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人物生平简介(老舍我这一辈子)
老舍人物生平简介(老舍我这一辈子)靠着勤学与本身的聪明,出徒后他过得颇为得意。手艺好、人缘好,简直是一方土地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到了适婚年龄,他要自己相看对象,自己是个机灵人,老婆也不能选个呆头呆脑的。一个顶伶俐的姑娘入了他的眼,成了他的媳妇。小两口比着赛着过日子,恨不得叫全世界都知道他们是一对利落精明的小夫妻。出徒后他开始在街面上崭露头角,把自己打扮得“很像个人样”。大概是过为得意了,染上了大烟瘾。可令人佩服的是,他意识到这东西会吞噬掉自己的精气神之后,自觉地戒掉了。这足以说明他的狠劲,而这力量与精神全靠三年学徒得来的。小说中讲述的虽是一个苦人,笔调却幽默淡然。一个经历过悲剧艰难的人,到最后落到吃不饱穿不暖的境遇,依然能说出几句俏皮话,发出几声清脆的笑,是很难得的。我想这幽默是老舍先生愿意表达的态度,也是他本人对生活的理解。人活着,要有精气神,而幽默感,是一个人还没有被生活击垮的最好证明。如书中主人公被妻子抛弃后的话,“
文 | 卧猫
《我这一辈子》是1937年抗战前夕老舍先生创作的一部中篇小说,描写了旧时代一名巡警坎坷的一生。
老舍先生非常擅长从小市民的角度着手去展现社会风貌,他从小的生活环境让他对劳苦大众的生活有着熟悉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他的作品多数都描写的是那样一些小人物。
《我这一辈子》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写法,主人公是一位普通的、做过半辈子巡警的五十岁男人。他以回顾一生的方式诉说着自己的过往,我们跟随着书中“我”的讲述,随着时间一点一点了解他的人生。他甚至没能想起提一提自己的名字,我们只知道他的儿子叫福海。那年代的人们取名字真有意思,越是穷苦人,越要取一个吉祥如意的名字,仿佛知晓这是一生唯一接近福禄的机会,不可错失。
小说中讲述的虽是一个苦人,笔调却幽默淡然。一个经历过悲剧艰难的人,到最后落到吃不饱穿不暖的境遇,依然能说出几句俏皮话,发出几声清脆的笑,是很难得的。我想这幽默是老舍先生愿意表达的态度,也是他本人对生活的理解。人活着,要有精气神,而幽默感,是一个人还没有被生活击垮的最好证明。如书中主人公被妻子抛弃后的话,“我要打算活下去,就得别丢了我的活泼劲儿。”在吃不上饭的时候他说,“人家老爷们要巡警,因为知道可以白使唤几个穿制服的人,并不大管这群人有肚子没有。”因为这精气神是从苦难中绕了一遭,而更显得可贵——“我还是笑着,世界上不公平的事可多了,我还留着我的泪呢!”
三年学徒,练就手艺更练就脾性小说中的“我”,很小的时候读过些书,写得一手好字。自小的梦想是做官,因为见过做官的人写的字似乎不怎么样,颇以为自己比他们强。
可父母安排他去学徒,没办法为他安排一条官路。穷人家的孩子只好顺从穷人家的培养方式,或者“培养”换成“过活”更为合适。三年学徒,学的是裱糊匠。那年代学徒,手艺是一方面,脾性是另一方面。三年来,手艺方面的杂活全包不说,师父家庭里的杂活也要包,简直是学徒加杂役。一天只睡得上三四个小时,累到上厕所的功夫都能眯一觉。可就是这三年的磨炼,使他不仅练就了精湛的手艺,而且养成了一副好脾气。手艺有过时的时候,可好脾性却叫人终身受益。
出徒后他开始在街面上崭露头角,把自己打扮得“很像个人样”。大概是过为得意了,染上了大烟瘾。可令人佩服的是,他意识到这东西会吞噬掉自己的精气神之后,自觉地戒掉了。这足以说明他的狠劲,而这力量与精神全靠三年学徒得来的。
靠着勤学与本身的聪明,出徒后他过得颇为得意。手艺好、人缘好,简直是一方土地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到了适婚年龄,他要自己相看对象,自己是个机灵人,老婆也不能选个呆头呆脑的。一个顶伶俐的姑娘入了他的眼,成了他的媳妇。小两口比着赛着过日子,恨不得叫全世界都知道他们是一对利落精明的小夫妻。
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他发觉妻子的有些行为出点格,比如对外人过分热情,坐在对着大街的门槛上坦胸露乳地奶孩子。可他从来没往心里去,尽管邻居的闲言碎语入了他的耳,连男方的是谁都指明了。他的师兄,他在心里默默把师兄和自己比较,论财力,两人同行,差不多。论相貌,师兄的皮肤黑的出油,实在不好看。论为人,也自信自己更胜一筹。如此,便打消了怀疑的念头,依然和师兄很亲密。
可妻子到底是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师兄。他始终想不通妻子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甚至幻想她会在某一天突然回来,可怜兮兮地诉说她是如何被骗的。可妻子再也没有出现过,只留下一儿一女要他养活。他的心上像是被扯掉了一块,空落落的。
幸福圆满的日子在那一天结束了,一起结束的还有他裱糊匠的生涯。
