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送两大箱礼物(收到男友送的精美礼品)
男友送两大箱礼物(收到男友送的精美礼品)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故事里这个男生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了呢?(图源网络,侵删)看到这个消息,真的是觉得太恶心了。也深刻理解了,“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对于患病的人,我们不应该去歧视,但是,在明知道自己患病的情况下,还去恶意传染他人,就真的不可原谅了。
昨天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了一条消息,看完以后,真的是气到了,吓到了。视频里说,一个女生和一个男生在网上相识,然后就“相恋”了,“恋爱”以后,男生对女生十分体贴,很是照顾,还带她见了自己的亲朋好友。
女生也在种种温柔攻势下,喜欢上了男生,两个人就在一起了。之后,他们商量了结婚的事情,女生就回家去了。
走之前,男生送了她一个精美的盒子,让她一定要到家再打开。
女孩十分开心,非常期待,到了以后,就迫不及待地把盒子打开,想看看是什么惊喜。可没想到,一打开就是一套寿衣,卡片上面写着,“欢迎来到艾滋病的世界”。
(图源网络,侵删)
看到这个消息,真的是觉得太恶心了。也深刻理解了,“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对于患病的人,我们不应该去歧视,但是,在明知道自己患病的情况下,还去恶意传染他人,就真的不可原谅了。
那么,故事里这个男生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了呢?
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此处所列举的严重性病中,并未列举出艾滋病。而艾滋病的危害,实际上远远大于梅毒、淋病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基本可以经过治疗而痊愈,艾滋病则很难根治,且易致人死亡。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其中对与艾滋病相关的几种犯罪行为进行了定性:
(一)故意伤害罪。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有艾滋病而卖淫、嫖娼或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故意采取针刺等方法,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未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造成他人身体轻伤以上伤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有艾滋病而卖淫、嫖娼,未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明知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有艾滋病,介绍其卖淫,同时构成介绍卖淫罪、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寻衅滋事罪。假冒或者利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病人身份,以谎称含有或者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为工具,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对前款中“明知”的认定,应当结合行为人的主观认知、行为表现、案件的具体情节等综合分析,准确认定。对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主观明知的,不得以犯罪论处。
据此,本案中的男生如果确认是自知的艾滋病患者,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是恶作剧惊吓女孩,则涉嫌“寻衅滋事罪”。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意见》指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规定的“重伤”,无需另行证明艾滋病病毒的具体危害。因此,因致人感染艾滋病还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所列损失项目,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当事人主张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予以支持。
艾滋病本身不是罪,但正因为有这些“恶意”的人,才让这个病被视为“罪恶”。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注意正确全程使用安全套,拒绝高危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