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放音乐怎么规避版权问题(保护直播间音乐版权不能只有)
直播间放音乐怎么规避版权问题(保护直播间音乐版权不能只有)同时,草案透露,目前该付酬标准正与互联网平台代表协商中。草案显示,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本次收费标准是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我国直播行业的营收情况、不同直播类型对录音制品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定制。草案明确了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的义务主体和付费标准。义务主体为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付酬标准面向平台,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摊使用成本。收费标准按照直播间类型划分为泛娱乐类直播和电商直播,实施不同的付酬标准。在泛娱乐类直播中,作为K歌 背景音乐使用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300元/年、83元/季、29元/月;单纯使用背景音乐的直播间100元/年、26元/季、10元/月;使用音乐的电商直播间,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2777
在直播时哼几句歌、放个背景音乐,涉嫌侵权吗?答案是:可能。
继游戏主播PDD直播间唱歌被原创方索赔10万元后,7月2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正式发布《互联网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付酬标准(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了泛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中使用背景音乐、K歌的收费标准。其中,电商直播间使用背景音乐的最高收费为1万元/年/直播间。
“由平台和主播分摊使用成本”,收费标准公布后又删除
随着直播行业蓬勃发展,互联网直播中使用音乐相关版权问题被广泛关注。直播间使用音乐版权怎么付费?付多少费?一直缺乏具体的行业标准和参考依据。据央视新闻消息,音集协在官网上发布了互联网直播录音制品的试行付酬标准。该标准于25日当天试运行。
草案明确了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的义务主体和付费标准。义务主体为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付酬标准面向平台,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摊使用成本。
收费标准按照直播间类型划分为泛娱乐类直播和电商直播,实施不同的付酬标准。在泛娱乐类直播中,作为K歌 背景音乐使用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300元/年、83元/季、29元/月;单纯使用背景音乐的直播间100元/年、26元/季、10元/月;使用音乐的电商直播间,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2777元/季、980元/月。
该收费标准有何制定依据?
草案显示,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本次收费标准是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我国直播行业的营收情况、不同直播类型对录音制品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定制。
同时,草案透露,目前该付酬标准正与互联网平台代表协商中。
不过,7月30日,新黄河记者再次登录音集协官网查找时,却无法找到该草案原文。对此,音集协相关人士表示,草案暂时“不公布”了,但标准还会继续实施,与平台的洽谈工作也会继续推进。至于删除原因,对方表示不便透露。
未来主播可以“想唱就唱”吗?音乐人能分到版权费吗?
在“人人都能当主播”的时代,直播间里的音乐侵权案例并不鲜见。
不久前,拥有1923.2万关注者的游戏主播PDD因在直播中哼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被版权方以侵权为由索赔10万元。尽管PDD一再表示“本意并不是用作商用,也没有想通过唱歌为自己积攒财富”,但最终还是选择公开道歉。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
早在2019年,某音乐版权商业发行平台也曾起诉短视频创作者“papi酱”旗下的短视频机构“papitube”存在侵权行为,作为国内首个短视频机构商用音乐侵权案,该案件以“papitube”赔偿版权方及音乐人共计7000元告终。斗鱼主播冯提莫,曾因在直播中翻唱一首《恋人心》被索赔42600元,最终判赔5200元,其中包含经济损失2000元和合理开支3200元。
面对一次又一次警示,小红书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才艺主播告诉新黄河记者:“此前经常会在直播间翻唱一些经典歌曲,但现在就不太敢唱了,生怕收到侵权的律师函。”“如今付费标准出台,是否就可以尽情唱歌了?我们个人应如何与平台分摊?国外歌曲可以唱吗?”紧接着,她提出一连串的疑问。
