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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3岁深陷性侵疑云)

(湖北13岁深陷性侵疑云)“没有犯罪事实”“有两次我有事出了门,孩子留在家里上网课,他就开始糟蹋我孩子。”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孩子小,不懂事,她也不敢说。”从那天起,李葭对孩子的身体上了心,她连续观察了小冉一个月。“2020年3月31日,这是康某(小冉的继父,化名)第一次糟蹋我的孩子,4月11日那天,康某又糟蹋了我的孩子,4月份的14日、17日、18日和22日,这几天他都连续在糟蹋我的孩子。”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李葭称,4月份的一天中午,一个打扫卫生的女人叫她出去做事,忙完后,她跑着回到家后,看到小冉在整理裤子,小冉却说她刚上了厕所。康某也在家里,整理好衣服后,就到了李葭的房间。

家住湖北神农架林区的13岁女孩小冉(化名)休学已经半年了。2020年,小冉的母亲李葭(化名)多次带她去医院做检查,诊断证明为“处女膜不完整,在3、9点处可见陈旧性裂伤”。

“从2020年6月份以来,孩子一直情绪低落,最近一直想要自杀,曾经多次拿刀子割自己的手臂,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8月18日,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李葭向记者提供了小冉5月13日去十堰市中医医院检查的诊断书,西医诊断为抑郁发作。

(湖北13岁深陷性侵疑云)(1)

母亲指控继父性侵

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2020年4月1日,早上起了床,小冉告诉她,“妈妈,我流血了,来月经了。”李葭心想,11岁的孩子来月经,似乎早了些。她让孩子脱下裤子,看到小冉下体呈现锯齿状,有小口,但没有流血,“孩子这是被人动过。”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从那天起,李葭对孩子的身体上了心,她连续观察了小冉一个月。

“2020年3月31日,这是康某(小冉的继父,化名)第一次糟蹋我的孩子,4月11日那天,康某又糟蹋了我的孩子,4月份的14日、17日、18日和22日,这几天他都连续在糟蹋我的孩子。”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李葭称,4月份的一天中午,一个打扫卫生的女人叫她出去做事,忙完后,她跑着回到家后,看到小冉在整理裤子,小冉却说她刚上了厕所。康某也在家里,整理好衣服后,就到了李葭的房间。

“有两次我有事出了门,孩子留在家里上网课,他就开始糟蹋我孩子。”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孩子小,不懂事,她也不敢说。”

“没有犯罪事实”

2020年4月21日,康某下班回家,那天晚上,李葭曾警告他,不要碰小冉,“但他不听我的话,那天晚上他又去了。”

李葭称,康某最后一次同小冉发生关系是在2020年4月22号的晚上。4月23号的早上,小冉让李葭带她去医院检查。李葭居住在神农架林区的一个镇子里,顾及女儿的颜面,她带着孩子去了200公里之外的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

十堰市太和医院门诊病历记载,2020年4月25日,母亲带着小冉入院要求检查,称小冉可能被人性侵。妇检结果为发育正常,幼稚型,未见破裂和抓痕,处女膜呈锯齿状,不规则,未见新鲜裂口及出血。

“医生告诉我,让我先报警”,李葭说。综合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4月25日,李葭向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公安局报了警,因该事的发生,继父康某也于5天后搬出家去了神农架林区另外一个镇子居住。

5月30日,神农架林区警方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同年6月3日,经过神农架林区妇联、阳日司法所等部门联合调解,由李葭照顾女儿。6月27日,李葭带着小冉去了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诊断证明记载:处女膜裂伤,陈旧性裂伤(3点、9点处)。

(湖北13岁深陷性侵疑云)(2)

李葭再次报警,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于2020年6月29日以康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予以立案,经过侦办,以“因发现犯罪嫌疑人康某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于2020年11月5日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湖北13岁深陷性侵疑云)(3)

同年7月5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康某猥亵儿童案中小冉内裤的可疑斑痕进行认定,鉴定意见为,内裤检材的人精液PSA检测金标试剂条法检验结果为阴性。

(湖北13岁深陷性侵疑云)(4)

“你要坚强,小冉”

李葭向正观新闻记者提供了一段班主任家访的视频。

2020年6月9日,彼时距离李葭报警已过去1个多月,小冉的班主任来家访,小冉告诉班主任,是她的继父康某伤害了她,第一次侵犯她发生在晚上,康某给她打针,打完针后,她昏昏沉沉地想睡,脑袋变得不清醒,她并不记得后面发生了什么事。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自己的内裤上有一滩血。小冉称,之前只来过一次月经。

(湖北13岁深陷性侵疑云)(5)

小冉向班主任回忆痛苦经历的时候,双手环抱,不停地揉搓着指头,带着哭腔说,自此之后,继父康某还继续侵犯她。

“日期记不清楚了,但我记得是清晨。”小冉告诉班主任。小冉称,一大早,继父康某恐吓她说,“你要是不按我说的做,或者把强奸的事情说出去,我就把你全家人都杀了。”

小冉称,继父康某第三次侵犯她是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一两点的时候,母亲李葭去外面导电线,小冉趴在桌上写作业,康某再次对她进行侵犯。“走起路来,下体非常疼。”

小冉用手抹着泪,哭着说出了康某侵犯她的经过,班主任坐在旁边握着她另一只手,试图安慰她。小冉称,康某第四次侵犯她是在一天的下午三四点的时候,趁着李葭去手机店办电话卡,康某把他和李葭的亲生女儿放在了卧室,找到小冉,强奸了她。事后,康某说出了第二次侵犯她时的话,“把强奸的事情说出去,我就把你全家人都杀了”。

“你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吗?”

“嗯。”

“你要坚强,小冉。”李老师说。

8月22日,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小冉曾经的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回忆称,当时家访是在疫情期间,那时小冉不好好上学,她便去做家访。“我去了以后,听到小冉母亲说的情况,感到很惊讶。”李老师说。“孩子和我交谈的过程中有浑身发抖的现象,我觉得孩子确实遭受了很大的打击。”

“很不巧,家访完没多久,我个人出了一些事,就调离了那个小学。”李老师告诉正观新闻记者,“但我还是对她做了不少心理辅导,因为有些事情不好正面去说,我们从侧面去教育孩子。”

“但是凡事还是要讲证据,我也是有心无力。”李老师说。

抑郁的少女

小冉今年刚满13岁,经历却颇为坎坷。4岁时父母离异,她跟随母亲生活。9岁时母亲再婚,她也进入母亲和继父的家。母亲和继父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两人的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感情日渐淡漠。在新的家庭中,继父还对小冉存在虐待的情形。11岁时,小冉卷入继父“性侵”疑云,在诉说痛苦回忆时,她躲闪的眼神和因哭泣而颤抖的声音让人心痛。

2021年7月1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许李葭和康某离婚。但痛苦并没有结束。

“这段时间我家孩子上学,他经常拦路劫持,那一天早晨要不是我报警及时,他肯定把我孩子弄死了。”8月18日,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从今年6月份开始,孩子就特别抑郁,我带她去医院做心理排查,住了15天院,回来以后,孩子就想寻死,割腕、闯红灯、跳河。”

“娃被整成那个样,你换任何人,自己的孩子谁能不心疼。”李葭说。

正观新闻记者拨打继父康某曾经使用的两个手机号,均为空号。记者尝试多方联系继父康某,但截至发稿未取得联系。

8月22日,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对接此案的民警,对方说,“凡事都要讲证据,这个案子,我们查了将近一年,目前,这个案子也已经完结了,结果也给当事人送达了。”

正观新闻记者 程子鑫 见习记者 周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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