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3)建设单位应提供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设 计文件。(2)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并制定项目质量管理策划书。凡住宅工程项目要制定交房标准【标准不得低于《关于规范性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及《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的文件要求】5、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标准化方案制度、管理人员责任制度、图纸会审及深化制度、 样板制度(集中、实物、图片、交房)、实测实量制度、成品保护 制度、质量管理“拉闸”制度、质量通病防治制度、质量标准化管理评价制度等9项制度。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中,特别强调的是要充分考虑明确各方的责任,调动各参建单位的主动性。(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标准化体系构建1、主要时间对象:招投标、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
2、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与勘查单位
3、主要管理要素: 人员配备、过程控制、技术要求、信息管理
4、管理手段:组织、技术、经济、合同
5、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标准化方案制度、管理人员责任制度、图纸会审及深化制度、 样板制度(集中、实物、图片、交房)、实测实量制度、成品保护 制度、质量管理“拉闸”制度、质量通病防治制度、质量标准化管理评价制度等9项制度。
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中,特别强调的是要充分考虑明确各方的责任,调动各参建单位的主动性。
1、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并制定项目质量管理策划书。凡住宅工程项目要制定交房标准【标准不得低于《关于规范性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及《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的文件要求】
(3)建设单位应提供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设 计文件。
(4)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现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代表等相应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住宅工程现场代表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的专业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5)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应委托一家施工单位在现场醒目位置制作工艺样板墙展示。展示墙主要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砌体、门窗、栏杆、外墙饰面、防水(屋面、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渗要求的部位)、建筑节能等工艺内容。
(6)主体结构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交房样板层的施工,建设单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交房样板层质量进行点评(样板层必须满足设计及交房要求)并验收。
(7)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前设计交底、分户验收(住宅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
(8)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铭牌,载明工程名称、竣工日期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2、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并配备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至少7名专职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应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落实质量责任制。
(4)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5)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部应建立定期质量巡查制度(每季度不少于1次)。
(6)施工项目部应执行“三检”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及时对砌体、混凝土、抹灰等分项,按验收规范进行实测实量,并将结果张贴于墙上,或在原位进行标注。
(7)施工项目部应配备工程建设所需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及必要的检测工具。
(8)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与专业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加强管理并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9)施工人员进场后,项目部应根据工艺样板墙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并制作实物样板,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跟样施工。
(10)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留置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放置在相应结构位置,并设置专用保护器具,标准养护试件应放置在现场设置的标养室或标养箱内。
(11)建设工程保修期间,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职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内容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并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见证员等至少3名监理人员,设置总监代表的,总监代表必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并落实质量责任制度。
(4)监理单位应对项目执行定期质量巡查制度,每个项目不低于3次,对工期较长的单位工程每季度不少于1次。
(5)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切实有效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6)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进行审查。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进行检查并复核。
4)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验收和建立台帐,并按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5)监理单位应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旁站。
(7)项目监理部应配备工程建设所需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及检测工具。
(8)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样板带路制度,完善以下工作内容:
1)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形成交底纪要。
2)组织建设、施工等单位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严格按样板进行监督。
(9)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三检”和工序交接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0)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投诉,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投诉处理。
二、标准化实施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最好是工作面设置图文样板,实行工艺工序的可视化管理。图文展示应涵盖质量技术标准的做法、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和治理措施、成品保护的保护措施、施工工艺展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