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认为救人得到赔偿是应该的(救人该不该接受奖赏)
孔子认为救人得到赔偿是应该的(救人该不该接受奖赏)取其金,则无损於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吕氏春秋》孔子却批评子贡,认为子贡做了一件坏事。鲁国有一项法令: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於府——《吕氏春秋》看到鲁人在国外受苦,能将他们赎回来,鲁国就会奖励他们一笔财富。 端木赐自己很有钱,所以对鲁国这一笔赏金并不在意,他赎回很多鲁国人,但是没有要一分奖金。按道理孔子应该表扬他这一种高风亮节,不要钱财。
5月21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四川省富顺县富世镇某小区内一孩童翻出6楼窗外,当大家在楼下做好小孩子下跌的准备时,一企业服务工程师胡云川看到这个情况从五楼爬上六楼,救下了这个小孩子。对此事,胡云川所在的公司作出决定,重奖胡云川,授予胡云川“人单合一见义勇为奖”,奖励胡云川价值60万元的房产一套。
这则消息一出,迅速引发了大家的热议。知常容这里必须要为胡云川先生点赞,为他们公司点赞。他们做的非常好,胡云川应该得到重奖。
这则新闻能引发热议的关键点还是在这60万的房子,救个人就能得到一套房子!这让我想起了《吕氏春秋》中记载的孔子关于救人的看法。
孔子有两个弟子,一个叫子贡,也就是端木赐。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民间曾经奉他为财神,他是孔子游学诸侯国的重要经济来源,端木赐还是儒商鼻祖。
鲁国有一项法令:
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於府——《吕氏春秋》
看到鲁人在国外受苦,能将他们赎回来,鲁国就会奖励他们一笔财富。 端木赐自己很有钱,所以对鲁国这一笔赏金并不在意,他赎回很多鲁国人,但是没有要一分奖金。按道理孔子应该表扬他这一种高风亮节,不要钱财。
孔子却批评子贡,认为子贡做了一件坏事。
取其金,则无损於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吕氏春秋》
孔子说这奖金是你应该得的,这个是按规定的,你现在拿到这笔奖金,对你的德行没有什么损失,但是你不要这笔奖金,鲁国的人可能就不会再往国外赎人了。
这是什么道理?很多人都不理解。子贡明明一点错都没有,反而孔子会如此批评他。
从子贡自己的角度来说,子贡这件事情做的一点错都没有,但是从整个鲁国社会来说,子贡做出这样的事情,的确会产生重大影响。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子贡救人不要钱,开了一个先例,当第二个人想去赎人时,他该要钱还是不要钱?
如果要钱,别人会说子贡才是高风亮节,你看看赎个人还要钱,如果不要钱,那赎人的钱不是要亏了吗?
假设家庭不太富裕,会不会去赎人呢?因为赎人之后,拿钱会被人议论,不拿钱自己家庭开支承受不了。做一件好事还要如此纠结,那干脆就不去做了。知常容估计这是一部分原来有去赎人的人的想法。
这样赎人此事就变成有钱人而且还不想要钱的人的事情了。
本来有能力赎人的人有很多,经过子贡这么一闹,剩下就那几个财力和子贡一样,境界和子贡一样的人才有那个能力。
这样的人整个鲁国有多少个人呢?
子贡用自己的爱心活生生地抬高了鲁国这条法令的门槛,子贡做事情只想到自己怎么做好,却忘记能力越大之人越要想到社会引领之责任。这是孔子为什么感叹和批评他的原因。
学生子路是一个武将,他曾经轻侮过孔子,后来接受孔子的教导,成为孔圣人的弟子。他是孔子出游的保镖,后来死于卫国内乱之中。
他有一次救了一个人,当时被救的父母感谢他,送了他一头牛。子路接受了。
当然能送得起一头牛的人家庭肯定也是富裕的。
子路的行为受到了孔子的赞美。
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吕氏春秋》
孔子为什么赞美子路呢?因为他接受别人的一头牛吗?做好人不是应该不求回报吗?这不是大家共同的认知吗?
子路受牛向社会传递一个价值观,那就是救人是可以接受别人的财物的。
救一个人,这是一件好事。如果救完一个人,再接受别人的感谢,有人就会开始议论,是不是你为了钱财,为了接受别人的感谢才下去救人。
这种压力有没有呢?肯定有。
子路受牛之后,肯定会受到议论,但当第二个人救人,他在接受别人感谢的时候会不会被议论呢?
至少压力会少很多,人们会说子路这么有名的人都接受别人的感谢,他接受别人的感谢有什么关系。被别人非议的压力就降低了,不会因为救人接受财物而降低了自己的名声。
这就是子路的贡献,子路伟大在哪里呢?
他扩大了救人的范围,换句话说他降低了当好人的门槛。不是每一个人的思想境界都那么高,比如遇到危险时能下去救的人总比围观的要少,有了钱财的激励,这样的人群范围至少不会再缩小,甚至还有扩大的趋势,因为钱财的作用相信没有人会否认。
单纯要求别人高风亮节,和别人做了好事可以接受报酬,你觉得符合条件的人群,哪一类比较多一些?
这个不说也很明白。
反过来做了好事向别人索要财物,这个性质就完全变了,这种情况自然要反对。看到这则新闻,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为这个公司点赞,他用重赏的方式降低了人们做好事的成本。这则新闻的后续我没有看到,所以知常容不知道胡云川先生有没有接受这套房子。
但是知常容希望胡云川先生能够接受这套房子而不是拒绝!这是为社会出现更多的好人做出贡献。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过这么一句话: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这一句话中提出一个重要的观点:万物观。
万物二字在《道德经》中反复出现,何谓万物,那就是物物不同,人人亦不同。
我昨天曾经发表了一个观点,用圣人的道德要求自己,以凡人的标准要求别人。当你只能看到别人的长处,却根本看不到别人的短处,那就是圣人之眼,可喜可贺!
既然我们是以凡人的标准要求别人,那就要从凡人的角度去考虑人的动机,好人也是凡人中的普通一员,怎么让好人越来越多,除了自律,激励也是必不可少的。
每一个人在做事情之时,先考虑自己还是先考虑社会引导,这才是真正的境界高低。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