,包括: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及附加构件的自重。
3.1.5模板支架的可变荷载,包括下列荷载:
1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
2 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3 风荷载。
3.2荷载标准值
3.2.1脚手架结构杆系自重标准值,可按本规范表 3.4 采用。
3.2.2脚手架配件重量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脚手板自重标准值统一按 0.35kN/m2 取值。
2 操作层的栏杆与挡脚板自重标准值按 0.14kN/m2 取值。
3 脚手架上满挂密目安全网自重标准值按 0.01kN/m2 取值。
3.2.3模板支撑架荷载标准值:
1 模板支撑架的自重标准值 Q1:应根据模板设计图纸确定。对一般肋形楼板及无梁楼板模板的自重标准值,可按表 3.2.3-1 采用。
水平模板自重标准值(kN/m2)
2 新浇筑混凝土自重(包括钢筋)标准值 Q2:对普通钢筋混凝土可采用 25 kN/m3,对特殊钢筋混凝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 Q3:取 2kN/m2。
3.2.4脚手架的施工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操作层均布施工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脚手架的用途,按表 4.2.4 采用。
表3.2.4操作层均布施工荷载标准值
2 脚手架的操作层层数按实际计算。
3.2.5模板支撑架的施工荷载标准值
1 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按均布活荷载取 1.0 kN/m2。
2 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可采用 2.0 kN/m2。
3.2.6作用于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k = 0.7μz·μs·Wo(3.2.6)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规定采用,见附录 A 表 A;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规定的竖直面取 0.8;
Wo——基本风压(kN/m2),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规定采用,见附录 A 图 A。
3.2.7满挂密目安全网的脚手架挡风系数φ宜取 0.8。
3.3荷载的分项系数
3.3.1计算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架构件强度时的荷载设计值,取其标准值乘以下列相应的分项系数: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 1.2;计算结构倾覆稳定时,取 0.9。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 1.4。
3.3.2计算构件变形(挠度)时的荷载设计值,各类荷载分项系数,均取 1.0。
3.4荷载效应组合
3.4.1设计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时,其架体的稳定和连墙件承载力等应按表 4.4.1 的荷载组合要求进行计算。
荷载效应组合
4构造要求
4.1双排外脚手架
4.1.1双排脚手架应根据使用条件及荷载要求选择结构设计尺寸,横杆步距宜选用 1.8m,廊道宽度(横距)宜选用 1.2m,立杆纵向间距可选择不同规格的系列尺寸。
4.1.2曲线布置的双排外脚手架组架时,应按曲率要求使用不同长度的内外横杆组架,曲率半径应大于 2.4m。
4.1.3双排外脚手架拐角为直角时,宜采用横杆直接组架(图 4.1.3a);拐角为非直角时 ,
可采用钢管扣件组架(图 4.1.3b)。
拐角组架图
4.1.4脚手架首层立杆应采用不同的长度交错布置,底部横杆(扫地杆)严禁拆除, 立杆应配置可调底座(图 4.1.4)。
首层立杆布置图
4.1.5脚手架专用斜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杆应设置在有纵向及廊道横杆的碗扣节点上;
2 脚手架拐角处及端部必须设置竖向通高斜杆(图 4.1.5)
3 脚手架高度≤20m 时,每隔 5 跨设置一组竖向通高斜杆;脚手架高度大于 20m 时 ,每隔 3 跨设置一组竖向通高斜杆;斜杆必须对称设置(图 4.1.5);
4 斜杆临时拆除时,应调整斜杆位置,并严格控制同时拆除的根数。
专用斜杆设置图
4.1.6当采用钢管扣件做斜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扣接点距碗扣节点的距离宜≤150mm;当出现不能与立杆扣接的情况时亦可采取与横杆扣接,扣接点应牢固;
2 斜杆宜设置成八字形,斜杆水平倾角宜在 45°~60°之间,纵向斜杆间距可间隔1~2 跨(图 4.1.6);
3 脚手架高度超过 20m 时,斜杆应在内外排对称设置。
钢管扣件斜杆设置图
4.1.7
连墙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杆与脚手架立面及墙体应保持垂直,每层连墙杆应在同一平面,水平间距应不大于 4 跨;
2 连墙杆应设置在有廊道横杆的碗扣节点处,采用钢管扣件做连墙杆时,连墙杆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连接点距碗扣节点距离应≤150mm;
3 连墙杆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结构。
4.1.8
当连墙件竖向间距大于 4m 时,连墙件内外立杆之间必须设置廊道斜杆或十字撑(图 4.1.8)。
廊道斜杆及十字撑设置示意图
4.1.9当脚手架高度超过 20m 时,上部 20m 以下的连墙杆水平处必须设置水平斜杆。
4.1.10脚手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脚手板的挂钩必须完全落在廊道横杆上,并带有自锁装置,严禁浮放;