音集协官网“作品公示”界面显示共有作品205749首,同时标有“因系统维护问题,目前仅恢复部分曲目,其他曲目陆续恢复中”。
对于词作者潘先生来说,草案的出台也是一大利好,“最基本的是可以增加一部分版权收入,尽管对小音乐人来说很少”。他介绍,虽然法律有赋权,但就音乐人个人而言,要求网络直播支付版权费用非常困难,“这种集体管理方式可以大大降低维权成本,进一步保障著作权人的利益”。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也表示,草案的出台对音乐创作人来讲是个好消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收益,也保护了作品版权;而涉及金额对于直播平台来说,也并非压力巨大,主要起到强化平台、主播版权意识的作用。
对于草案的出台,网上主要分为“支持派”和“质疑派”。支持派认为“这是版权意识的再一次提升,早就应该好好管理了”,还有人认为“B站上靠剪辑鬼畜、解说电影电视剧赚钱的,也应该整治一下”;质疑派更关心的是“版权费用到底会流向何方?”“音乐人本身能得到多少?”,还有人问“刘宇宁在直播间唱自己的歌,需要交费吗?”……
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及目前草案推进情况,7月29日,新黄河记者应音集协要求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此前已与直播平台进行了三次费率协商,进展迟滞
对于音集协,很多人感到陌生。公开资料显示,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管理的权利种类包括音像节目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和发行权等。
2006年前后,音乐版权日益得到重视,当时的文化部与国家版权局先后推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方案,但在实践中,KTV经营者却难以一一获得海量权利人授权,于是2008年音集协应运而生。KTV经营者向音集协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依照曲库管理使用合法作品,以避免法律风险。
然而近年来,音集协与KTV纷争不断。一边是部分KTV拒不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因涉嫌侵权被音集协告上法庭;另一边,尽管KTV企业向音集协缴纳著作权许可费用后,仍然会收到如灿星等音集协非会员单位的维权诉讼;尤其是2018年音集协一纸公告“要求KTV下架6000多首歌曲”后,广东多家KTV企业起诉音集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过3年多的拉锯战,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6家广东KTV企业的上诉请求,认为音集协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而且,随着发展,目前音集协业务还不止于卡拉OK,还包括广播电视、商业场所、互联网平台及教科书法定许可、音乐电视等领域的音乐版权问题。
7月26日,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在一次会议上透露,过去一年,音集协提出了线上直播及线下公共场所录音制品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并取得零的突破。在疫情依然严峻、多地歌舞娱乐场所停工停产的困难环境下,该协会2021年实现财务总收入38166万元,向权利人分配结算著作权使用费21176万元,会员数量达到469家,涉及1037家权利人。
事实上,早在2020年,音集协便开始向互联网平台发放许可。当年9月起,音集协相继与字节跳动、微视、全民小视频等平台就流媒体播放器、直播、在线卡拉OK等使用形式达成合作,彼时,来自互联网平台的收入为475万元。
此外,音集协还就音乐版权问题向快手平台发起维权。先是于2020年11月起诉快手侵犯《鸿雁》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人民币共计13万元;紧接着,又在2021年2月快手上市前夕发布公告,要求快手删除1万部涉嫌侵权视频。尽管当时快手并未针对此事做出回应,但在当年5月,快手下架版权相关视频12.5万个。
今年7月6日,在一次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的版权保护研讨会上,音集协会副总干事国琨再次透露,半年以来,中国音集协已与直播平台代表进行了三次费率协商,平台方既未接受权利人提出的方案,也不提出其他方案,进展迟滞。因此,中国音集协在推动协商的同时,开始寻求通过新著作权法规定的诉讼和仲裁途径解决费率问题,以求尽快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音集协已经对侵权平台取证,并已经陆续开始立案。与此同时的积极信号是,部分平台主动履行版权责任、认可协商中的费率标准,主动与音集协洽谈并同意预交版权使用保障金,待使用费标准最终确定后即按照标准支付。”
在这次会上,国琨还表示,如果直播间全面付费,整个直播行业预估将给版权方带来22亿元的版权收入。
每一位创作者的付出都应该得到尊重,保护直播间音乐版权理所应当。但如何吃下这块“大蛋糕”,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只能靠一纸公告,还需要音集协拿出更加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服务措施。
新黄河记者:石晓丹
编辑:赵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