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两性冷知识(怦然性动)
男女两性冷知识(怦然性动)彭某,男,1992年出生,2015年5月被确诊为HIV感染者,之后在多个地方从事网络卖淫,向多名男子提供性服务。同时,通过微信、陌陌、探探等社交软件结识陌生女性,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与多名陌生女性发生性行为。2017年6月彭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2018年7月,法院对彭某一案进行依法审理。彭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应予以惩处,判处彭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案例2:案例1:2018年,谭XX在明知自己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和XX以150元的价格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并且两人发生性行为时未戴安全套,后通过某地疾控中心查询谭XX在2016年确诊感染有HIV。2018年9月11日,经某人民检察院批准,由该地公安分局对谭XX以涉嫌传播性病罪执行逮捕。这个案例中的买性一方不仅正好碰到个感染者,而且还没!戴!套!冒着
不久前过去的七夕,成都又双叒叕上热搜啦!
为啥子呐?七夕期间成都的外卖鲜花销量全国第一,浪漫镌刻在每个成都人骨子里。不过啊,浪漫七夕不止鲜花礼物、香槟大餐,咳咳咳,还有激情夜晚(bushi),为爱鼓掌。说起啪啪啪,小编不得不再次提醒各位看官老爷们,发生性行为(肛交、阴道性交、口交)时,一定一定一定要戴套!!!爱爱一时爽,不戴套,艾滋有得防。正确使用安全套,不仅能有效阻绝小生命的诞生,还能阻断生殖系统疾病、性病(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艾滋病的传播。
眼看他人欢喜过七夕,唯我孤寡柠檬精附身,狗粮一袋又一袋。
对于一些单身人士,可能会受到节日氛围的刺激,选择一夜情。一夜情可真不得了,人心叵测,谁知道一夜情的对象有什么“秘密”,万一不带套,就可能会中招。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心想:就一次而已,性病、艾滋病怎么可能会找上我。但知人知面不知心呐,病毒的传染不只是概率问题,生活中会有一些艾滋病患者心生反社会行为,故意与他人不带安全套发生性行为,有意传播疾病,达到报复社会的目的。别不信,小编带你来康康几起成都市故意传播艾滋病惩处案例:
案例1:
2018年,谭XX在明知自己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和XX以150元的价格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并且两人发生性行为时未戴安全套,后通过某地疾控中心查询谭XX在2016年确诊感染有HIV。2018年9月11日,经某人民检察院批准,由该地公安分局对谭XX以涉嫌传播性病罪执行逮捕。
这个案例中的买性一方不仅正好碰到个感染者,而且还没!戴!套!冒着感染艾滋病的风险而图一时之快,这值得吗?港真,花150元大洋打一次如此危险的p,有这钱吃顿火锅他不香吗?老铁们,记住,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案例2:
彭某,男,1992年出生,2015年5月被确诊为HIV感染者,之后在多个地方从事网络卖淫,向多名男子提供性服务。同时,通过微信、陌陌、探探等社交软件结识陌生女性,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与多名陌生女性发生性行为。2017年6月彭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2018年7月,法院对彭某一案进行依法审理。彭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应予以惩处,判处彭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小编来总结一哈:明知自己携带艾滋病病毒而卖淫,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传播性病等,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对“传播性病罪”的定义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17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并于2017年7月25日起实施。《司法解释》明确,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或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发生性行为的时候也要佩戴安全套,保护好自己。但不幸中招,也不要过于慌张。
我们应该先进行艾滋病资源咨询检测,确定是否是真的被感染。艾滋不是绝症,虽无法治愈,但认真积极接受治疗,日常生活并不受影响;面对被感染这一事实,更要转换心态,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所以,各位靓仔靓女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对一夜情、约炮say no!
正确爱爱,拒绝艾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