2 平放在横杆上的脚手板,必须与脚手架连接牢靠,可适当加设间横杆,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小于 150mm;
3 作业层的脚手板框架外侧应设挡脚板及防护栏,护栏应采用二道横杆。
4.1.11
人行坡道坡度可为1:3,并在坡道脚手板下增设横杆,坡道可折线上升(图 4.1.11)。
人行坡道设置图
4.1.12人行梯架应设置在尺寸为 1.8×1.8m 的脚手架框架内,梯子宽度为廊道宽度的 1/2,梯架可在一个框架高度内折线上升。梯架拐弯处应设置脚手板及扶手(图 4.1.12)。
人行梯架设置示意图
4.1.13脚手架上的扩展作业平台挑梁宜设置在靠建筑物一侧,按脚手架离建筑物间距及荷载选用窄挑梁或宽挑梁。宽挑梁可铺设两块脚手板,宽挑梁上的立杆应通过横杆与脚手架连接(图 4.1.13)。
扩展作业平台示意图
4.2模板支撑架
4.2.1模板支撑架应根据施工荷载组配横杆及选择步距,根据支撑高度选择组配立杆、可调托撑及可调底座。
4.2.2模板支撑架高度超过 4m 时,应在四周拐角处设置专用斜杆或四面设置八字斜杆,并在每排每列设置一组通高十字撑或专用斜杆(图 4.2.2)。
模板支撑架斜杆设置示意图
4.2.3
模板支撑架高宽比不得超过 3,否则应扩大下部架体尺寸(图 4.2.3),或者按有关规定验算,采取设置缆风绳等加固措施。
扩大下部架体示意图
4.2.4房屋建筑模板支撑架可采用立杆支撑楼板、横杆支撑梁的梁板合支方法。当梁的荷载超过横杆的设计承载力时,可采取独立支撑的方法,并与楼板支撑连成一体(图4.2.4)
房屋建筑模板支撑架
4.2.5人行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排脚手架人行通道设置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专用梁,通道两侧脚手架应加设斜杆。(图 4.2.5-1)。
双排外脚手架人行通道设置图
2 模板支撑架人行通道设置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专用横梁,横梁结构应经过设计计算确定。通道两侧支撑横梁的立杆根据计算应加密,通道周围脚手架应组成一体。通道宽度应≤4.8m(图 4.2.5-2)
模板支撑架人行洞口设置图
3 洞口顶部必须设置封闭的覆盖物,两侧设置安全网。通行机动车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撞设施。
5搭设与拆除
5.1施工准备
5.1.1脚手架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保证其技术可靠和使用安全。经技术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5.1.2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脚手架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对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1.3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应对其质量进行复检。
5.1.4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放置在堆料区内或码放在专用架上,清点好数量备用。脚手架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不得有积水。
5.1.5连墙件如采用预埋方式,应提前与设计协商,并保证预埋件在混凝土浇筑前埋入。
5.1.6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排水措施得当。
5.2地基与基础处理
5.2.1脚手架地基基础必须按施工设计进行施工,按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验收。
5.2.2地基高低差较大时,可利用立杆 0.6m 节点位差调节。
5.2.3土壤地基上的立杆必须采用可调底座。
5.2.4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5.3脚手架搭设
5.3.1底座和垫板应准确地放置在定位线上;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 2 跨,厚度不小于50mm 的木垫板;底座的轴心线应与地面垂直。
5.3.2脚手架搭设应按立杆、横杆、斜杆、连墙件的顺序逐层搭设,每次上升高度不大于 3m。底层水平框架的纵向直线度应≤L/200;横杆间水平度应≤L/400。
5.3.3脚手架的搭设应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撂底高度一般为 6 m,搭设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3.4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建筑物的施工同步上升,每次搭设高度必须高于即将施工楼层
1.5m。
5.3.5脚手架全高的垂直度应小于 L/500;最大允许偏差应小于 100mm。
5.3.6脚手架内外侧加挑梁时,挑梁范围内只允许承受人行荷载,严禁堆放物料。
5.3.7连墙件必须随架子高度上升及时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严禁任意拆除。
5.3.8作业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满铺脚手板,外侧应设挡脚板及护身栏杆;
2 护身栏杆可用横杆在立杆的 0.6m 和 1.2m 的碗扣接头处搭设两道;
3 作业层下的水平安全网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设置。
5.3.9采用钢管扣件作加固件、连墙件、斜撑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的有关规定。
5.3.10脚手架搭设到顶时,应组织技术、安全、施工人员对整个架体结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结构缺陷。
