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汇报(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汇报(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常盛制药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和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分别给予降职撤职处分。二、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4·13”火灾事故1.事故简要经过: 2022年4月13日22时30分,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称提炼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28万元。2.事故原因:一是设备有缺陷。罗茨风机存在铸造缺陷,高温引爆罗茨风机排出口的粉尘颗粒,引燃风机出口的弹性接头(橡胶材质),导致明火引燃玻璃钢回风管将火向车间楼层蔓延。二是常盛制药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环部、车间主任、安全管理人员等对新安装的设备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环部经理无安全管理经验,公司、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均缺位;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常盛制药公司制定的《变更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建设项目
一、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17”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2年04月17日11时,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土默特左旗捷美康家政服务中心进行吊顶板上方保洁作业,保洁工人不慎坠落地面死亡。
2.事故原因:一是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在对吊顶排风口周围进行清洁作业时未系挂安全带,不慎从排风口跌落至地面死亡。二是安全防护不到位。洞口无临边防护措施。三是扬子江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未对外包临聘人员资质情况进行审核,清洁工上岗作业前未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孔洞、临边进行立网围离和使用安全平网防护,未张贴警示标识,未提供作业所需要的安全带、安全绳及防护设备,未尽到现场监管职责。四是捷美康家政公司安全意识淡薄,临时雇佣劳务人员,未组织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中无明确职责分工,不具备高空作业等危险性的清洁作业能力。
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土默特左旗捷美康家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吊销捷美康家政服务中心营业执照。
二、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4·13”火灾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 2022年4月13日22时30分,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称提炼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28万元。
2.事故原因:一是设备有缺陷。罗茨风机存在铸造缺陷,高温引爆罗茨风机排出口的粉尘颗粒,引燃风机出口的弹性接头(橡胶材质),导致明火引燃玻璃钢回风管将火向车间楼层蔓延。二是常盛制药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环部、车间主任、安全管理人员等对新安装的设备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环部经理无安全管理经验,公司、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均缺位;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常盛制药公司制定的《变更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在工作中均未按照制度规定执行落实;四是应急救援不到位。常盛制药公司对存在危化品火灾的风险评估不足,用于扑灭危化品泡沫液、消防水源储备不足,导致初期火势难以控制;火灾发生后,常盛制药公司消防救援队未及时到达火灾现场,延误救援时机;五是安全培训不到位。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三级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着火后人员能够关闭部分物料阀门、组织人员及时撤离,避免人员了伤亡,但对罗茨风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培训不到位。六是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鉴定中发现新安装的罗茨风机上部过滤器的布袋粉尘堵塞严重,导致进气不畅通,罗茨风机存在铸造缺陷,在使用过程中声音很大,但是车间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等没有深入进行排查,导致事故发生。
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常盛制药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和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分别给予降职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