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文学征稿(山径文学社社章和发展社员启示)
大山文学征稿(山径文学社社章和发展社员启示)第四条 本社设正副社长各1人,负责日常事务。由编委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第一条 本社为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青年文学爱好者自发组成的群众性业余文学组织。第二条 本社坚持党的文艺方针,立足本地,沟通各地文学信息、进行文学交流。发展本民族文学,真实反应社会生活。展现本民族的风土人情,活跃广大青年的文学生活。第三条 本社力求通过她的全部文学活动,激发广大青年的文学兴趣。提高业余文学爱好者的创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
山径文学社作品:青涩当年
山径文学社社章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日编委会通过)
第一部分 办社宗旨
第一条 本社为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青年文学爱好者自发组成的群众性业余文学组织。
第二条 本社坚持党的文艺方针,立足本地,沟通各地文学信息、进行文学交流。发展本民族文学,真实反应社会生活。展现本民族的风土人情,活跃广大青年的文学生活。
第三条 本社力求通过她的全部文学活动,激发广大青年的文学兴趣。提高业余文学爱好者的创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社设正副社长各1人,负责日常事务。由编委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五条 《山径》为本社社刊,系内部文学季刊(暂定)。设主编1人、编委若干。下设小说组、散文组、诗歌组、评论组、美术组、财务组,各组均设组长。编委人员由主编及社长协商确定。《山径》发稿,由编委授权,主编最终审发。《山径》最高权力在编委。
第六条 本社将聘请若干老师担任顾问,指导工作。
第三部分 活动方式
第七条 《山径》为联结广大文学朋友之纽带,为文学爱好者互相交流之园地。
第八条 凡承认本社宗旨,遵守本社社章,有一定文学基础,支持本社活动,积极为《山径》写稿,愿意交纳会费的文学爱好者(尤其是青年),均可申请入社。入社后亦可随时申请退社。
第九条 本社将组织各种文学活动,切磋写作技巧,并为社员讲授文学创作课。
第十条 本社将通过各种途径,向上级刊物推荐社员佳作。
第十一条 每周星期六为编委聚会时间。其主要任务是:交流文学信息,审阅社员作品,开展作品争鸣,制订活动计划,作出有关决定等。
第十二条 编委成员至少每月向主编交习作一篇;一般社员每两个月向编委交习作一篇。
第四部分 办社经费
第十三条 本社社员(含编委)均需向本社财务组交纳会费。交费标准:一般社员每人每月1元,编委成员每人每月3元。
第十四条 欢迎编委成员和社员捐献经费。
第十五条 《山径》所发稿件,系社员内部交流。只赠刊物,不付稿酬。
第十六条 社费统一由财会组管理使用,每年在刊物上公布一次。(此社章由山径文学社首任社长耿珺执笔。)
山径文学社发展社员启示
山径文学社是一个群众性业余文学组织,是青年文学爱好者自己的园地。凡承认本社宗旨、遵守本社社章、有一定文学或书画基础、支持本社活动、积极为《山径》写稿、愿意交纳社费的文学爱好者(尤其是青年),我们都热烈欢迎。文化程度、职业、地区不限。
假如你愿意入社,请直接与社长或副社长联系。希望能够同时拜读你的大作(书画作品亦可)。经编委审定、本人填写《社员登记卡》、社长签发《社员证》后,便可成为本社正式社员。
本社社员至少每两月向编委上交习作1篇。来稿请复写2份,一份直接寄给组长,一份寄县广播站编辑室(免贴邮票,剪去信封右角)。我们将帮助修改,择优在《山径》上采用(无稿酬)、在县广播站播出(有稿费)。社员半年不交习作,作自动脱社处理。
本社一般社员每人每月向财会组交社费1元(编委成员3元)。负责打字的社员免交社费。经济确有困难者请说明情况,减半交费;欢迎多交社费(在社刊上公布)。如4个月不交社费,视为自动脱社。
社员可随时向社长提出退社申请。由社长向编委会通报,并及时注销登记、收回《社员证》。(此启示由山径文学社首任社长耿珺执笔。)
山径文学社
198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