妻子的离开差点叫他萎靡下去,说不清这点残存着支撑他的力量,是否来自学徒的那三年。他没有倒下,更没有垮掉,而是留住身上那点“活泼劲儿”,拉扯着两个没了娘的孩子长大。
裱糊匠的生意早已不景气,即使也懂得跟着时代不断改良,可小改良终赶不上大变动。重新过日子,干脆停了从前的营生,另谋生路。
从小的官梦再次在脑海中闪过,可没钱没权没门路,官路的大门朝哪开都摸不清楚。那年头,无事可做的人只有两条现成的出路——拉洋车或者当巡警。两条不如意的路舍弃一条最不如意的,那便只剩下做巡警了。拉洋车是卖苦力的活,多少还是不肯。
那个年代,巡警是个新鲜岗位,但也是个尴尬的岗位。说到底,巡警的存在压根是一场荒唐。他们就像是街道上的摆设,说没用呢,还能管管随地大小便这样不文明的事,说有用呢,维护社会治安的大任他们还真当不起。
有一晚,他正在巡夜,耳边忽然响起枪声,接着是通红一片的火光。整个黑夜都被惊醒了,他进退两难。跑回家吧,要穿好几条街,万一被抢打上,命就交代了;待着不动,万一被谁发现,想跑也跑不了。他知道枪是官兵打的,火也是官兵放的。他们踏平了所有值钱店铺的门,抢走了大部分贵重的商品,准备扬长而去。
正踌躇着,眼前上演了一场分赃大戏。老百姓们从屋子里出来,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反应过来,猛的冲进敞开门的店铺里,抱起幸存下来的东西往家里跑。人们纷纷效仿,店铺已然都不成样子,大家都在抢,似乎不抢就亏了。于是所有平日里温顺的良民全都成了强盗,还成群结队,甚至勤勤恳恳一趟一趟搬运。
巡警的身份在这种场合是很危险的,去维护治安吗?一个人能抵得过满城百姓?甚至连露面都是危险的,焉知不会激起众怒,百姓们因平日里被管束产生的情绪而群起攻之。偷偷披上猪肉铺老板的大褂,挡住巡警服,灰溜溜逃回区里。
回到区里见到同事们才知道,官兵策划了整场抢劫事件,区里的高级警官早就知道消息,可是不方便对下级巡警讲。任由巡警去巡夜,万一不幸碰到官兵,或触百姓众怒被打死,也只能认命。
他瞬间感到悲凉,自己的命如蒲柳,整个社会没人在乎。接着就悲凉到了可笑的地步。上级命令他第二天早上去弹压地面,感情惹不起真抢劫的,等风头过了再去装装样子。
第二天的街面惨不忍睹,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热闹。还有人们正在破残瓦片间捡拾些有用的东西,店铺有的还冒着烟,有的早已化为灰烬。
官兵昨夜做强盗,清晨就来“就地正法”,上演一场贼喊捉贼的滑稽戏。昨夜还有兵拎着一串抢来的金镯子,大摇大摆走过街。第二天举着牌子来办案,干脆利落杀死一个正捡拾破鞋的孩子。
从那以后,他的心更是凉透了。妻子的背叛叫他难过,社会的抛弃更让他悲凉。他从此学会了点“门道”,遇事能躲则躲,做巡警一个月六块钱的进账,六块钱换一条命,真不值得。
其实他做巡警,也不是不愿意做点实事。可是背后没有一项叫“法律”的东西为他撑腰,正义和公平都缺席了,谁也不愿意凭一腔热血去换一场轻如鸿毛的死。那样死去没有意义,不会给那个荒唐的社会带来一丁点的震动。
他瞧不起巡警的岗位,受不了枯燥的日子,可真丢下这差事又不肯甘心,毕竟还有一线升腾的希望,万一哪天真走了运呢?
儿女渐渐大了,到了立业成婚的年龄。这些年他一个人在外谋事,对孩子疏于管教,叫他们几乎长成野孩子。催儿子去学门手艺,儿子一拖再拖,最终还是看中了做巡警。女儿也大了,不能永远养在家里,嫁给谁呢?想来想去还是巡警。
巡警的儿子做巡警,巡警的女儿嫁巡警,掉进了巡警阵。儿子成婚后给他生了个小孙子,他实在高兴不起来——又是一个小巡警。
穷人的孩子还有什么出路吗?这世上最悲哀的事,就是富贵和荣耀未免能永久传承,可贫穷和卑微却更容易被世袭。生活的希望好像那般远,远到追到生命尽头,也触碰不到。
邻居家的胖儿子卖出去换了四十块钱,他守卫的官邸家姨太太擦脸的香粉就不下五十块。一条命抵不过一盒香,世道就是那个样。
做了半辈子巡警,终因为年老不再有用而被一脚踢开,丢了饭碗。后来又谋了几件差事,但他骨子里的正直和认真是犯忌的,被人看不惯,又丢了差。
屋漏偏逢连夜雨,儿子为了多挣两块钱,病了不舍得吃药,直到拖重,撒手人寰。留下儿媳妇和小孙子靠他养活,而他真羡慕儿子能早早脱离苦海。
穷人的命——并不像那些施舍稀粥的慈善家所想的——不是几碗粥能救活了的;有粥吃,不过多受几天罪罢了,早晚还是死。
后来的生活,他随时面临饿死的危险,儿媳妇和小孙子也只能陪着他一起饿死。他偶尔得个临时差事,换两口饭吃。得不着,就只能挨饿。
可他那活泼劲儿始终没丢,他说:
我还笑,笑我这一辈子的聪明本事,笑这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
《我这一辈子》讲了一个苦人苦难的一生,这有点像余华笔下《活着》中的福贵。福贵也是一个半生受苦受难,被生活压弯了腰的人。他们两个很像,无论苦难多么漫长,都没丢了活下去的希望。甚至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竟把希望放在了死去以后,愿笑的末一声,世界能换个样。
老舍先生是用一种很通透的幽默在写苦难,让人笑后心生悲伤,悲伤过后又充满希望。