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2022城市建设工程(未按规划条件建设)
江都2022城市建设工程(未按规划条件建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高玉婷)近日,信用中国(江苏)网站显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行为而被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网站)
扬江城管罚决﹝2022﹞13008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起,在扬州市江都区江淮路与新都北路交叉口西南侧NO 2010G2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江淮府小区),未按照规划条件进行以下违法行为:1.1#、6#、7#、8#楼8轴南侧南立面原规划为砌体墙,现状南立面为铝合金百叶窗;2.1#、6#、7#、8#楼8轴东侧原规划为铝合金百叶窗,现状东立面为砌体墙。经扬州市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估,江淮府小区1#、6#、7#、8#楼8轴南侧南立面原规划砌体墙,建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28045.94元,现状南立面为铝合金百叶窗,工程造价为人民币35983.57元;1#、6#、7#、8#楼8轴东侧原规划铝合金百叶窗,建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25321.72元,现状东立面为砌体墙,建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13463.31元,建设工程差价为11858.41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江苏江都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捌元捌角伍分,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伍拾捌元肆角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