5.4脚手架拆除
5.4.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经按技术管理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
5.4.2脚手架拆除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在岗操作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4.3脚手架拆除时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5.4.4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5.4.5拆除作业应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5.4.6连墙件必须拆到该层时方可拆除,严禁提前拆除。
5.4.7拆除的构配件应成捆用起重设备吊运或人工传递到地面,严禁抛掷。
5.4.8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必须事先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
5.4.9拆除的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以便于运输、维护和保管。
5.5模板支撑架的搭设与拆除
5.5.1模板支撑架搭设应与模板施工相配合,利用可调底座或可调托撑调整底模标高。
5.5.2按施工方案弹线定位,放置可调底座后分别按先立杆后横杆再斜杆的搭设顺序进行。
5.5.3建筑楼板多层连续施工时,应保证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上。
5.5.4搭设在结构的楼板、挑台上时,应对楼板或挑台等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
5.5.5模板支撑架拆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混凝土强度的有关规定。
5.5.6架体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设计的拆除顺序进行。
6检查与验收
6.1进入现场的碗扣架构配件应具备以下证明资料:
1 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 供应商应配套提供管材、零件、铸件、冲压件等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6.2构配件进场质量检查的重点:
钢管管壁厚度;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丝杆直径、与螺母配合间隙及材质。
6.3脚手架搭设质量应按阶段进行检验:
1 首段以高度为 6m 进行第一阶段(撂底阶段)的检查与验收;
2 架体应随施工进度定期进行检查;达到设计高度后进行全面的检查与验收;
3 遇 6 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后特殊情况的检查;
4 停工超过一个月恢复使用前。
6.4对整体脚手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保证架体几何不变性的斜杆、连墙件、十字撑等设置是否完善;
2 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立杆底座与基础面的接触有无松动或悬空情况;
3 立杆上碗扣是否可靠锁紧;
4 立杆连接销是否安装、斜杆扣接点是否符合要求、扣件拧紧程度;
6.5搭设高度在 20m 以下(含 20m)的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及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对于高度超过 20m 脚手架超高、超重、大跨度的模板支撑架,应由其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架体设计及监理等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6.6脚手架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2 高度超过 20m 的脚手架的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3 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的复验合格记录;
4 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
6.7 高度大于 8m 的模板支撑架的检查与验收要求与脚手架相同。
7安全管理与维护
7.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
7.2混凝土输送管、布料杆及塔架拉结缆风绳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
7.3大模板不得直接堆放在脚手架上。
7.4遇 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大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
7.5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技术主管同意,确定补救措施后放可实施。
7.6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7脚手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的有关规定执行。
7.8使用后的脚手架构配件应清除表面粘结的灰渣,校正杆件变形,表面作防锈处理后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